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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間影響深遠的一件大案:藍玉黨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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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元朝殘存勢力和南方的倭寇是明王朝的心腹大患,同時也是羅織罪名的有力工具。“藍玉案”是“胡惟庸案”的繼續,在“胡藍黨案”中,很多人被冠以“通倭通虜”的罪名,含冤而死。

  藍玉黨案共計誅殺了二萬人,是洪武年間影響深遠的一件大案。呂景琳先生曾發表《藍玉黨案考》一文,認爲此案“是完完全全的一個假案,不但牽連而死的一二萬人是無辜的,就是藍玉本人也是沒有謀反的行動和策劃”(《東嶽論叢》)。事實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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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玉的功與過

  藍玉(?~1393年)是淮西勳貴集團的重要人物,爲洪武年間拜爲大將軍的三員驍將之一(另兩位是徐達、馮勝),曾爲明王朝的建立和鞏固立下了赫赫戰功。

  藍玉,定遠人,是開平王常遇春的小舅子。他生得高大威武,面頰紅紫,投奔朱元璋隊伍後,初隸常遇春帳下,臨敵勇敢,所向克捷。常遇春多次向朱元璋誇獎他的戰功,他因此由管軍鎮撫累升至大都督府僉事。洪武四年(1371)從傅友德入川,討伐明升夏政權,攻克階州(今甘肅武都西)。第二年從徐達北征,先出雁門,敗元兵於亂山,再敗之於土剌河。洪武七年(1374),率師攻拔興和(今河北張北),俘獲北元國公帖裏密赤等59人。洪武十一年(1378),同西平侯沐英一起征討西番洮州(今甘肅臨潭東南)等處少數民族的叛亂,擒其首領三副使。翌年,班師還朝,被封爲永昌侯,食祿2500石,子孫世襲。洪武十四年(1381),以徵南左副將軍從潁川侯傅友德出征雲南,在曲靖擒獲北元平章達裏麻,進而包圍昆明,元樑王把匝剌瓦爾密投滇池自盡。旋又揮師西進,迭克大理、鶴慶、麗江、金齒、車裏、平緬等地。“滇地悉平,玉功居多”(《明史·藍玉傳》),朱元璋下令增其歲祿500石,並冊封其女爲蜀王妃。藍玉從此跨進了皇親國戚的行列,備受朱元璋的器重。

  洪武二十年(1387),以徵虜左副將軍從大將軍馮勝出徵納哈出,駐師通州(今北京通州區)。聞知有支元軍駐屯慶州(今內蒙古巴林左旗西北),藍玉在大雪的掩護下,親率輕騎襲破之,殺死北元平章果來,擒其子不蘭溪以還。然後大軍進至金山(在遼河北岸),在金山西側紮營駐屯。由於此前朱元璋派遣納哈出的舊屬乃剌吾前往招撫,納哈出見大軍壓境,遂親率數百騎至藍玉軍營約降。藍玉設盛宴款待,親自爲他敬酒。納哈出一飲而盡,又斟酒回敬藍玉,藍玉卻脫下自己身上的漢族服裝,對他說:“請服此而後飲!”納哈出認爲這是對他的悔辱,拒不接受,藍玉也不肯喝他敬的酒。雙方爭執不下,納哈出把酒潑到地上,用蒙古語指示隨行部下,準備脫身離去。在座的鄭國公常茂,抽刀砍傷了納哈出的臂膀。都督耿忠一看大事不妙,忙招呼身邊的士卒,簇擁着納哈出去見馮勝。納哈出的部衆紛紛潰散。馮勝“以禮遇納哈出,復加慰諭,令耿忠與同寢食”(《明太祖實錄》),並派人招撫其潰散的部衆,然後下令班師。此役馮勝雖收降有功,但有人告發他“竊取虜騎”,“娶虜有喪之女”,加上指揮失當,班師途中丟失了殿後的都督濮英3000人馬,被收奪大將軍印。儘管藍玉違反朱元璋“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朱元璋還是“命玉行總兵官事,尋即軍中拜玉爲大將軍,移屯薊州”(《明史·藍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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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哈出的歸降,使北元失去東部屏障,汗庭直接暴露在明朝大寧諸衛的兵鋒之下,“虜心惶惑”,統治更加不穩。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洪武二十一年(1388)三月,朱元璋命藍玉爲徵虜大將軍,統率15萬大軍北征,“以清沙漠”。藍玉師至捕魚兒海(今貝爾湖)東南哈剌哈河岸邊,偵知北元嗣君脫古思帖木兒駐帳捕魚兒海東北方向80多裏處,令王弼率前鋒部隊出擊,自己率大軍繼後。當時正值水草匱乏,加上大風猛刮,黃沙蔽天,北元軍隊毫無防備。明軍出其不意發動突然襲擊,殺北元太尉蠻子等,餘衆悉降。脫古思帖木兒與太子天保奴等數十人上馬逃竄,藍玉率精騎追奔數十里,不及而還。這次戰役,俘獲脫古思帖木兒次子地保奴、愛猷識裏達臘妃及公主以下百餘人,又追獲吳王朵兒只、代王達裏麻及平章以下官屬3000人、男女77000人,並寶璽、符敕、金牌、金銀印諸物,馬駝牛羊15萬餘,焚其甲仗蓄積無數。不久,又襲破北元丞相哈剌章的營盤,獲其人畜6萬。朱元璋得到藍玉的捷報大喜,賜敕褒勞,“比之衛青、李靖”。班師還朝後,又進封爲涼國公。藍玉一生的事業,至此達到輝煌的頂峯。

