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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最奇葩的刑罰之一,刑具竟然是“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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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小編帶來了相關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北宋時,陳州城四周皆是湖,因此有“水域”之譽,湖內蒲草叢叢,荷花片片,因而夏日蚊蟲極多。此地蚊蟲,針長翅大,肚明腿花,爲花腳蚊子,咬人賊輕,過後則又腫又硬,奇癢難忍,素有“飛蛇”之稱。

宋朝最奇葩的刑罰之一,刑具竟然是“蚊子”

每到夏日傍晚,陳州內外便火艾熏天。外埠人進陳州,必得先經得起火艾薰,要不就待不下去。洗澡要帶火艾,一手舉着在頭上繞圈兒,一手搓灰洗身,稍慢一時,蚊蟲便黑壓壓落滿前胸後背,搭手一拍,鮮血滿掌。晚間大解,更需火艾,一手提褲脫褲,一手拿火艾身前身後甩。若不然,落下黑麻麻一層,屁股當即要“肥”一圈兒。

因而,此地火艾一直很暢銷。

可當地賈知縣爲人刁毒,搜刮民財不擇手段,人送外號“花腳蚊子”。每到夏日,他必做火艾生意,而且還定下了“土政策”:不準外埠或本地客商在此出售火艾。獨門生意好做,因此他年年必發火艾財。因火艾生意成本小獲利大,商人和四周村民便偷偷地做,每每抓到偷售火艾者,賈知縣就用蚊刑懲罰。

蚊刑,顧名思義,就是用蚊子叮。讓人把罪犯衣服扒光,然後綁起來,划船送到河心,看守的人坐在吊了帳子的船上守着。受刑者如若天明身亡,罪有應得;如若命大不死,當場放生,可大多受蚊刑者皆撐不到天明便渾身浮腫,一命嗚呼。

宋朝最奇葩的刑罰之一,刑具竟然是“蚊子” 第2張

有時候,賈知縣也用此刑法嚴懲土匪和慣偷,偷偷倒賣火艾的商人和村民雖然對賈某奈何不得,但土匪們卻不是好惹的。他們揚言,若有一天活捉賈知縣,也要讓他嚐嚐蚊刑的滋味。

這一年七月,一隊土匪夜襲縣城,果真綁走了賈知縣。到了一處,衆匪推出賈知縣。匪首冷笑一聲,當即命令用蚊刑。幾個匪徒應聲把賈知縣的衣服扒了個淨光。匪首細看賈知縣,仍一副器宇軒昂的樣子,似乎對他不屑一顧,不禁大怒,高喝:“上刑!”衆匪應聲而動,把知縣綁起來擱到船板上,送到湖中。

時值盛夏,蚊蟲極多,賈知縣身上早已落滿了蚊蟲,裏三層外三層,如蜂房一般,可那知縣如死了般一動不動。天亮時,衆匪以爲知縣已經死了,就給他鬆了繩索,沒想到他突然坐了起來。衆匪驚詫不已,問他何以撐到天明。知縣笑道:“蚊子,懶蟲也,吃飽喝足便是睡覺,我一夜不動,沒敢驚動它們,這樣一來,後邊的蚊子過不來,趴在我身上的已經喝飽了,是它們保全了我!說出道理來怕你們不懂,這就叫逆來順受!”

“胡扯!”匪首怒吼,“那爲何我們兄弟卻被叮死了?”

“這就怪他們自己了!蚊刑中有明文規定:天明不死者放生,可他們耐不住,來一批蚊子剛喝飽,他們便搖頭晃身,把它們趕跑了,於是又來了一批!一夜之間,趕跑一批又來一批,趕跑一批又來一批……如此循環,那血哪有不被喝乾之理呢?”

衆匪驚歎不已,匪首頓悟,當下就放了賈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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