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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一詞別亂用 清朝以後曲解指男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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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白話小說和戲曲中常常出現“相公”這一稱謂,直到民國期間,“相公”還是人們的口頭語。

“相公”多用於對讀書人的敬稱,或者是妻子對丈夫的敬稱,比如元朝武漢臣《玉壺春》:“相公,你不思進取功名,只要上花臺做子弟。”明朝淩濛初《二刻拍案驚奇》:“店家道:‘原來是一位相公,一發不難了。’”這是對讀書人的敬稱。元朝無名氏《舉案齊眉》:“梁鴻雲:‘夫人請穿上者。’正旦雲:‘相公,我不敢穿。’”《二刻拍案驚奇》:“這人姓魏,好一表人物,就是我相公同年。”這是妻子對丈夫的敬稱。

“相公”一詞別亂用  清朝以後曲解指男妓

“相公”最早是對曹操的稱謂,而且特指曹操一人。西漢的丞相封侯不封公,東漢的丞相不封侯,到了曹操,以丞相的官職封魏公,因此稱爲“相公”。可是,到了清朝竟然成了男妓的代名詞!

具體的演變也許是從北京、天津一帶的傳統戲劇開始的,這些傳統戲劇將小旦稱作“相公”,清朝小說家文康的《兒女英雄傳》中寫道:“他們當着這班人,敢則不敢提‘小旦’兩個字,都稱相公。”

中國曆來又有蓄養男色的傳統,漂亮的小旦們當然是達官貴人們蓄養的首選,久而久之,“相公”就用來指稱男妓或者男娼了。

清朝的《朝市叢載》中收錄了一首詠“相公”的詩,非常形象地描繪了這種男妓或者男娼的做派:“曲巷趨香車,隱約雛伶貌似花,應怕路人爭看殺,垂簾一幅子兒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