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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121回:馮大生圖財害命,金有義提審出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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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清代民間通俗公案小說。早期版本亦稱《施公案傳》、《施案奇聞》、《百斷奇觀》,未著撰人。現存有嘉慶三年(1798)序文,道光四年(1824)刊本,可推知它前八卷九十七回大約成書於乾隆、嘉慶年間。其故事始於說書,後經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爲528回的長篇小說。主要講述了康熙年間清官施仕倫在黃天霸等江湖俠士輔佐下剷除貪官污吏、破案捕盜的故事。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第121回 馮大生圖財害命 金有義提審出監

且說公差鄭洪見拿出元寶,朱氏總要想分開。他說道:“給他三個,也使不了。我留下三個,也使不了。不如他兩我兩,鄭叔叔一個。給他兩個打點官司;我這兩個買些嫁妝,好留着嫁人。”鄭洪見元寶對了數兒,說:“嫂子這麼分不行的,你跟我進城去,見了大人那裏分去罷。”說着就把臉一翻,掏出鎖子,把朱氏鎖上,掏好了疙瘩說:“嫂子走罷!當堂等問口供呢。”朱氏自知難脫,遂把銀包好,扛在肩上,將門鎖上。

二人竟奔公館,直到堂前跪下。

大生一見朱氏,不住的着忙駭怕。施公一見,並非善良之婦。遂問道:“那一婦人從實的說來,哪裏來的銀子?若要與你夫主言語有差,便要重重的責打。所作之事實道。”朱氏聞聽,跪爬半步說:“小婦人不敢說謊:奴的夫主馮大生,與趙三是夥伴。那日他來叫我夫主去打牲。我夫主起來,拿了腰刀,出門去了。約有兩個更次,天沒亮,他回來叫門。小婦人將門開放,他走到屋裏,連忙打火點燈,從懷內掏出五個元寶,用紅繩捆成一包。”小婦說罷,磕頭碰地。馮大生聽了這一片言語,真魂早已嚇掉。施公說:“馮大生,你有何曲折?你細細講來。”說:“大人容柬:那日趙三前來叫小人出去,那時天尚未明,不過三更以後。想着要回家,忽然想起一件事來:往常起早,路過富家窪,常聽有小孩吵鬧。小人去看,卻是富家一個菜園子,裏面有五個小孩,渾身精光,都穿着紅兜肚。屢次走到切近,都不見了。那一天小人就將此事,告訴趙三。我們兩人去追趕小孩,又不見。趕到蘆葦坑邊,趙三踢着個匣子。

施公案第121回:馮大生圖財害命,金有義提審出監

拿起來看,卻有現成鑰匙,開了一看,裏面是五個元寶。我們二人看見了元寶,他也要多,我也要多,誰知財多是禍,我們二人爭吵起來。我一刀把他砍死。元寶我獨揣在懷內。把他的首級砍下來,放在匣內。小人想着這場官司,叫姓富的替打,將匣子放在富家門首。我又去叫趙三的門,爲的解人心疑。人是小人殺死,誰想青天大老爺駕到;可巧又有鴻雁鳴冤,可見得善惡都有報應。這雁替金有義鳴冤,內中也有個原故:小人那日與趙三打了一隻雁,可巧金有義走到跟前,他用三百錢買去,放了生咧!哪知他遭屈,就有雁來鳴冤,救他之命。真乃是行好得好,作惡惡報。求老大人也不必追問咧!小人這都是實招,情願領死。”

且說施公聽了馮大生所招的口供,料無虛假,帶怒說道:“金有義,你母子可曾聽見麼?”他母子叩頭說:“全都聽見。”

施公說:“金有義背母貪財,致有此禍,險些作了刀頭之鬼。”

