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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學名著《太平御覽》:人事部·卷五十六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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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是宋代著名的類書,爲北宋李昉、李穆、徐鉉等學者奉敕編纂,始於太平興國二年(977)三月,成書於太平興國八年(983)十月。《太平御覽》採以羣書類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門而編爲千卷,所以初名爲《太平總類》;書成之後,宋太宗日覽三卷,一歲而讀周,所以又更名爲《太平御覽》。全書以天、地、人、事、物爲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謂包羅古今萬象。書中共引用古書一千多種,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獻資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經亡佚,更使本書顯得彌足珍貴,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寶貴遺產。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人事部·卷五十六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孝女

《史記》曰:淳于緹縈者,齊人也。父淳于意,爲太倉令,生女五人,縈最小。父犯罪當刑,乃罵其女曰:"生女不生男,緩急非有益也。"縈自傷涕泣,隨父至長安,詣北闕上書曰:"父爲吏,齊中皆稱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續,雖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妾願沒爲官奴,以贖父之刑,使得自新。"漢文帝憐悲其意,原其父罪。

《漢書》曰:東海有孝婦,少寡無子,養姑甚謹,姑欲嫁之終不肯。姑告鄰人曰:"孝婦養我勤苦,我老,久累於壯,奈何?"其後,姑自縊死,姑女告吏曰:"婦殺我母。"吏捕孝婦,自經服罪。於公以爲此婦養姑孝聞,必不煞也。太守不聽,於公爭之不能得,乃抱其獄哭於府上,因辭疾去,遂煞孝婦。郡中枯旱三年。後太守至,於公曰:"孝婦不當死,前太守強斷之,當在是乎?"於是太守殺牛,自祭婦冢,天立大雨。

《後漢書》曰:和熹鄧皇后諱綏,太傅禹之孫也。父訓,護羌校尉;母陰氏,光烈皇后從弟女也。後年五歲,太傅夫人愛之,自吻剪髮。夫人年高目眊,誤傷後額,忍痛不言。左右見者怪而問之,後曰:"非不痛也,太夫人哀憐爲斷髮,難傷老人意,故忍之耳。"

《晉書》曰:衛瓘及禍,太保主簿劉瑤等冒難收瓘而葬之。楚王瑋之伏誅也,瓘女與國臣書曰:"先君名諡未列,無異凡人,每怪王國蔑然無言。《春秋》之失,其咎安在?悲憤感慨,故以示意。"瑤等執黃幡,撾登聞鼓上言。

又曰:會稽寒人陳氏,有三女無男。祖父母年八九十,老無所知,又篤癃病。母不安其室,遇寒飢,女相率於西湖採菱,更日至市貨賣,未嘗虧怠,鄉里稱爲"義門"。多欲取爲婦,長女自傷煢獨,誓不肯行。祖母尋相繼卒,三女自營殯葬,爲菴舍屋墓側。

又曰:永興概中裏王氏女,年五歲,得毒病,兩目皆盲。性至孝。年二十,父死,臨屍一叫,眼皆血出,小妹娥舐其血,左目即開,時人稱爲孝感。

古典文學名著《太平御覽》:人事部·卷五十六 全文

《唐書》曰:劉寂妻夏侯氏,滑州胙城人,字碎金。父長雲,爲鹽城縣丞,因疾喪明。碎金遂求離其夫,以終侍養。經十五年,兼事後母,以至孝聞。及父卒,毀瘠殆不勝喪,被髮徒跣,負土成墳,廬於墓側,每日一食,如此者積年。貞觀中,有製表其門閭,賜以粟帛。

又曰:于敏直妻張氏,營州都督、皖城公儉之女也。數歲時父母微有疾,即觀察顏色,不離左右,晝夜省侍,宛若成人。及稍成長,恭順彌甚。適延壽公於欽明子敏直。初聞儉有疾,便即號勇自傷,期於必死。儉卒後,兇問至,號哭一慟而絕。高宗下詔,賜物百段,仍令史官編錄之。

又曰:楊紹宗妻王氏,華州華陰人也。初年三歲,所生母亡,吻繼母鞠養。至年十五,父又徵遼而沒。繼母尋亦卒。王乃收所生母及繼母屍柩,並立父形像,招魂遷葬訖,又廬於墓側,陪其祖母及父墳。永徽中,詔曰:"故楊紹宗妻王氏,因心爲孝,率性成道。年迫桑榆,筋力衰謝。以往在隋朝,父沒遼左,招魂遷葬,負土成墳,又葬其祖父母等,竭此老年,親加板築。痛結晨昏,哀感行路。永言志行,嘉尚良腎攏宜標其門閭,用旌敏德。"賜物三十段、粟五十碩。

