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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福王朱常洵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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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爲大家帶來了一篇關於朱常洵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即萬曆帝)朱翊鈞的第三子,因其生母鄭貴妃被神宗寵愛,繼而受寵。而神宗長子朱常洛爲神宗偶幸宮女王氏所生,因而母子兩人都不受神宗待見。因此,神宗就想違祖制,越過朱常洛,立朱常洵爲太子,繼而引發了“國本之爭”。

歷史上的福王朱常洵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

這場爭論一直持續了15年之久,神宗最終也沒能如願。不過因爲這件事,倒是導致了神宗(萬曆)此後幾十年不上朝,用以表示對大臣們的抗議。

朱常洵雖然沒能成爲太子,卻不影響神宗對他的疼愛。朱常洛被冊封爲太子的同一年,朱常洵也被冊封爲了福王。

原本藩王成年就要去封國就藩,由於神宗的疼愛,朱常洵一直到29歲,才就藩洛陽。就藩時,神宗賞賜了福王莊田四萬頃,最後雖然減了一半,但據《明史》記載,“中州腴土不足,取山東、湖廣田益之”。河南肥沃的土地還是不夠賞賜的數量,於是又將山東、湖廣的肥沃土地全都給了福王。

不知道朱太祖知道了這事,會作何感想。

在神宗的百般關愛之下,朱常洵結婚時,花費了三十萬金;營造洛陽府邸,又花費了二十八萬金,都是常制的十倍以上。而神宗時期,大肆派遣稅吏、礦使,收繳了很多額外的稅賦到內庫(皇帝的私人小金庫),數額達億萬計。萬曆真是肥的流油呀。這些徵來的錢,除了一部分用於“萬曆三大徵”的軍費之外,神宗將大部分都資助了福王。

一個王朝的興衰,絕對是有跡象可循的。很多人說大明亡於萬曆,是有一定道理的。

歷史上的福王朱常洵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 第2張

福王也是明朝末年諸藩王的一個範本,通過土地兼併,大量佔有了本應屬於民間的良田。同時,他們還大肆搜刮地方財富,一個個都富可敵國,而老百姓卻是越來越窮困。正所謂是“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於大內”,除了洛陽福王之外,蜀中等地的藩王,也都一樣。

這跟朱元璋的初衷,已經大相徑庭了。崇禎也是活該被窮死,天下的錢糧都跑到藩王、外戚、權臣手中了。而大明滅於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也就合乎天理了。不能不說,滿清真的是個撿漏王。

根據諸如《明史》、《明季北略》、《明史紀事本末》、《寄園寄所寄》等等諸多史料的記載,李自成在攻破洛陽城後,俘獲了逃跑中的福王朱常洵,並將福王的肉雜以鹿肉,一起煮了,做成了所謂的“福祿酒(福祿宴)”給吃掉了。

這件事是不是真的呢?真實的可能性遠遠大於編造的可能性。我們來根據史料分析一下,就很容易明白了。

一、福王肥胖的可信度非常高

《明史》記載,福王就藩後,“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這就是一個被寵壞了的衣食無憂的公子哥。因此,野史中所說朱常洵“體肥,重三百餘筋”,可信度非常高。

福王肥胖,還有一個佐證,多本野史都記載,“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王世子朱由崧就是後來的南明弘光帝。他們父子一起逃走,朱由崧都跑了出去,而福王因爲體胖,行動不便被抓,可信度也是非常高的。

當時,遍地都是饑民,而福王卻這麼肥胖,讓饑民看到後,作何感想?野史中記載:“賊中持刀撫肌,垂涎鹹叫‘一塊好肉’遂殺焉。”

唉,對比太強烈呀,真的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呀。

二、李自成的農民軍不忌諱吃人肉

《明史》記載,在關中流賊(李自成等起義軍)大起之時,“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間藉藉”。河南等地區的百姓早已經沒有糧食可吃了,已經到了人吃人的地步。

歷史上的福王朱常洵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 第3張

李自成起義軍的絕大部分,就是這些饑民。所以,李自成的手下把福王給剁了,割下肉跟鹿肉一起煮了吃,不足爲奇。

三、福王並不是整個人被扔進鍋裏烹掉

《明史》載:“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李自成是用鹿肉蘸福王的血一起吃。

野史中也都說是“以王爲俎”、“王之血肉”、“臠分股割”、“薦王於俎”、“臠分肢割”,這是把福王給切割了之後,拿血和肉,再去混着鹿肉一起煮着吃掉的。

這並非像秦漢時期的烹刑,把整個人扔進大鍋給煮了。那也沒法吃呀,腸肚沒洗呀。現代有些人寫文誇張的太離譜,說是洗淨了肚腸,還能不死,還可以在鍋中翻滾嚎叫,這才讓人不相信了。

至少,從明末清初的史料中,沒有發現如此誇張的記載。整個人活煮,基本上可以斷定是現代人編造的,不是真的。

四、福王有屍骸留下

正因爲福王只是被割去了部分血肉,大部分遺骸尚在,才能被明臣承奉冒死向義軍求得了一具桐木棺,將遺骸裝殮。這才讓福王得以安葬。

五、弘光帝朱由崧爲尊者諱

1986年,河南孟津地區,出現了一塊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據說該志出土於1924年。壙志中記載了福王死前的事蹟:“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還有什麼“剛腸浩氣”、“雖死猶生”之類的溢美之詞。

嗯,這個麼,朱由崧可是朱常洵的兒子,如果他真的在他爹的壙志上直接寫被“臠分肢割,和鹿肉煮而被食”,可信度必然是百分之百。但是,即使這是事實,朱由崧好意思寫麼?所以,以壙志爲憑,來推翻福王不是被煮食之事,明顯站不住腳。

六、清朝最初難以干預僞造事實

比如《明季北略》等多本史料,都是私人所著,根本沒有得到清廷許可。所以,才被稱爲野史。這些史料最初也沒有公開刊印,所以,著書者沒必要去拍清廷的馬屁,去污衊李自成起義軍。

綜合起來,福王遇害後,被取血割肉,煮成了肉湯,是非常可信的。

而福王,即無功於大明,也無益於百姓,反而是因爲他的奢靡享樂,與民爭利,促進了大明的滅亡。所以,他被飢餓的起義軍給煮成肉湯吃了,不足爲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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