金有義母子望上磕頭說:“多虧青天大人判明此案,我兒死去重生。不但小婦人深感大德,就是民婦亡夫在九泉下,也感念大人恩德非淺。”施公說道:“梅氏,你夫主趙三被馮大生殺死,你還不知,誣賴好人。”梅氏連忙說道:“大老爺在上,此乃府尊老爺親拿的囚犯,當堂審問,金有義當堂領罪,與小婦人無干。”說罷叩頭。施公說:“貴府你可聽見?請問趙三是金有義殺的不是?本部堂這等問法,是與不是?倘有不到之處,貴府只管明言,施某絕不自己護短。”陳知府深打一躬說:“卑職無才,求大人寬恕。”施公又提筆判斷:馮大生殺死趙三,暫行收監,候放糧之後,斬首示衆。金有義貪財背母,應有罪過;念其遭屈冤,今釋放回家。這幾個元寶,雖然天賜,乃富家之物,也有金姓之份,賞與任氏兩個元寶,以爲祭奠趙三受梅氏痛打,爲子懸心,家業困苦之費。任氏連連叩頭說:“金有義今日蒙老爺救了性命,就是莫大之恩。又蒙賞賜銀兩,叫民婦刻骨難忘。只是焚香叩拜天地,願老爺世世官高爵顯,扶保朝廷。”言罷連連叩頭。施公說:“梅氏,你孃家還有什麼親眷?”梅氏說:“小婦人亡夫在世,盡交狐朋狗友,並沒有連心親人。小婦人七歲喪父;出嫁之後,我母親身亡。並沒姑舅兩姨親眷,無倚無靠,孤苦零丁。”言罷淚如雨下。施公說:“梅氏不必傷感。我看此事,是一舉兩得:金有義精明務正,他母亦有賢德,你的素行道也守正。可與金有義成就夫婦,賢孝一家,倒也相當。賞你三個元寶,爲你夫死養身、夫婦過活之助。願不願,即刻言明,我不嗔怪。”梅氏哭道:“青天大老爺與亡夫辨明冤枉,得着正凶償命,小婦人應當盡節纔是。奈因趙三爲人,也當不起盡節之婦。此時但憑青天老爺作主,恩深四海,願依遵命,不敢有違。”施公聞言,滿心歡喜,說是:“金任氏,你子雖遭冤枉,總算是前因後果。元寶爲媒,證梅氏該當入你家門的。”任氏說:“叩謝老爺天恩,小婦人謹遵老爺之命。”施公扭項望知府說道:“貴府,你問此事,乃是誣良,應該降罪。這是你粗心之過,還有可恕——並不是貪贓。本部堂念你是兩榜,正非容易,姑開恩赦你。以後事事須得留心仔細。”知府唯唯的聽從。施公說:“罰你一宗銀子:梅氏改嫁金有義,花燭之費,須得你辦。”回說:“卑職領命。”

施公案第121回:馮大生圖財害命,金有義提審出監 第2張

施公吩咐,將馮大生收監,餘者盡釋放回家。但見官屬民役、閒雜人等,各各不勝歡喜,稱揚施大人的天才。

施公退堂,歸書房坐定,與天保、王棟、天霸、小西、殿臣、起鳳等大家相見,言講此事。說罷更衣,吩咐家丁設座,叫衆好漢一同落座。獻茶。茶罷,又吩咐設擺酒席。施公親自把盞,奉敬諸位英雄。衆人領謝,各按次序歸座。手下人把酒盞酌上。施公帶笑擎杯說道:“你們幾位英雄,與施某情同骨肉。自從江都天霸行刺,被我一片綱常大義之言,勸他棄邪歸了正道,本有志氣,要爭功名。關家堡同着天保二人,救我出了火坑。這黃天蕩擒拿水寇,黃壯士真算一舉成功。斬犯,多虧了賀天保酒樓上泄漏機關,殺了盜寇。惡虎莊上,施某堪堪危險,幸虧又遇英雄。後來不知那件事,是我的錯,叫義士寒心。這如今康熙佛爺,欽點施某前來放賑。聽說山東出盜寇,於家兄弟大有威風,施某心中爲難。賀壯士一言提起,他又知道寓處,這才一同天保前去敦請。走張家窪投宿,又遇強盜。

賀義士一夜未眠,才得拿住此賊。又到臥虎山,見了黃、王二義士,不忘舊義,幸來相從。這沒的說,仍求衆位扶保施某,放糧無事纔好。上與國家出力,下能保養饑民。事完回京復旨,施某定要奏明聖上,絕不埋沒英雄的功勞。施某若有一點忘恩負義之心,臨危必不得善終。列位皆是正人君子,必是一樣。”

當時黃天霸不跟施公進京,以爲施公負義,雖不能說,暗想跟到進京,也不過白效力,所以心中有些寒透人。搭着王棟、王樑當中懈怠,彼時施公本無保奏之任,故此好漢辭了賢臣,雲遊山水。雖則如此,可總不提賢臣過處;想着既跟過大人,再說大人不好,豈不落江湖朋友恥笑?莫若自己善退了,彼此都不漏着方好看,這是英雄行事過常人的地方。哪知他的命中是個顯發之運,不該閒散,又遇賢臣拜訪,義不容隱,故又有這一番賢良相濟。要知天霸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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