又曰:孝女賈氏,濮州鄄城人也。始年十五,其父爲宗人玄基所害。其弟強仁年幼,賈氏撫育之,誓以不嫁。及強仁成童,思共報復,乃候玄基殺之,取其心肝,以祭父墓。遣強仁自列於縣,有司斷以極刑。賈詣闕自陳己爲,請代強仁死。高宗哀之,特製賈氏及強仁免罪,移其家於洛陽。

又曰:汴州李氏孝女,年八歲,父卒,柩殯在堂十餘載,每日哭泣無限。及年長,母欲嫁之,遂截髮自誓,請在家終養。及喪母,號毀殆至滅性。家無丈夫,自營棺槨,州里欽其至孝,送葬者千餘人。葬畢,廬於墓側,蓬頭跣足,負土成墳,手植松柏數百株。季昶列上其狀,制特表其閭,賜以粟帛。

《顏氏家訓》曰:張建女三歲喪母,靈牀上屏風平生舊物,屋漏沾溼,出曝曬之,女子一見,伏牀流涕。家人怪其不起,乃往抱持,薦席淚漬,精神喪沮,不能飲食。將以問醫,診脈雲:"女腸斷矣。"因爾便吐血,數日而亡。中外憐之,莫不悲嘆。

《宣州圖經》曰:宛陵管氏女,名瑤,年十七,與母同寢。母爲虎所負去,瑤哀叫隨之,因齧虎耳墜,方舍其母。瑤即負母歸家,氣絕。武帝表其門,以旌孝行。

王韶之《孝子傳》曰:周青,東郡人。母疾積年,青扶持左右,四體羸瘦。村裏乃斂錢營助湯藥,母痊,許嫁同郡周少君。少君疾病,未獲成禮,乃求青。母見青,囑託其父母,青許之,俄而命終。青供爲務十餘年中,公姑感之,勸令更嫁,青誓以"匪石"。後公姑並自殺,女姑告青害殺。縣收拷捶,遂以誣款,七月刑青於市。青謂監殺曰:"乞樹長竿系白幡。青若殺公姑,血入泉;不殺者,血上天。"血乃緣幡竿上天。

宋躬《孝子傳》曰:賈恩,會稽諸暨人也。母亡在殯,爲災火所燒,恩及妻伯號哭赴火。火不及去,鄰近救助,棺器得免。恩、伯二人髮膚焦裂,須臾俱死。玄嘉四年,榜門曰"孝",蠲役三世。

師覺授《孝子傳》曰:北宮氏女嬰兒子者,齊人也。無兄弟而父母老,遂撤其環瑱,誓不適人,以奉養父母。國人聞之,莫不相率以孝請女。爲趙王后齊使候問,使者曰:"北宮氏女嬰兒子無恙耶?撤其環瑱,至老不嫁,以養父母,此助王率民出於孝者也。"齊王聞之,表其門以顯異焉。

《異苑》曰:順陽南鄉縣楊豐與息女香於田獲粟。豐爲虎所噬,香年甫十四,手無寸刃,乃搤虎頸,豐因獲免。香以誠孝致感,猛獸爲之逡巡。太守平昌孟肇之賜資穀,旌其門閭焉。

《列女傳》曰:陳寡孝婦者,陳之寡婦人也。年十六而嫁,未有子。其夫當從戎,屬孝婦曰:"我有老母,吾不還,汝肯善視吾母乎?"婦曰:"諾。"夫果死,婦養姑不衰。父母將嫁之,孝婦曰:"受人之託,豈可棄哉!"因欲自殺。父母懼,不敢嫁之。養姑二十八年,姑年八十四,壽乃盡,賣其田宅以葬之。

《列女後傳》曰:珠崖二義者,珠崖令之後妻及前妻女也。女名初,生十三。珠崖多珠,繼母連大珠以爲係臂。及令死,當送喪還。法,內珠於奩入關者死。繼母棄之,其子男九歲,取之置其母鏡奩中,皆不知也。及關候搜索,得珠奩中,吏曰:"誰當坐者?"初謂是其繼母取之,乃白曰:"君不幸,夫人解係臂棄之,初心惜之,取置夫人鏡奩中,夫人不知也。"母亦爲謂然,憐之,乃曰:"此珠,妾之係臂也。君不幸,妾解之,心不忍棄,而置鏡奩中,妾當坐。"因此哭哀動旁人,關吏執筆,書不能就一字。關候垂涕,終日不能,乃曰:"母子有義如此,吾寧可坐之,不忍加文。"後訪訊,乃九歲男兒淖繕。

