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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司禮監鷸蚌相爭皇帝漁翁得利,大明亡國和這些有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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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又和大家見面了,今天小編帶來了一篇關於明朝的文章,希望你們喜歡。

明代諸帝除了朱元璋、朱棣等少數幾個有爲君主外,大多昏庸無能、荒於政務。但弔詭的是,明代的皇權又是高度集中的,任何時候皇帝的權威也都是至高無上。太阿之所以沒有倒持,主要得益於明代的政治體制,皇帝利用內閣和司禮監的分權,達到了牽制作用。

內閣、司禮監鷸蚌相爭皇帝漁翁得利,大明亡國和這些有關嗎?

一,明初內閣制的形成

洪武十三年(1380年),太祖朱元璋以“擅權枉法”的罪名興起大案,誅殺了丞相胡惟庸。隨後又取消了中書省,廢除丞相制度。廢除丞相制度不僅是明代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國政治制度史上一個劃時代的重大事件。它表明中國封建社會中君權與相權長期矛盾鬥爭,至此畫上句號。

丞相制度廢除以後,朱元璋提高六部的權重,但少了丞相從中周旋,所有政務都壓在了皇帝一人之身。即便是以勤政著稱的朱元璋也認爲難以應付,他不得不承認:“朕嘗思之,人主以一身統御天下,不可無輔臣。”

爲了緩解這一壓力,朱元璋與廢除丞相當年,便設置了“四輔官”,讓他們協助辦理政務。儘管這個制度後來也宣告流產,但這正是明代內閣制度發展的一個雛形。

明成祖即位後,爲了更好地強化皇權,同時又爲了減輕政務負擔,開始設立內閣“始開內閣於東角門”,挑選了7名翰林官入職文淵閣參預機務。因爲文淵閣在內廷,所以便有了“內閣”這個稱呼。

內閣成員俗稱閣成,也叫殿閣大學士,或簡稱大學士。這個由7人組成的內閣隊伍便是明代的第一批閣臣。關於內閣,《明史·職官制》中如此描述:“殿閣大學士,掌獻替可否,奉陳規悔,點檢題奏,票擬批答,以平允庶政。”

可以看出,“票擬”是內閣的最主要的權力,所謂的票擬就是先對各部奏章先提出初步意見,然後交給皇帝“批紅”再付諸實施。不過票擬這個權力在明成祖時期尚未出現,直到明宣宗時期,內閣因三楊(楊士奇、楊榮、楊溥)權勢重大,才獲得了票擬的權力。

而且,作爲離皇帝最近的權力機構,內閣還可以允許和皇帝一起議事。同時內閣成員還有一個特權,那就是可以向皇帝“密揭”。按照明代制度,六部九卿上疏言事,必須通過通政司轉呈,然後由宦官轉給內廷才能到皇帝手中。只有內閣成員才能直接上上達天聽,以至“外廷千言,不如禁密片語”。

然而,明成祖雖然信任內閣,但是閣臣們的品級卻不高,僅僅是正五品。這就導致了內閣在處理很多重大政務時,六部高官掣肘的現象。有鑑於此,仁宣時期閣臣的地位迅速擡升,原來正五品的內閣學士,轉而躋身公侯尚書之列,內閣的勢力也因此超過六部。

二,首輔制度的確立

隨着內閣權勢的提高和閣臣品級的尊崇,內閣也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原來閣臣在名義上地位是不分尊卑的,但到了明中葉以後,開始出現了“首輔”制度,首輔往往是根據入閣的先後、資歷的深淺,以及皇帝的旨意,在閣臣中挑選一人擔任。首輔之下爲“次輔”,其餘內閣大學士作爲他的助手,權力較首輔要小很多。

自首輔制度形成後,實際上又恢復了丞相的很大部分權力,因此內閣首輔號稱是“無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實”。但即便如此,首輔與丞相還是有着本質區別。

首先,丞相具有裁決機宜的執行權,遇事可以上奏執行,甚至可以先斬後奏;而內閣首輔卻沒有宰相的實權,事無鉅細都要向皇帝彙報,請旨定奪。衡量首輔權力大小,主要取決於皇帝對他們信任程度,因此,明代的首輔權力輕重一直處於飄忽不定的狀態中。

其次,丞相是最高的行政長官,有自己的相府以及諸多屬官。而內閣則不同,它不是法定的最高行政機構,首輔亦非最高行政長官,六部也不是它法定的下屬,有時,閣臣的品級甚至還不如六部尚書。

