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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清朝知縣可以直接提拔爲知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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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地方官每三年一次考覈,決定他們的仕途。對知縣而言,它的級別雖低,能夠升遷的途徑卻不少。

如果升任京官,可以擔任六部主事、都察院都事、都察院經歷,大理寺左右評事、太常寺博士、中書科中書、通政司經歷、鑾儀衛經歷、兵馬司正指揮。

清朝知縣可以直接提拔爲知府嗎?接下來小編就帶來歷史真相,一起看看吧!

揭祕:清朝知縣可以直接提拔爲知府嗎?

如果升任地方官,也有京府通判、京縣知縣、府同知、直隸州知州、知州、鹽運司運副、外省通判、知府。

對於知縣而言,能夠直接提拔爲知府,肯定是個不錯的選擇。知府是朝廷中層官員,位居四品,將來升遷後,可以得到更多磨礪的機會

清朝行政區又是省府州縣爲級別劃分,知縣跟知府,本就屬於上下級關係。由知縣升遷知府,本是順理成章。但是,在實際情況下,卻是困難重重,受多種因素影響。

雖然全國知縣以相同標準考覈,可知縣轄區不同,對考覈結果和仕途升遷,有較大影響。清朝將地方州縣劃爲“衝、難、疲、繁”四種情況。

字數評價越多,越難治理,朝廷委派到當地任職的官員也越優秀。地方州縣如果得到四個字評價的,當地官職被稱爲“最要缺”;三個字評價的,屬於“要缺”;兩字評價的,屬於“中缺”;一字或無字,則是“簡缺”。

“要缺”或“最要缺”的知縣職位,常常是地方督撫從同級“簡缺”知縣中選拔出來。如果不是平級調動,對於“要缺”或“最要缺”的知縣,地方督撫還要上報朝廷。

換句話說,對於“簡缺”的知縣來說,即便政績考覈合格,也不一定會直接升任知府,可能會調到“要缺”繼續擔任知縣,同級調動。如果是在“要缺”或“最要缺”磨礪過的知縣,直接選拔機率更大一些。

所以,這種情況下,並非每一個政績考覈優秀的知縣,都能直接提拔爲知府。有可能調任其他州縣繼續歷練。除了轄區,知縣的出身也極爲重要。

選拔知府的時候,非常看重是否科舉出身。選拔知縣時,科舉中有進士、舉人,非科舉中有買官、父輩蔭封、保舉的情況。

選拔知縣時,要求稍寬。知府選拔,卻極爲嚴格。清朝時,知府來源主要有三種。一種由六部堂官和外省督撫舉薦。

以舉薦方式選官,在中國有很長的歷史。這種方式可以增加人才選拔渠道。與此同時,清朝也有規例,各省首府的知府,要求科舉正途出身。

如果被保舉的人不是科舉出身,又發現有貪酷劣跡,保舉者會被連降三級。除保舉外,知府的選拔來源就是從現有官員中挑選。

一般而言,京官的機會更多。京官只要獲得一等評價的考覈,就有資格被選派知府。當然,想要獲得一等評價並不容易,京官必須在守廉、才長、勤政、年富力強、稱職五個方面都獲得好評,纔可以外放知府。

那些獲得三等評價,也就是得到勤於政事,奉公廉潔,但才幹平庸的京官,不得外放知府。

知府職位承接州縣和督撫,位置獨特,極爲重要。清朝的時候,常常把有能力的官員調任知府,把能力一般的官員調任京官。

就是想把地方治理好,不要發生動亂。對於其他官員來說,他們想要獲得知府職位,就要熬資歷,逐步得到升遷。

這也是大部分知縣的仕途。在沒有得到保舉的情況下,這種情況最常見。這個過程,主要按照官員領取俸祿的年限和科舉考試的名字進行提拔。

也就是說,如果有科舉出身的知縣,會更容易擔任知府。當然,出身對清朝官員而言,也並非絕對,只是概率大小問題。

雍正時期的李衛,他靠花錢買官獲得官職,沒有參加科舉,連秀才都不是。但是,他在上任後,能幫雍正解決問題,而且又忠心耿耿,不搞結黨營私的事情。

所以,雍正對他十分信任,一路提拔到總督,尚書的職位。總督尚且可以不看出身,更何況級別更低的知府。

其實,對知縣而言,想要直接提拔爲知府,獲得資格僅是第一步,還要看知府職位是否有空缺。知府職位數量遠比知縣低。

清朝爲控制官職冗餘,很多人一輩子都無法獲得實際官職。而且,知府職位,又大多由皇帝親自任免。光緒二十五年,清朝以皇帝名義任免100位知府。

按照《光緒會典》記載,當時知府有188人。可見知府的任免權力,主要掌握在皇帝手中。這是清朝的慣例,雍正每次任免知府的時候,都會把他們叫來親自問話,看看他們的才幹品行,將來升遷罷黜作爲標準。

所以對於知縣來說,他們如果能夠得到賞識,也有可能被皇帝直接提拔任用,不需要走常規路線。

當然,這個可能性很低。因爲知縣官階過低,一般沒有機會跟皇帝直接交流,皇帝也沒什麼機會認識他們,更談不上賞識提拔。

但不管怎樣,清朝保留知縣升遷到知府的通道,也是因爲知縣久在下面,瞭解民情。換句話說,京官外放,瞭解政策。知縣提拔,瞭解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