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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執中:北宋時期官員,精於吏治且爲政清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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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執中(990年9月29日—1059年6月2日),字昭譽,北宋時期大臣,北宋宰相陳恕之子。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陳執中年少以父蔭而得官職,被選爲祕書正字,累遷衛尉寺丞,出知梧州。寶元元年(1038年),擔任同知樞密院事。慶曆元年(1041年),出知青州,改永興軍。慶曆四年(1045年),召拜參知政事。慶曆五年(1046年),同平章事兼樞密使。皇祐元年(1049年),出知陳州。皇祐五年(1053年),入朝爲相。至和二年(1055年),充鎮海軍節度使、判亳州事。不久退休,以岐國公、司徒致仕。嘉祐四年四月十九日(1059年6月2日),陳執中去世,時年七十,追諡“恭”。

陳執中歷仕真宗、仁宗二朝,爲官長達五十餘載,期間精於吏治且爲政清謹。陳執中生活於北宋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激烈碰撞之際,西夏戰爭、慶曆新政亦均置身其中,於西夏戰爭時任同知樞密院事參與制定軍事策略,其仕宦生涯均保持積極活躍態度

陳執中:北宋時期官員,精於吏治且爲政清謹

人物生平

早年仕途

淳化元年九月八日(990年9月29日),陳執中出生於開封府(今河南開封)。

景德元年(1004年),陳恕去世,陳執中以父蔭爲太常寺太祝。

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陳執中擔任惠安縣(今福建惠安)知縣,後徙知梧州(今廣西梧州)。

天禧二年八月八日(1018年9月19日),陳執中上《復古要道》和《演要》各三篇,被擢升爲右正言。

天禧三年三月二十二日(1019年4月29日),陳執中因主持科舉出現差謬,被貶爲衛尉寺丞,監嶽州(今湖南嶽陽)酒稅。

天聖二年三月十五日(1024年4月25日),陳執中擔任太子中允,同判歙州(今安徽黃山)。

初入樞密

天聖六年八月七日(1028年8月29日),宋仁宗再次任命陳執中爲右正言。 八月十日(9月1日),陳執中因曾彈劾曹利用被挾私忿,出任知漢陽軍(今湖北武漢)。

明道二年六月十八日(1033年7月26日),宋仁宗聽從範諷的建議,任命陳執中爲天章閣待制、京東災傷州軍體量安撫使。當時很多百姓流離失所,陳執中請求選擇流民中的少壯者募爲兵士,送到京師,減少流亡人數。

寶元元年三月一日(1038年4月8日),陳執中擔任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

陳執中:北宋時期官員,精於吏治且爲政清謹 第2張

鎮守西北

寶元二年正月二十三日(1039年2月18日),已經稱帝的西夏皇帝元昊所派的使者到開封后,北宋君臣對如何處理使者發生了爭議。因爲元昊使者不受宋朝詔賜,陳執中和王德用想斬殺西夏使者,盛度和張觀大力反對,於是返還使者。

康定元年三月六日(1040年4月19日),陳執中條陳對西夏策略,被宋仁宗採納。三月二十四日(5月7日),陳執中被宰相張士遜彈劾,出知青州(今山東濰坊)。

慶曆元年四月六日(1041年5月8日),陳執中擔任工部侍郎、同陝西都部署、兼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知永興軍(今陝西西安)。 五月三日(6月4日),陳執中與判永興軍夏竦領兵出巡邊。五月二十三日(6月24日),因陳執中與夏竦議論邊事有分歧,詔令夏竦屯麟州、陳執中屯涇州(今甘肅涇川)。 六月二十日(7月20日),陳執中與夏竦共同上疏守邊策略。 八月九日(9月7日),陳執中上疏請求急募敢死之士,駐守麟州(今陝西神木)、府州(今陝西府谷)。 十月十八日(11月14日),陳執中上疏說“用兵貴在神祕”,陳執中請求將陝西兵馬分爲四路。

官至宰相

慶曆二年三月二十七日(1042年4月19日),陳執中兼任京東路安撫使。四月六日(4月28日),宋仁宗同意陳執中的建議,置河北緣邊安撫司。 五月十八日(6月8日),陳執中兼任青、淄、濰等州安撫使。