內閣、司禮監鷸蚌相爭皇帝漁翁得利,大明亡國和這些有關嗎? 第2張

最後,丞相只有位極人臣者才能躋身相位,但閣臣卻未必。明初時只有正五品,到了後來入閣之人往往也是先被任命爲禮部侍郎或尚書,再以兼任大學士的身份入閣參預機務。

三,內閣和司禮監分權

票擬是內閣最大的權力,但是否批准則取決於皇帝的“硃批”。換句話說,票擬只是提出初步意見,而硃批則是皇帝的最後拍板。不難看出,實際權力仍然掌握在皇帝手中。正因爲如此,即使向嘉靖、萬曆那樣幾十年不上朝的皇帝,仍然可以“張弛操縱,威柄不移”。

前面說過,明代皇帝勤政者少數,大多厭倦政務。事實上,真正擁有批紅大權的不是皇帝本人,而是司禮監掌大太監。“口含天憲”的司禮監秉筆太監根據皇帝的旨意批答臣僚的奏章,傳諭詔書,在一等程度上成了皇帝的代筆人和代言人。正因如此,宦官藉着皇權操縱朝政成了明代的一大特色。

明中後期,皇帝往往深居內宮,而將宦官視爲心腹,故而幾度出現宦官專權的局面。這樣一來,內閣和司禮監便成了皇帝左右手,形成了內閣和司禮監相互制約的政治體制。

內閣和司禮監的爭鬥一直是此消彼長,互有勝負。很多時候,司禮監抓住“批紅”的特權,將權力延伸到了外廷,影響了內閣的職權範圍,甚至是操縱內閣,將自己凌駕於內閣之上。清人趙翼就爲此評論:“明代首輔權力雖重,而司禮監權力又在首輔之上。”

因此,內閣爲了保權保官,就必須要和司禮監搞好關係。如嘉靖朝嚴嵩和萬曆朝張居正,都是因爲擅於搞好同司禮監的關係而權傾朝野的。原本相互牽制的兩方合穿一條褲子,皇帝就勢必會被矇蔽,皇權也勢必會受到威脅。

但更多的時候,內閣和司禮監都是處於對立中。隨着明朝後期政治的日益腐敗,皇權和閣權出現了矛盾,衝突日益尖銳,官宦的權力也急劇膨脹。內閣與司禮監之間的爭鬥,皇帝也往往更加偏袒後者。

嘉靖時期的內閣具有鮮明的代表性,一個內廷太監曾形象的說:“昔張先生(張璁)進朝,我們要打躬;後夏先生(夏言),我們平眼看他;今嚴先生(嚴嵩),與我們拱手始進去。”

從嘉靖朝三人首輔對宦官的態度中變化中,不難看出宦官勢力的上升和閣臣勢力的衰微。隆慶至萬曆初年,徐階、高拱、張居正等人先後輔政,當時雖說是閣權較重的時期,但徐階因得罪宦官而被放逐。張居正因爲祕密結好馮保才得以取代高拱,成爲內閣首輔。

至於明末時魏忠賢專權時期,內閣就形同虛設,很多閣臣不惜賣身投靠。當時,魏忠賢被稱爲九千歲,凡是內閣補用的大臣都要看他的臉色。朱元璋在《大明律》中曾明確規定:“若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者,皆斬,妻子爲奴,財產入官;凡諸衙門官吏,若與內官及近侍人員交結,泄露機密者,皆斬,妻子流放三千里安置。”

顯然,朱元璋對朋黨和內外勾結的打擊十分嚴厲,但我們發現,明代的黨爭激烈程度遠遠超過歷朝歷代。黨爭的雙方拉幫結派,紛爭不斷,互相傾軋,欲置對方於死地而後快。

內閣、司禮監鷸蚌相爭皇帝漁翁得利,大明亡國和這些有關嗎? 第3張

客觀上講,這種紛爭對於皇帝來說是有利的。但隨着爭鬥程度的逐漸加深,閣臣之間,內閣和宦官之間的黨同伐異,進而形成了後來的門戶之爭。晚明時期,這種爭鬥更是攪的國無寧日,而皇帝又多無能,不能掌控局面,最終導致了國勢日衰。因此,晚明思想家黃宗羲認爲:“有明之無善治,自高皇帝罷丞相始”,這話說的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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