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野史傳聞 > 演義趣聞 > 明朝很民主!皇帝談離婚還要大臣一起商量

明朝很民主!皇帝談離婚還要大臣一起商量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8.17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明朝歷史上有一件非常有名的“離婚”官司,說它有名,一是皇帝打離婚,二是皇帝新婚才一個月,這麼快“閃離”,擱今天也是新聞;三是離婚鬧得沸沸揚揚,不僅請朝廷大臣作爲親友團一起來商議,事後還頒發詔書,當着全天下人打了娘娘的臉。

這奇葩的兩口兒,一個是明憲宗朱見深,一個是他第一任嫡妻吳皇后。

明朝很民主!皇帝談離婚還要大臣一起商量

網絡配圖

事件的前因是憲宗在東宮時就有了一個叫萬氏的“小三”,或者叫情婦更合適些,因爲那時沒有一、二,也無從談三。總之是後來正妻進門,就不能容三,就把這隻“狐狸精”招來,打了一頓(我在頭條號前文《史上最著名“打小三”事件》中略略講過這件事)。

吳皇后打了萬氏,宮廷的氣氛陡然緊張起來。

但憲宗並未立即氣急敗壞地來興師問罪,坤寧宮裏異常平靜,吳後的心也便放安穩了。可突然她聽說,憲宗傳旨,以“壞朝廷大婚”爲由,將司禮監太監牛玉與另一名參與選婚的太監吳熹一起下了大獄,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對自己粗率的舉動感到後悔——因爲她這位皇后,就是牛玉選來的,皇帝如今要追究“壞朝廷大婚”,其意向所指,太明顯不過了!

英宗在世時爲皇太子朱見深擇定的三位采女,原以王氏爲內定的皇后候選人。但三人入宮未久,先是天順六年九月孫太后崩逝,一年多後,天順八月正月,英宗又駕崩了。宮中連遭大喪,於是“左右竊有不利之疑”,懷疑這三位采女是不祥之人。所以憲宗即位後,皇太后錢氏(英宗皇后)和周氏(憲宗生母)下達懿旨,命禮部在京師出榜,重新選擇。可奇怪的是,三人仍被選中,只是次序發生了微調:原來內定爲皇后的王氏降爲妃,與柏氏皆入“副宮”(中宮之副,是相對中宮而言的),而吳氏一下子頂上來,就立了皇后。

明朝很民主!皇帝談離婚還要大臣一起商量 第2張

網絡配圖

負責選婚的司禮太監牛玉肯定動了手腳,憲宗爲他情人萬氏報仇,按着打情人的新婚老婆不動,卻去找媒人麻煩,顯然已動了廢后之心。

牛玉因選婚作弊下獄後,吳皇后的父親老國丈吳俊、後兄吳雄也都蹲了大牢。都察院經審理認爲,朝廷立後時,牛玉因王氏不是他選的,就在太后前遊說,利用“不祥”之言,將一直作爲皇后備選人的王氏換掉。而他接受吳家賄賂,將吳氏推上去,並最終使其立爲皇后。

這本是家醜,不可外揚,但廢后事大,剛剛即位的憲宗也不敢專斷,他就利用作弊案大做文章,將都察院獄詞發出來,命多官集議,讓大家來說,該怎麼辦!

多官“會議”或“集議”,又稱廷議,是明代“政治民主”的一種形式,凡國家重大政事,皆由相關職責部門牽頭(如打仗就由兵部,此事就應該由禮部),邀請朝廷重臣與各府、部、院、寺長官及科道官員,一起在闕門內集體商議,然後將討論的結果上報請旨。根據祖制,即使是宗藩大事,也要通過廷議解決,比如宗人、皇親犯法,會邀請勳臣、法司及在京親王、皇親一起討論如何定罪。但宮闈之事,屬皇帝家事,讓外官一起來議的,在明史上還是第一次。

明朝很民主!皇帝談離婚還要大臣一起商量 第3張

網絡配圖

參加集議的,有公侯伯、五軍都督、錦衣衛、尚書、侍郎、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給事中、御史等官,我數了一下,一共94人。瞧這陣勢,就知將有大事發生。

衆官看過獄詞,對皇帝的用意心知肚明,而他們對廢后這麼大的事,居然無一人持異議。廷議取得一致意見,所以參加會議的官員全部在會議文件上簽名,表示同意廢后。然後由爵位最高的會昌侯孫繼宗(憲宗的舅爺爺)領銜,將文件奏上,說臣等皆認爲“吳氏系先帝所退,且有過,決不可與皇上共承宗祀”云云。

憲宗見“親友們”這麼配合,十分高興,經請示太后,就把吳後給廢了。

宮廷野史
演義趣聞
奇聞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