又曰:酒泉龐孝婦者,趙君安之女也,名娥親。君安爲同縣李壽所殺,而娥親兄弟三人一時病亡,壽乃喜而自賀,以爲那己報也。娥親聞之,陰思欲以報壽,備兵以伺壽十數年,於縣門前斫殺壽訖,詣縣自首。守長義之解印綬去,欲縱娥親,娥親曰:"仇怨殺身,妾之分;治獄制罪,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後遇赦得免。太常張奐聞,嘉之,禮以束帛。

古典文學名著《太平御覽》:人事部·卷五十六 全文 第2張

又曰:潁川公孫何者,公孫氏之女,年十三,怨家報其父,父走得免。何與母俱亡,母先得見仇人,甚悅,爭欲取心。何便馳出,叩頭涕泣曰:"老母常有篤疾,垂沒之人安足殘戮以塞忿哉!我是其兒,父母所憐,不如殺我。"遂殺之,而舍其母。

《會稽典錄》曰:孝女曹娥者,上虞人。父旴,能絃歌,爲巫。五月五日,於縣溯江濤迎婆娑神,溺死不得屍骸。娥年十四歲,乃緣江號哭,晝夜不絕聲。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縣長改葬娥於道傍,爲立碑焉。

《益部耆舊傳》曰:孝女雄者,犍爲人。父江和,爲縣功曹。縣長遣泥和拜檄謁郡太守,乘船墮湍水,物故,屍喪不歸。雄號泣晝夜,心不圖存。所生男二人,並數歲,乃各爲作囊,盛珠環以系兒臂,數爲訣別之辭。家人每防閒之,經百許日後稍懈,雄因乘小船於父墮處慟哭,遂自投水死。弟賢,其夕夢雄告之:"卻後六日,當共父出。"至期伺之,果與父相持浮於江上。郡縣長表言爲雄立碑,圖像其形焉。

《續述徵記》曰:樑鄒城西有籠水,發源長城山,直北流於樑鄒西,注濟。或雲齊之孝婦,誠感神明,涌泉發室內。(事具水部。)

《晏子春秋》曰:景公所愛槐,令吏守之,犯槐者刑,傷之者死。有不聞令,遇而犯之者,吏收而拘之,將加罪焉。其子女往晏子之家說曰:"賤妾請有道於相國,妾聞明君不爲禽獸傷人,今君以樹木之故殺紿父,妾恐害明君之義。"晏子明日早朝,而復於君。公令吏罷守槐之役,出犯槐之囚。

《紀聞》曰:吳宣城郡青陽縣有梅根冶孝女李娥。廟居會阜之巔,林木秀茂,週迴十里,土人不敢樵採,敬而事之,日薦蘋藻。娥父吳大帝時爲鐵官,冶以鑄軍器,一夕,鍊金竭爐而金不出。時吳方草創,法令至嚴,諸耗折官物十萬,即坐斬,倍又沒入其家。而娥父所損,折數過十萬。娥年十五,痛傷之,因火烈,遂自投於爐中,赫然屬天,於是金液沸涌,溢於爐口。娥所躡二履浮出於爐,身則化矣。其金汁塞爐而下,遂成溝渠,泉注二十里,入於江水。其所收金凡億萬斤,溝渠中鐵至今仍存。故吳俗每冶銅鐵,必爲娥立祠享而祈福。

《歙州圖經》曰:章頊,歙縣合陽鄉人也。妻程氏與二女入山採藥,程爲暴虎銜齧去,二女冤叫,挽其衣裙與虎爭力。虎乃舍之,程由是獲全。時刺史劉贊嘉之,給湯藥,蠲戶稅,改鄉爲"孝女"。

《宣室志》曰:鄭邯,耕民也。天寶中母病,人教令啖杏實可愈。其妻楊氏曰:"此非時之物,須勞苦以求之,冀上天哀憫而賜。子其傭耕侍疾,吾欲遍於邑里訪之,庶比於解叔謙、丁公藤之感也。"乃至鄰郡易君子之衣而行。忽於道傍莽穢中見一杏實,悲喜,再拜取之,潔滌而歸。奉其姑曰:"他郡有人憫其事,遺此一實。"姑喜食之,疾漸瘳。明年夏忽一日,雷風甚動,其屋廬殷殷然不斷,若在檐遇攏里人驚懾,遁去者不可勝計。楊氏泣告其姑曰:"去冬以莽穢中杏實奉姑,紿爲郡人所遺,今天將謫妾以死,從此別矣。"乃伸臂立於庭,具訴其事。詞未畢,忽有聲若發其庭者,雲物陰晦,默不可辯。既而楊氏覺其臂若捧千金,重莫能舉。久方開霽,乃視之,有二金龍,長數尺,蟠繞其左右臂。龍頂上有字曰:"賜楊氏"。自是其家日豐,至爲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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