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密史 > 歷史記事 > 光武中興:漢朝輝煌的再度興起

光武中興:漢朝輝煌的再度興起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1.8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建武六年(公元30年)光武帝下詔令司隸州牧各實所部,省減吏員,縣國不足置長吏可合併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於是“條奏並有四百餘縣,吏職省減,十置其一”。同時,廢除西漢時的地方兵制,撤銷內地各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之職,也取消了郡內每年徵兵訓練時的都試,地方防務改由招募而來的職業軍隊擔任。但是,到了東漢後期,州牧刺史逐漸權重,兼有軍政財大權,地方兵力又逐漸興起。

光武中興:漢朝輝煌的再度興起

光武鑑於西漢後期吏治敗壞、官僚奢侈腐化的積弊,即位以後,注意整頓吏治,躬行節儉,獎勵廉潔,選拔賢能以爲地方官吏;並對地方官吏嚴格要求,賞罰從嚴。因而經過整頓之後,官場風氣爲之一變。故《後漢書·循吏傳》有“內外匪懈,百姓寬息”之譽。

光武中興:漢朝輝煌的再度興起 第2張

釋放奴婢、刑徒。自西漢後期以來,農民之淪爲奴婢、刑徒者日益增多,成爲西漢末年階級矛盾日益尖銳化中的一個重要問題。王莽末年,不少的奴婢、刑徒參加起義;同時在一些割據勢力的軍隊中也有不少的奴婢、刑徒。光武帝在重建劉漢封建政權中,爲了瓦解敵軍,壯大自己的力量,也爲了安定社會秩序,緩和階級矛盾,曾多次下詔釋放奴婢,並規定凡虐待殺傷奴婢者皆處罪。詔令免奴婢爲庶人的範圍,主要是,王莽代漢期間吏民被非法沒收爲奴的,或因貧困嫁妻賣子被賣爲奴婢的;在王莽末年因饑荒或戰亂被賣爲奴婢的;在戰亂中被掠爲人下妻的。除此之外,還規定禁止任意殺傷奴婢以及廢除“奴婢射傷人棄市律”,說明奴婢的身份地位比過去有所提高。同時,在省減刑罰的詔令中,還多次宣佈釋放刑徒,即“見徒免爲庶民”。

實行度田政策。東漢政權本是在豪強勢力支持下建立起來的。但豪強勢力的發展,土地兼併的逐漸嚴重,既威脅皇權,也影響百姓生活,以及爲了加強朝廷對全國墾田和勞動人手的控制,平均賦稅徭役負擔,於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下詔“州郡檢核墾田頃畝及戶口年紀,又考察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就是令各郡縣丈量土地,覈實戶口,作爲糾正墾田、人口和賦稅的根據。詔下之後,遇到豪強勢力的抵制。

光武中興:漢朝輝煌的再度興起 第3張

鑑於王莽的教訓,漢光武帝光武帝,一改漢武帝以來對少數民族的征服和王莽的大民族主義,從休養生息的總方針出發,確定了自己的一套民族政策,從而爲東漢王朝經濟的恢復和發展提供了一個和平的外部環境。比如實行“逸政”安邊,不妄開戰端;着眼於合作發展,實施扶持政策;試行“以邊制邊”,採取“自治”政策等。從主流上看,光武帝對周邊少數民族採取的是友好、友善、自治、互助的的政策,屬於以德治邊。這些政策成功地緩和了民族矛盾,避免了大規模的戰爭。通都大邑商業繁榮,商人的足跡遠至西域和國外。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