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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方寶劍能殺死持有免死金牌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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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方寶劍能殺死持有免死金牌的人嗎?小編爲大家帶來相關內容,感興趣的小夥伴快來看看吧!

1、真實的尚方寶劍的功能

尚方劍是指中國古代皇帝藏在“尚方”的劍,在漢代稱尚方斬馬劍,明代稱尚方劍,在戲劇和小說中大家一般俗稱其爲“尚方寶劍”。“尚方”也稱“上方”,是專管供應制造皇帝所用器物的官屬名。尚方劍本爲斬馬劍,非常鋒利,可以斷馬,由於藏在尚方,便俗名爲“尚方寶劍”,從漢代就已經開始有了。

據《前漢書 朱雲傳》載:朱雲上書皇帝就曾說“臣原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明代劉伯溫也說過:“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可見持有尚方寶劍的人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有先斬後奏之特權。但這樣先斬後奏也必須按法行事,不能胡來。

從史料上看,賜尚方劍以專殺和便宜行事的做法,是在明代“萬曆三大徵”時開始實行的。  萬曆二十年(1592年),寧夏哱拜叛亂,萬曆皇帝“用尚書(石)星言,賜(總督陝西、延、寧、甘肅軍務)魏學曾尚方劍督戰”。而魏學曾調兵包圍寧夏鎮卻“惑於招撫”,明廷便以甘肅巡撫葉夢熊替代魏學曾,“亦賜尚方劍”。 此時明軍已經圍城長達半年之久。葉夢熊決河灌城,並乘哱拜內亂之際,攻破城池,“盡誅拜黨及降人二千”,哱拜之子哱承恩等被綁赴京師,皆被處死。 此戰的獲勝,使明廷嚐到甜頭,賜尚方劍也開始頻繁起來。

尚方寶劍能殺死持有免死金牌的人嗎?

2、免死金牌真能免死嗎

據史料載,早在西漢時期,漢高祖劉邦爲鞏固其統治,籠絡功臣,頒給功臣丹書鐵券,作爲褒獎。當時的鐵券還無免罪和免死等許諾,僅作爲一種封侯的憑證。

南北朝至隋唐時期,北魏孝文帝頒發給宗室、親近大臣的鐵券是作爲護身防家之用。南朝的宋齊樑陳四代,頒發鐵券已較爲普遍。隋唐以後,頒發鐵券已成常制,凡開國元勳、中興功臣皆賜給鐵券,也給寵宦、宦官頒發鐵券。

到宋元明清時期,鐵券的頒賜逐漸趨於完備。明代起就規定有整套制度,朝廷根據功臣、重臣爵位的高低分爲七個等次,各依品級頒發給鐵券,不得逾越。

鐵券上的文字在漢時用丹砂填字,即“丹書鐵契”;樑時用銀字填字,即“銀券”;隋時用金填字,亦稱“金券”,所以後世稱鐵券爲“金書鐵券”,又因鐵券可以世代相傳,又稱鐵券爲“世券”。

現存最早的鐵券,是國家博物館珍藏的五代吳越國王錢鏐鐵券,已千餘年曆史,據報道,這道鐵券是公元896年,唐昭宗爲嘉獎吳越王錢鏐討伐董昌有功,特頒賜於錢鏐的。鐵質鑄成,形如覆瓦狀,縱29.8釐米,橫52釐 米,厚2.41釐 米,重約132兩,上嵌金字350個,正文25行,每行14字,全文端楷甚工,現金字多有剝落。鐵券的主要內容是記載被賜者征討董昌的功績,因其對朝廷有如此功勞,所以“卿恕九死,子孫三死”(意即皇帝可免錢九次死罪),是皇帝賜給臣下的一種獎賞和信物。

由此以來,我國古代的鐵券無論其形制如何演變,內容如何豐富,目的始終沒有超出“表德彰義,率世歷俗”的範疇,這與現代的勳章、獎章的涵義是吻合的。

3、尚方寶劍能殺免死金牌嗎

其實這是個矛與盾的問題。如果拿着尚方寶劍的人是皇帝,那麼誰都可以殺。舉個例子,明朝的朱元璋就殺了很多個拿着丹書鐵券(俗稱免死金牌)的功臣。如果拿着尚方寶劍的是大臣或者普通人的話,那麼持有尚方寶劍的人應該不能殺持有免死金牌的人,從理論上應該不行。

並且尚方寶劍的意義是代行部分皇權,丹書鐵券的意思是可以赦免一次死罪。就算是皇帝要殺人。如果有人拿出丹書鐵券,皇帝還是要考慮一下信譽問題,更何況是代行皇權呢?說起來丹書鐵券可比尚方寶劍高級多了。丹書鐵券歷史悠久,自漢代就有了;而且級別更高,據說是最高級的大臣才能擁有;長期保障,即使退休也好用;並且還能傳之子孫 ,世襲爵位。

反觀尚方寶劍限制就太多了,明代萬曆之後纔出現。只能用於領兵作戰,和平時期基本沒用。非戰場或與作戰無關的也沒有用。並且還只是臨時的,用了就沒有了。雖有臨機決斷權,但事後還是需要解釋的,因爲有可能皇帝被追究。

但這還是要看形勢。尚方寶劍也好、免死金牌也罷,如果權勢正盛,就好用。如果勢衰,失去皇帝恩寵之類的,拿那些東西基本就沒用了,甚至還是個罪過。總而言之,免死金牌、尚方寶劍其實就是個形式,大家都知道,所以厲害的不是物或事,而是恩寵。

當皇帝要對付人了,拿什麼都沒用。另外一點,丹書鐵券雖然可以免死罪,但是不免謀逆,特殊情況下謀逆之人人人得而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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