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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和日籍弟媳的隱祕:兩人到底發生過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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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和弟媳羽太信子任何時候都沒有成爲夫婦,但他們是否有過性關係呢?這是好多的人所懷疑的。

《書城雜誌》陸續轉來一些讀者來信,要我談談魯迅與羽太信子的關係。大家都己知道,魯迅與周作人兄弟之情斷裂,是魯迅和羽太信子的矛盾引起的。魯迅和羽太信子之間到底有過什麼樣的關係呢?一些學者和非學者己作了種種猜測,而到目前爲止,他們猜測的唯一根據,是周作人致魯迅的決裂信。爲便於說明問題,且把這封決裂信的全文抄錄於下:

魯迅先生:

我昨日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難,——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纔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裏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作人。

魯迅和日籍弟媳的隱祕:兩人到底發生過關係嗎?

從這封信看,周作人是昨天(1923年7月17日)突然知道了—件“過去的事”,才寫這封絕交信的。“基督徒”常被認爲是忍辱負重的人,所謂“打他的左頰,會把右頰伸過去”。不是基督徒,就是說不是那種忍辱負重的人。那麼,“過去的事”,在周作人看來,有辱於他,他是決不能接受的。“薔薇的夢”似指過去設想兄弟怡怡的大家庭生活長期存在下去,這件“過去的事”,證明那設想的“虛幻”。現在所看到所醒悟的,或許纔是“真的人生”。因此,他要改變過去的想法,開始新的不再是薔薇夢式的生活,意即必須與魯迅分手。當時周氏一家在八道灣十一號,周作人、羽太信子及子女住後院,母親住中院,魯迅和朱安住最南面的前院。不許魯迅再到後院去,並請他“自重”,不但再次宣佈與魯迅決裂,而且要求魯迅不再和羽太信子有任何接觸。那麼,“過去的事”,也就是魯迅和羽太信子之間有什麼糾葛的事。而這件事,只可能是羽太信子於7月17日告訴周作人的。

這件“過去的事”,到底是一件什麼樣的事呢?周氏一家,不論是周作人一邊的人,還是魯迅一邊的人,都守口如瓶,諱莫如深。外界的人,對於魯迅周作人決裂的原因,紛紛猜測,也莫衷一是。魯迅逝世後,郁達夫於1938年寫的《回憶魯迅》中,對此事透露了一些說法。他說:“據鳳舉他們的判斷,以爲他們兄弟間的不睦,完全是兩人的誤解。周作人氏的那位日本夫人,甚至說魯迅對她有失敬之處。”鳳舉,即張鳳舉,當年北京大學中文系教師,周作人的好友。他透露的消息,大概有點來頭。新中國成立後,魯迅成了聖人,而且越來越神聖,兄弟之情的斷裂已被說成完全是政治思想上的分歧,至於魯迅和羽太信子的關係,連最有名氣的《魯迅年譜》和《魯迅傳》都避而不談,成了魯迅研究中的禁區。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八十年代初。

越是劃爲禁區,人們不免越是要竊竊私語。與其讓人竊竊私語,倒不如把事情真相弄明白,纔不致損傷魯迅的真實的形象。1980年出版的《魯迅研究資料》第4輯,第一次公佈了周作人給魯迅的那封決裂信,後來我在《文藝報》上看到倪墨炎君的《兄弟之情斷裂》一文,認爲魯迅和羽太信子的矛盾是家庭經濟問題引起的。全家搬入八道灣後,由信子當家。當時周作人是北大教授,又在幾所學校兼課,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上;魯迅本工資每月300元,又有幾所學校兼課收入。兄弟倆留下自己買書等的零花錢,每月交到信子那裏總在600元以上吧。房租是不用付的。全家十一口,兩名長僱傭工。人口雖多,但如安排得當,生活可以相當富裕,還可有點積餘。信子用錢卻不尚節儉,只圖眼前,不但月月用完,還常常入不敷出。錢不夠用,就要魯迅去籌劃,周作人是不管的。魯迅只好借債,不斷地還了老債,又借新債。這在魯迅日記中都有記載。在這種情況下,魯迅難免有一些要注意節儉的話,矛盾就此而起。這類矛盾周作人是不介入的。及至信子“告知”了“過去的事”,才導致周作人寫那封決裂信。但倪氏的那篇文章,對於魯迅和羽太信子的關係沒有進一步探究。這之後,談論魯迅和羽太信子關係的文章逐漸多起來了,產生了種種猜測。

