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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歷史公案:血腥殘暴?一代暴君的名號原來是這麼來的?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1.5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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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教科書上,“焚書坑儒”一案,至今讓秦始皇爲人詬病。在驪山西麓有個叫洪慶堡的村落,據說就是當年這一樁慘絕人寰的坑儒事件發生所在地。古代叫古馬谷,後來人們因此稱其爲坑儒谷。

“冤骨積於坑谷,流血淬於泉壤”。相傳秦始皇在古馬谷活埋了儒生後,此地就“草樹無顏,愁雲晝昏,時聞夜哭,知有冤魂”。儒生銜冤含恨,天陰雨溼,谷中風聲悽淚。

據說後來漢代在這裏建“慰儒鄉”,以表對儒生的慰懷。唐玄宗也曾建“旌儒廟”,命中書餘人賈至撰文勒石,彰祭死難諸儒先賢,並將“慰儒鄉”改爲“旌儒鄉”,以示旌表。宋又據原來碑文,重新刻碑作序。碑序中載:“坑儒谷在臨潼城西南二十里,驪山平原橫坑村。”

當地村民告知:在遺址近旁一條溝中,發現了厚達30釐米的骨粉層,似乎證明了這一事實。那麼,秦始皇爲何實施這一殘酷暴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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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家們至今有爭論,有三種看法:

第一種,歷史上並無焚書坑儒一事。持這一觀點的是民國時期興起的"疑古派",然而,近幾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這起事情的真實性。

第二種,秦始皇確實坑殺了一些人,不過只是些方士,或稱術士。在尋找長生不老藥時,欺騙秦始皇,攜錢財逃跑,後牽連460餘人全部坑殺。至於焚書,也僅是《詩》、《書》,並不包括醫、卜之類的文籍。司馬遷距離事件發生時間,僅百餘年,且出身史令世家,其所著《史記》從未提起過"坑儒"二字。若確有其事,應該不會不記載。

第三種,秦始皇並沒坑儒,只是焚書,而且爲了政治改革。儘管確立了郡縣制。然而很多大臣主張依古制實行分封制,鼓吹效仿三皇五帝,分封諸侯國。這些儒者的主張不合時宜,自然遭到秦始皇反對。爲統一思想,樹立君權的絕對權威,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爲師。

揭祕歷史公案:血腥殘暴?一代暴君的名號原來是這麼來的? 第2張

也就是說,秦始皇焚書也並不是什麼書都燒燬!《尚書》被焚,源於記載上古聖王的治世理念,而其《詩經》,因爲詩經中多讚頌歷代君王,始皇不願有六國遺黨頌六國先王。除民間之外,“博士官所職”有沒有《詩》、《書》、百家語呢?若有,燒不燒?原文的規定是含混的。

王充在《論衡·正說篇》中認爲,法令規定只燒私人所藏的《詩》、《書》、百家語,博士官所收掌的不燒。後世學者多沿襲其說。清人劉大櫆著《焚書辨》,認爲博士收掌之書未焚於秦始皇,而項羽屠咸陽、燒宮室時才被燒燬,因此罪魁是不應該全部歸在秦始皇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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