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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祿蘇丹國建立於什麼時候?揭祕其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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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祿蘇丹國(阿拉伯語:سلطنة سولو دار الإسلام‎),全稱蘇祿和平之家伊斯蘭蘇丹國,是蘇祿人在1457年建立的伊斯蘭蘇丹國,國境位於今日菲律賓的南部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西端的蘇祿羣島,還有巴西蘭省、塔維塔維省中間,巴拉望島、婆羅洲北部及其他環蘇祿海周圍的羣島,現時分別屬於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巴西蘭省及民馬羅巴區巴拉望省。蘇祿蘇丹國與當時的明朝、後來的清朝、馬來西亞及印尼有貿易關係。其首都位於和樂。

蘇祿蘇丹國建立於什麼時候?揭祕其發展史

明朝初年,蘇祿國王曾經親自來晉見明朝皇帝明成祖朱棣,歸國途中染疾,病故並安葬於中國德州。除了長子返回蘇祿繼承蘇丹王位以外,其後人如次子、三子及隨行大多留在中國生活至今,山東德州的回民很多便是他們的後裔。

西班牙及英國吞併

16世紀西班牙人入侵,他們把當地一帶的人稱爲"摩洛人",並把當地叫作"摩洛蘭",即是"摩洛人的地方"。後來由於西班牙傳教士的活動,當地的穆斯林被加以殺害,而摩洛蘭亦縮小至今日菲律賓南部的地方。

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爆發戰爭,西班牙戰敗。根據西、美雙方在巴黎簽訂的停戰條約,西班牙從南美洲和太平洋的島嶼退出。在菲律賓問題上,西班牙人雖未曾佔領'摩洛蘭'一帶,但在停戰條約上把該地劃給美國。

美國人接手後,經過多次戰爭,仍未能佔領該地。美國逐與南部的穆斯林進行政治談判,先後與摩洛蘇丹及馬京達瑙的蘇丹簽訂吉蘭姆-白茨條約。按照條約規定,美國人不進入菲律賓的南方,區內事務由摩洛人自治管理。

1903年,美國宣佈菲律賓土地法。土地法宣稱,菲律賓南方未被美軍佔領的土地屬於非法土地。土地法還規定,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徒遷移進入南部者,政府允許其佔有土地16公頃,而南部原有穆斯林每戶土地最多也不得超過8公頃。 1904年,美國政府取消與穆斯林達成的條約。1919年,菲律賓土地法進一步規定,北方天主教徒可以在南部獲得免費的24公頃土地。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1946年宣佈廢除海外殖民政策,菲律賓宣佈獨立。儘管當時南部摩洛穆斯林呼籲國際社會給予保護,反對強權者將他們出賣與吞併,但美國政府在與菲律賓馬尼拉當局簽訂條約時,將摩洛蘭一併劃歸菲律賓政府。

 建國

1380年,伊斯蘭首位傳教士MakhdumKari由波斯灣抵達今日的菲律賓,摩洛人接受了伊斯蘭之後,全部成爲奉行伊斯蘭的穆斯林。15世紀中葉,建立蘇祿蘇丹國(包括現在的巴西蘭島、塔威塔威島、巴拉望島以及周圍羣島)及馬京達瑙蘇丹國。

西班牙的入侵

1521年,葡萄牙人麥哲倫代表西班牙國王"發現"菲律賓,並且開始向那裏殖民。至1565年,殖民者用槍炮征服菲律賓北方(一些島嶼),宣佈它們爲西班牙的殖民地。他們用西班牙國王菲力普二世命名爲"菲律賓"。隨着西班牙殖民者活動範圍的擴大,西班牙軍隊發現,在菲律賓南部的大部份島嶼,居民都是穆斯林,遂將其稱爲"摩洛人",並把當地叫作"摩洛蘭(摩洛人的地方)。西班牙人在菲律賓宣揚天主教,穆斯林被加以殺害,西班牙人未能佔領"摩洛蘭"一帶。

蘇祿蘇丹國建立於什麼時候?揭祕其發展史 第2張

美國的入侵

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爆發戰爭,西班牙戰敗,西班牙從南美洲和太平洋的島嶼退出,美國人接手後,經過多次戰爭,仍未能佔領摩洛蘭。美國人不得不轉而藉助於外交手段,與南部的穆斯林進行政治談判,先後與摩洛蘇丹及馬巾達瑙的蘇丹簽訂條約(吉蘭姆-白茨條約)。按照條約規定,美國人不進入菲律賓的南方,那裏的一切事物由摩洛人自治管理。

1903年,美國佔領者宣佈菲律賓土地法。土地法宣稱,菲律賓南方未被美軍佔領的土地(摩洛蘭)屬於非法土地。土地法還規定,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徒遷移進入南部者,政府允許其佔有土地16公頃,而南部原有穆斯林每戶土地最多也不得超過8公頃。1904年,美國政府單方面撕毀與穆斯林達成的條約。1919年,修正的菲律賓土地法甚至規定,北方的天主教徒可以在南部獲得免費的24公頃土地。這些圍繞南部土地的一切歧視性措施,均旨在壓縮當地穆斯林的生活空間,改變那裏的人口構成狀況,以實現佔領者對菲律賓南部的統治。

 併入菲律賓

1946年美國宣佈廢除海外殖民制度,菲律賓取得獨立。儘管當時南部摩洛穆斯林呼籲國際社會給予保護,反對強權者將他們出賣與吞併,但是美國政府在與菲律賓馬尼拉當局簽訂條約的時候,在南部穆斯林沒有信息的情況下,強行把摩洛蘭劃歸菲律賓政府。

20世紀50年代,菲律賓政府開始向南方大規模移民,此後還力圖把菲律賓北方的毛派農民游擊隊,驅趕到南部的穆斯林居住區即摩洛蘭,意圖是鼓勵他們從穆斯林手中無償地奪取土地。

20世紀70年代以來,菲律賓政府在南部肆無忌憚地推行壓迫性的同化政策,鼓勵來自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移民搶佔南部的土地和村舍,甚至幫助他們組織天主教民兵武裝,對穆斯林進行燒殺和搶劫;同時,菲律賓政府的指派官員在軍隊的保護下,獨享地方的管理權位。

1972年9月,獨裁者馬科斯宣佈菲律賓軍事管制法,對南方展開全面戰爭。他一再向南方大舉用兵,大開殺戮,瘋狂地摧毀穆斯林的財產與生活設施。在這種背景下,南方最主要的穆斯林民兵組織改變爲"摩洛民族解放陣線",宣佈南方獨立,從此也遭到了政府的血腥鎮壓。

1996年菲律賓政府與"摩洛民族解放陣線"談判協議停火,但是摩洛蘭的穆斯林並沒有停止爭取高度自治的鬥爭,甚至像阿布沙耶夫這樣的組織,還通過在島嶼的叢林中打游擊,襲擊政府軍和綁架旅遊者,不斷地向菲律賓宣佈他們要求獨立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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