慶曆三年(1043年),陳執中以京東安撫使的身份,派遣傅永吉追殺叛亂戍卒王倫。 七月十日(8月17日),陳執中成功平定了王倫兵變。

陳執中:北宋時期官員,精於吏治且爲政清謹 第3張

慶曆四年八月十二日(1044年9月6日),陳執中率領青州民衆修城。九月二十六日(10月19日),因平定王倫叛亂有功,陳執中被詔爲參知政事。諫官孫甫、蔡襄彈劾陳執中,認爲陳執中無法升任參知政事,宋仁宗仍然詔用。

慶曆五年正月二十八日(1045年2月17日),杜衍努力保住孫甫留在朝中,陳執中不肯署名。 四月二十二日(5月11日),陳執中拜相,任同平章事兼樞密使集賢殿大學士。十月二十八日(12月9日),陳執中與賈昌朝共同請求罷相,仁宗聽從了他們的請求,陳執中仍兼樞密使。

慶曆七年三月二十一日(1047年4月18日),仁宗加陳執中爲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三月二十八日(4月25日),陳執中被降爲給事中。四月十一日(5月8日),陳執中再次擔任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慶曆八年閏正月二十五日(1048年3月12日),陳執中聽從翰林學士張方平勸告,反對爲馮婕妤加賞。三月十六日(5月1日),陳執中被夏竦刻意在仁宗面前刁難,爲宋庠所救。 [88] 十月二十二日(11月30日),陳執中訓斥了範祥非禮制的請求。

皇祐元年七月十七日(1049年8月18日),陳執中推薦殿中丞、集賢校理李中師擔任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八月二日(9月1日),陳執中因水災被言官彈劾,被罷免爲兵部尚書、知陳州(今河南周口)。

皇祐四年三月七日(1052年4月8日),陳執中擔任集慶節度使、同平章事、判大名府(今河北大名)。

皇祐五年閏七月五日(1053年8月21日),陳執中被召爲吏部尚書、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兼修國史。十月十七日(11月29日),宋仁宗按陳執中奏議,將稅收不到七萬貫的場物全部罷掉。

皇祐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1054年2月6日),遼朝使者請求觀看廟樂,陳執中反對。

陳執中:北宋時期官員,精於吏治且爲政清謹 第4張

晚節不保

至和元年正月二十日(1054年3月2日),陳執中用不合禮制的方式閱讀溫成皇后的哀冊。 九月一日(10月4日),沈康向陳執中求官,並以王安石資歷淺卻得在京差遣爲援引,但陳執中則指明王安石是因辭讓詔試國家在差遣上給予優待而已,並直言沈康的無恥。

至和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055年1月24日),趙抃上疏彈劾陳執中家中女奴迎兒無故慘死,請求查驗,陳執中也被下獄,孫抃、趙抃以及範鎮等因此事展開了論爭。

至和二年正月二十一日(1055年2月20日),陳執中推薦周豫爲館閣校勘。二月五日(3月5日),崔嶧認爲陳執中家女奴是因陳執中捶撻致死,而非其妾張氏。二月十二日(3月12日),趙抃彈劾陳執中,請廢制獄。同月,趙抃、孫抃以及範鎮因陳執中而再度引起論爭。三月二十三日(4月22日),範鎮上疏仁宗是否罷黜陳執中,請求快速做出決定。四月二十二日(5月21日),陳執中復入中書視事。 四月二十八日(5月27日),趙抃再次彈劾陳執中。 五月二十一日(6月18日),孫抃再次彈劾陳執中迎兒一案。 六月一日(6月28日),趙抃再次彈劾陳執中。六月二日(6月29日),歐陽修彈劾陳執中。六月十一日(7月8日),陳執中被罷爲鎮海(今浙江寧波)節度使。 七月三日(7月29日),趙抃彈劾王拱辰包庇陳執中女婿李章

嘉祐元年六月九日(1056年7月23日),陳執中改任尚書左僕射、觀文殿大學士,封英國公,知亳州(今安徽亳州),陳執中以疾病推辭。

嘉祐四年正月十四日(1059年2月28日),陳執中請求致仕,宋仁宗不同意,徙河南府(今河南洛陽),又徙曹州(今山東菏澤),都不前去赴任。過汴京,以疾賜告,宋仁宗賜茗藥給他治病。 二月二日(3月18日),陳執中就第拜司徒、岐國公致仕。

嘉祐四年四月十九日(1059年6月2日),陳執中去世,追贈太師、兼侍中,仁宗臨其第祭奠。同月,韓維、孫抃、楊南仲因陳執中諡號展開爭論。最終諡號爲“恭”,仁宗親篆“褒忠”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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