在種種猜測中,最捕風捉影、跡近造謠中傷者,要算千家駒。千家駒在香港發表文章,斷言魯迅和羽太信子原是夫婦。根據是《魯迅日記》中記有“寄羽太家信”,“既稱羽太爲‘家信’,又經常寄款,可見羽太與魯迅的關係不是一般的關係而是夫婦的關係”。其實,魯迅從1912年起,一個人在北京工作,要不斷向紹興老家寄錢。而住在紹興老家的周作人、羽太信子要不斷向日本羽太家(有父母兄弟)有所接濟。周作人和信子要求魯迅直接從北京給日本羽太家寄錢,免得錢寄到紹興再寄回日本,多費手續和郵費。有時周作人還從紹興寄小包到北京,要魯迅轉寄日本,大概因爲北京有日本郵局,寄遞較爲方便。因此,魯迅日記中不斷有往日本郵局“寄羽太家信”或“寄羽太氏信”的記載。千家駒置“寄羽太氏信”於不顧,又把寄“羽太家”的信,讀成寄羽太的“家信”,實在是出奇的高明。在紹興的羽太信子常在周作人給魯迅的信上附筆問好,或一起署名,或附上短箋,因而魯迅日記中常記有“得二弟及二弟婦信”。覆信的情況也相似,魯迅日記中就記爲“寄二弟及二弟婦信”。1917年4月周作人到北京後,羽太信子有時就直接給魯迅寫信,魯迅就記爲:“得二弟婦信”或“得信子信”。魯迅的覆信多數與給二弟的信寄在—起,“寄二弟及二弟婦信”,也有少數單獨寄信子的,“寄二弟婦信”。這些信件往來,魯迅從不稱爲“家信”。從1912年5月魯迅到北京,至1919年8月羽太信子到北京,這期間羽太信子在周作人或周建人給魯迅的信上附筆或附箋25封,單獨給魯迅寫信28封,其中20封集中在周作人到北京後生病期間,魯迅在給周作人或周建人信時爲信子附筆附箋36封,單獨給信子寫信3封(都在1917年周作人到京後)。從這種書信往來情況看,魯迅和信子之間也沒有什麼特殊關係。千家駒既沒有弄清羽太信子1912年以後是在日本還是在紹興,也沒有弄清1912年周作人和信子結婚已四年,就憑魯迅日記中有“寄羽太家信”字樣,驟然論斷“魯迅和羽太信子是夫婦”,其假設之大膽,論證之虛妄,實在令人驚歎!

魯迅和羽太信子任何時候都沒有成爲夫婦,但他們是否有過性關係呢?這是更多的人所懷疑的。《書城雜誌》編輯部轉來一封讀者來信說:“當時留學生和下女發生性關係是很普遍的。魯迅當年正在青春期,和下女羽太信子發生關係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後來他在紹興結了婚,周作人來日本時就把信子介紹了給他。到 1923年信子和魯迅因家庭經濟問題矛盾尖銳時,她就說出了這個底細。這就是周作人在決裂信中說的‘過去的事’,他當然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在我看來,這種說法也是經不起推敲的。


魯迅並非在周作人到日本之前就認識羽太信子的。1906年夏,魯迅應母之召回紹興結婚,婚後幾天,就和辦好了留學手續的周作人一起到了東京,住進魯迅原來居住的本鄉區湯島二丁目的伏見館。這是中等偏下的下宿,兄弟倆一起住在一間房間裏。1907年春,兄弟倆遷居本鄉區東竹町的中越館,離伏見館不遠。他們租了兩間房,較寬暢,但伙食不好。1908年4月,許壽裳找到了本鄉區西片町十番地呂字七號的房子,原是著名作家夏目漱石居住之地,硬拉魯迅周作人—起去住,還有另外兩個留學生,共五人,稱爲“伍舍”。在這裏魯迅和周作人同時認識了臉盤圓圓、做事利索的貧窮姑娘羽太信子。她不是下女,而是爲住客們辦理伙食的類似小廚娘那樣的角色。不久,這位姑娘對住客中最年輕的周作人似乎特別好感,兩人就慢慢地親近起來。這裏房間清潔,庭園廣寬,花木茂盛,但房飯錢很貴。在這裏住了不到十個月,1908年冬,周氏兄弟和許壽裳遷居到了西片町十番地丙字十九號。羽太信子繼續爲他們辦理飯食。過了兩個多月,周作人就向魯迅提出要和羽太信子結婚,魯迅表示並不反對。