  洪武二十二年(1389),藍玉奉命至四川督修城池。翌年,率師赴湖廣、貴州平定幾個少數民族土司的叛亂,朱元璋增其歲祿500石,詔令還鄉。洪武二十五年(1392)三月,又令其赴西北理蘭州、涼州、莊浪、西寧、甘州、肅州諸衛軍務,加強邊防。四月,藍玉爲追捕逃寇祁者孫,未經朝廷准許,擅自率兵征討罕東(一說在今甘肅敦煌,一說在今酒泉西南,一說在今青海西寧西北)的西番諸族。不久,因建昌(今四川西昌)指揮使、原蒙古降將月魯帖木兒發動叛亂,明廷命其前往鎮壓,他這才離開罕東之地,前往建昌。十一月,藍玉用計誘擒丹魯帖木兒及其子,降其部衆,然後報請朝廷批准,增置屯衛,遂班師還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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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玉爲明王朝的建立和鞏固立下了赫赫戰功,但這個粗鄙的武夫也因此逐漸滋長居功自傲的思想。史載:“中山(王徐達)、開平(王常遇春)既沒,數總大軍,多立功。太祖遇之厚,寢驕蹇自恣。”爲了滿足自己不斷膨脹的貪慾,他違法亂紀,“畜莊奴,假子數千人,出入乘勢漁獵。嘗佔東昌民田,民訟之,御史按問,玉捶楚御史。及徵北還,私其駝馬珍寶無算”(《明太祖實錄》)。還令家人“中雲南鹽萬餘引,倚玉勢先支”(孫宜《洞庭集·大明初略四》)。又“於本家牆垣內起蓋房舍,招集百工技藝之人,在內居住,與民交易”(朱國楨《皇明大訓記》)。據說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案發時,曾發現“玉嘗與其謀”,朱元璋考慮到他是常遇春的妻弟,“以開平之功及親親之故,宥而不問”。但是,藍玉“素不學,性復狠愎,見上待之厚,又自恃功伐,專恣橫暴”,更是越禮犯分,“牀帳、護膝皆飾金龍,又鑄金爵以爲飲器。……馬坊、廊房採用九五間數”。北征歸來,夜至喜峯口,關吏沒有及時打開關門迎納,便縱兵毀關而入。“又人言其私元主妃,妃慚自經死,帝切責玉”。朱元璋原擬封他爲樑國公,“以過改爲涼,仍鐫其過於券”。但藍玉仍不知悔改收斂,“恃宴語傲慢,在軍擅黜陟將校,進止自專”,並“遣人入朝,覘伺動靜”。奉命治理蘭州、涼州諸衛軍務時,又違背朱元璋在西番藏族聚居地區借茶馬貿易“以系番人歸向之心”的羈縻政策,爲追捕逃寇祁者孫,擅自帶兵進入罕東之地。許多部將建議:“莫若緩以綏之,遣將招諭,宣上威德,令彼以馬來獻,因撫其部落,全師而歸。”藍玉就是不聽,“遣都督宋晟等率兵徇阿真川,酋哈昝等懼,遁去。又襲逃寇祁者孫,弗及”。朱元璋因此對他很不放心,不久命其總兵前往四川建昌鎮壓月魯帖木兒的叛亂,又命義子、都督徐司馬爲副總兵,以便監視他的行動。但藍玉仍“欲深入番地,取道鬆疊以達建昌。會霖雨積旬,河水汛急,玉悉驅將士渡河。麾下知非上意,多相率道忘,玉不得已,乃由隴右抵建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