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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二年才確立兩廣總督 這個崗位職責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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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準備了:兩廣總督的文章,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快來看看吧!

其實兩廣總督不只是清朝纔有的,最早是在明代景泰年間就有設立,屬於欽差大臣,只是應對叛亂臨時設置的。到了清朝,總督一職就是正兒八經的封疆大吏,軍政、行政一把抓,權利非常大。

雍正十二年才確立兩廣總督 這個崗位職責有哪些呢

所以今天着重來講一下清代的兩廣總督。

確切的說是從雍正十二年開始確立了兩廣總督,正二品,統管廣東、廣西兩省,特別說明一下,當時海南也隸屬於廣西省。

那麼兩廣總督的崗位職責有哪些呢?

兩廣總督的全稱是“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

我們知道巡撫就是管民政事務的,總督比巡撫要高一級,除了管民政,考評下屬官吏,還要管軍務,能夠調動地方軍隊,相當於兩個省的省長兼軍區總司令。

雍正十二年才確立兩廣總督 這個崗位職責有哪些呢 第2張

除了兩廣總督,清朝一共設有兩江、兩廣、直隸、閩浙、湖廣、四川、雲貴、陝甘八個總督,總督的職權其實都差不多,不過直隸位於首都所在地,兩江又最爲富庶,地位靠前。清朝初期,只有廣州一口通商,稅收豐厚,所以兩廣總督的地位也很高,排在直隸總督和兩江總督的後面,爲第三。顯然勝任總督這個崗位的人必須要文武兼備,所以總督都是皇帝直接任命的,在選擇上也很慎重,至少也得是皇帝信任的人。

雍正十二年才確立兩廣總督 這個崗位職責有哪些呢 第3張

有很多我們熟悉的人都出任過兩廣總督,比如林則徐、李鴻章、張之洞、曾國荃等。還有一些在鴉片戰爭期間比較難做的兩廣總督,比如主和的琦善,作爲列強與清政府之間交涉的橋樑,列強提出的條件清政府很難接受,只能替清政府背鍋,革職問罪。此前主戰的林則徐也被革職問罪了。還有被清政府以“有礙和局”爲理由撤職的黃宗漢,以及“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的葉名琛,廣州城破後被俘,被帶到印度,客死他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