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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情”制度是什麼?張居正是如何一手策劃“奪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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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不瞭解奪情制度,接下來跟着小編一起欣賞。

萬曆五年, 張居正的父親——七十四歲的張文明患病, 張居正本想請假省親, 恰逢宮中籌備皇帝大婚, 作爲首輔, 他是無法脫身的, 只得定在大婚以後再告假。不料萬曆五年九月十三日父親遽爾病逝。二十五日, 噩耗傳到北京。次日, 張居正的同僚、內閣次輔呂調陽、張四維上疏奏明皇上, 引用先朝楊溥、金幼孜、李賢“奪情”起復故事, 請求皇上諭留張居正。

按照當時官僚的丁憂制度, 嫡親父母喪事, 以聞喪月日爲始, 不計閏二十七月服喪, 期滿後, 再出來視事, 謂之起復。雖然前朝也有丁憂“奪情”的先例。但是, 這樣做不符合明代的典制。

“奪情”制度是什麼?張居正是如何一手策劃“奪情”的

大臣呂調陽、張四維希望皇上“奪情”張居正。神宗本人也深感不可一日無“元輔張先生”, 不願他丁憂歸裏, 更不願新政中途遭到挫折。所以他接到呂調陽、張四維的奏疏後, 隨即下旨:只准許張居正在京師的家中服喪“七七” (四十九天) , 然後“照舊入閣辦事”, 這就是所謂“奪情”起復。

如果事情是神宗的真是意圖想法無可非議,然而這件事情的背後卻是張居正與馮保的一場精心策劃。

按人之常情及祖宗舊制, 必須丁憂守制, 但張居正大權在握, 新政正在展開,他不願因丁憂而離任二十七個月。但礙於祖宗舊制與輿論壓力, 必須妥善策劃一個兩全之計。就在呂調陽、張四維上疏請皇上“奪情”之前, 他與司禮監掌印太監馮保密謀策劃, 竭力促成皇上“奪情”之局。

“大馮保, 挾衝主, 操重柄, 江陵 (張居正) 素卑事之。新鄭 (高拱) 既逐, 保德江陵甚, 凡事無不相呼應如桴鼓。江陵聞父訃, 念事權在握, 勢不可已。密與保謀奪情之局已定, 然後報訃。次輔蒲州 (張四維) 進揭, 即微露其一斑……疏入, 漏下已二鼓。昧, 特旨從中出, 留之。香幣油蠟之賜以千百計, 內閹持司禮之命絡繹而至, 附耳躡踵。江陵時作擎曲狀, 令小史扶掖內閹, 乃叩頭謝, 強之立而受, 雲:‘此頭寄上馮公公也!’”

“奪情”制度是什麼?張居正是如何一手策劃“奪情”的 第2張

由此可見, “奪情”雖出於皇上旨意, 卻是張居正與馮保事前謀劃好的。《萬曆邸鈔》萬曆五年秋七月條“張居正聞父喪, 詔奪情視事”, 有如下說法:“居正聞喪, 初辭疏, 即雲守制是常理小節, 且雲有非常之人, 然後有非常之事, 何恤訾議;再懇辭, 忽且請留京守制, 以次子馳驛回籍營喪事。蓋其自爲計非朝夕, 以故訃疏方上, 而慰留即下雲。”可見張居正本人並不想丁憂守制歸裏, 又不便直說, 便通過馮保要皇上一而再、再而三地降旨挽留, 而張居正則言不由衷地一而再、再而三地上疏乞求歸裏守制, 目的在於遮人耳目。

爲了應付輿論, 張居正不得不做一點表面文章。九月底, 他正式向皇帝上疏乞恩守制, 以表示他對皇上“奪情”的反應:“臣在憂苦之中, 一聞命下, 驚惶無措。臣聞受非常之恩者, 宜有非常之報。夫非常者, 非常理之所能拘也”。這其中, 話裏有話, 他強調了“非常”一詞, “非常理之所能拘”一句, 用在“乞恩守制”疏上, 不但牽強附會而且自相矛盾, 只是爲下文作鋪墊罷了:“如皇上之於臣, 若是之懇篤者, 此所謂非常之恩也。臣於此時, 舉事草芥賤軀, 摩頂放踵, 粉爲微塵, 猶不足以仰答於萬一, 又何暇顧旁人之非議, 徇匹夫之小節, 而拘拘於常理之內乎!”

“奪情”制度是什麼?張居正是如何一手策劃“奪情”的 第3張

張居正本意是希望皇上“奪情”, 又不得按慣例向皇上乞恩“守制”, 所以這篇違心的“乞恩守制疏”寫得頗費周章, 且漏洞百出。奏疏的基調是乞恩守制, 卻大談什麼“非常理之所能拘”, “何暇顧旁人之非議, 徇匹夫之小節”, 話中之話是要表明“守制”是常理小節, 不必拘泥, 這分明是在向皇帝表明他的決心, 如果皇帝堅持“奪情”, 他可以置常理、小節於不顧。無怪乎《實錄》的編纂者在記述張居正的“乞恩守制疏”時, 要寫下這樣的按語:“觀此, 而奪情之本謀盡露矣”。可謂一語道盡其中奧祕, 暴露了他與馮保一手策劃的“奪情”內幕。

經過半月有餘的公文往返, 奪情起復之局終於定了下來。張居正以“在官守制”的形式, 於“七七”之後仍入閣辦公, 大權繼續在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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