1909年春,許壽裳打算回國任教,魯迅對他說:“你回國很好,我也只能回國去,因爲起孟將結婚,從此費用增多,我不能不去謀事,庶幾有所資助。”1909年6月,周作人與羽太信子結婚,婚後仍住在丙字十九號內。同年8月,魯迅歸國工作。魯迅周作人同時認識羽太信子,幾個月後,周作人就與她明確了婚姻關係,又過半年多,兩人就正式結婚。這樣的戀愛進度,不可能有魯迅插足的餘地,更不可能信子先與魯迅發生關係,然後再由魯迅介紹給周作人。那位《書城雜誌》的讀者的來信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恐怕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猜想罷了。

魯迅和日籍弟媳的隱祕:兩人到底發生過關係嗎? 第2張

那麼,周作人決裂信中所說的“過去的事”,也就是“昨日”羽太信子向他“告發”的是件什麼事呢?筆者認爲羽太信子不可能“告發”魯迅曾和她有過性關係。要是這樣無中生有地“告發”魯迅,不也就無中生有地“告發”了她自己嗎?這裏還有一些旁證。周建人曾和羽太芳子結婚,後感情破裂,周建人在上海與王蘊如結合。魯迅曾和朱安結婚,也因感情不合,在上海與許廣平結合。羽太信子就常在周作人面前冷嘲熱罵,說他的兄弟多妻,因而周作人也靠不住,甚至懷疑他1934年7月去日本探親時(羽太信子同去)有外遇。直到晚年,信子還嘮嘮叨叨的有這類指責,引起周作人的不快。這件事卻也從旁反映了:如果羽太信子“告發”過她與魯迅有過性關係,她還有什麼資格去冷嘲熱諷什麼“兄弟多妻”呢?她還有什麼資格去懷疑指責周作人有“外遇”呢?因此,羽太信子的“告發”必然是:魯迅曾怎樣對她別有企圖而遭到了她的嚴詞拒絕。即所謂對她有“失敬之處”。這當然也是周作人所不能容忍的。再有一個旁證。在兄弟之情斷裂後,魯迅離開八道灣,在磚塔衚衕找到了臨時居住處,就去八道灣搬取還留在那裏的東西,不料周作人夫婦大打出手。1924年6月11日《魯迅日記》記有這麼一段:

下午往八道灣宅取書及什器,比進西廂,啓孟及其妻突出罵詈毆打,又以電話招重久及張鳳舉、徐耀辰來,其妻向之述我罪狀,多穢語,凡捏造未圓處,則啓孟救正之,然終取書、器而出。

這當衆宣佈魯迅的“罪狀”,必然是魯迅怎樣的別有企圖,怎樣的想得到她,怎樣的下流,所以“多穢語”,但不可能是魯迅曾怎麼與她發生性關係,否則,“凡捏造未圓處”,周作人怎麼“救正之”呢?總之,有些人猜想羽太信子曾向周作人“告發”了魯迅和她有過性關係,是既沒有根據又不合情理的。

那麼,魯迅對羽太信子是否可能“別有企圖”呢?在沒有任何對證的情況下,這還得看魯迅的一貫爲人。魯迅在大家庭中的作風是嚴正莊重,對弟弟和弟婦們是關懷愛護,肯負責任。他不是那種輕佻浮躁或風流浪漫的人。前面談到,信子單獨給他寫信,他的覆信大都附在給周作人或周建人的信中;芳子也給他寫過不少信,他的覆信也是附在給周作人或周建人的信中。這說明他很注意倫理關係。周作人夫婦與他鬧翻後,家人們幾乎都站在他的一邊。母親不用說了,她堅持要和魯迅生活在一起。周建人在上海立即給魯迅來信,後來他和魯迅一致認爲:周作人已“昏”到成爲信子的奴才。朱安信任丈夫,她要求和魯迅—起搬出去住。芳子很快就向魯迅借錢,她不去向姐姐信子借,卻向魯迅借。芳子生病住醫院,魯迅即去醫院看她。周建人的學生許羨蘇原住八道灣,住宿學校後,星期天她卻常到魯迅這邊來了。這都說明了家人們對魯迅的信任和尊重。從中也可見魯迅平時的爲人。他們當然都知道信子說了魯迅什麼,但他們心裏是是非分明的。

不久前中國大陸有一種說法:羽太信子的氣質是神經質的,有時甚至要發癔病。在家庭裏,魯迅對妻子冷淡,而常用日語與信子談天,信子以爲魯迅對自己特別熱情。到北京八道灣,母親提出不當家,朱安不能當家,魯迅就讓信子當家,信子也以爲是魯迅特別擡舉。久而久之,她就以爲魯迅對她有意。後來矛盾爆發,她就把日積月累的內心的想法作爲客觀事實“告發”了出來,甚至把魯迅的正常接近認爲是“對她不敬”。這說法,雖屬臆測,但也可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