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野史傳聞 > 演義趣聞 > 明朝後宮毀三觀:太監竟然對嬪妃“潛規則”

明朝後宮毀三觀:太監竟然對嬪妃“潛規則”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8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明代皇帝多好色,嬪妃無數加上滿宮宮女供其淫樂享用。後宮那麼多女人,大部分佳麗都見不到皇上的面,所以這些嬪妃們絞盡腦汁想上位,甚至不惜被太監“潛規則”。
  古代宮女的數量自漢代始,隨着朝代的更替不斷增加。西漢初年,宮女只有十幾人。漢武帝時,宮女則突破1000名。東漢桓帝時,後宮聚集美女達五六千人。晉武帝司馬炎將宮女數量突破1萬。唐開元、天寶年間,後宮人數躍升至4萬。時至明代,宮女的數量減少到9000。宮中每年僅花費的脂粉錢便達到40萬兩銀子。歷史上,各朝各代從民間挑選宮女已是一件經常性的工作了。

明朝後宮毀三觀:太監竟然對嬪妃“潛規則”

網絡配圖

“選美”堪比科舉制 形容音品百選一

早期的宮女,大多來源於女奴隸、女俘及罪犯的妻子等。

此後,歷代宮女中,有一部分開始從民間“選美”、“采女”中選出。“選美”就像科舉考試一樣,有一套嚴格的規矩。參選女子必須是良家,即非醫、非巫、非商賈和百工,這些人家的女子叫良家子。歷代都規定宮女取自良家子。

紀昀《明懿安皇后外傳》上記載,明代天啓元年,熹宗皇帝曾選天下淑女13歲~16歲5000人,集於京師,將她們分爲幾十個組。

第一天由內監察視挑選,將稍高、稍矮、稍肥、稍瘦的淘汰;第二天再選,內監檢查耳、目、口、鼻、發、膚、肩、背、有一處不周正的都淘汰;再讓參選者自己說出籍貫、姓名、年歲,聽其聲音,稍有雄厚、粗劣、難聽、混濁、口吃的都淘汰;第三天,內監拿尺量女子的手足,然後讓他們行走數十步,觀其“丰度”,去其腕稍短、趾稍巨者和舉止稍輕躁者,去者4000人。

剩下的1000人召入宮內作爲宮女。宮女入宮後,皇帝又命令宮中穩婆將她們分別引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捫其肌理,再選出300人爲宮女頭目。在宮中生活一個多月後,又根據她們的性情、言行以及帝王的喜好,選出五十人爲妃嬪。

清代宮女只有一、二百人,有百人左右能夠和皇帝接近。清代還規定,宮女未被皇帝看中的,二十四歲(有時是二十五歲、三十歲)時送出宮,另行擇配。

“采女”逼出急嫁族 午夜千金“拉郎配”

明太祖雖規定入宮秀女應在13歲以上,但被選者卻有未滿10歲的幼女。比如憲宗萬貴妃,4歲時就被選入宮中。

明朝後宮毀三觀:太監竟然對嬪妃“潛規則” 第2張

網絡配圖

明代選秀女,給民間帶來了極大的痛苦,民間百姓家常把女兒入宮看作是掉入火坑,千方百計逃避採選。萬曆《常熟縣誌》記載:該縣百姓因聽到“朝廷命內臣選入宮女子於各省”的消息,引起一場婚嫁高潮,以至“各務苟合,無復人道”。在松江等地,還出現“有垂髻即筍者,有乳臭爲夫者”,甚至連寡婦也因害怕進宮而草草再婚。杭州城內自正月中旬得此傳言後,立即“人勢洶洶,議先期婚嫁”。正月十八夜間,“把總梅魁自北關抵城,守者放炮啓門”,正在夢境中的百姓忽聽炮聲,不知發生何事,於是,有人便將此與前幾天的風傳聯繫在一起,以爲“采女子內宮至矣”。

有一富戶人家,當時僱了一名錫工。“在家造銀器,至夜半,有女不得其配,又不敢出門擇人”,張皇之間,便選錫工當了女婿。富翁大喊:“急起,急起,可成親也。”錫工睡夢中茫然無知,“及起幕搓雙眼,則堂前燭火輝煌,主翁之女已豔裝待聘矣”。這便是民間廣爲流傳的“拉配郎”故事的由來。

明代,帝王還制定法規,嚴禁宮外之人爲宮女傳遞書信或物品。一旦犯禁,“皆論以死”。爲防止宮人泄漏禁中之事,又把年老的宮女禁錮在“倪衣局”。剝奪無數宮女的生命和終身自由,以此保住宮中的祕密。

稍有違規受刑罰 安樂堂內等生死

明朝宮女們一經選入宮內,便失去自由,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簡陋,終身苦役,不能與父母相見。繁瑣的禮節,森嚴的等級,不時的凌辱,使她們幾乎無出頭之日。

“提鈴”和“板著”之罰。宮女們被嚴格控制。她們除了完成各種苦役之外,還要經常在知書女內官的教習下讀《女訓》、《女孝經》等書。宮女稍有違規者,將被處以“墩鎖”、“提鈴”和“板著”。“提鈴”就是受罰宮女每夜自明宮乾清宮門到日精門、月華門,然後回到乾清宮前,徐行走步,風雨無阻,高唱天下太平,聲緩而長,與鈴聲相應。“板著”就是受罰宮女面向北方立定,彎腰伸出雙臂,用手扳住兩腳。不許身體彎曲,一直要持續一個時辰,即兩個小時左右。一般情況是受罰宮女頭暈目眩,僵仆臥地,甚至有嘔吐成疾,乃至殞命的。

宮女生病無醫,自生自滅。明朝規定:“宮嬪以下有疾,醫者不得入,以證取藥。”宮嬪尚且如此,宮女自不待言。《明宮史》載:在金鰲玉橋西、櫺星門迤北羊房夾道(今名養蜂夾道),內有安樂堂,宮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樣,發到這裏,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續時日,或者等死。

明朝後宮毀三觀:太監竟然對嬪妃“潛規則” 第3張

網絡配圖

死無葬所,火燒後屍灰填入枯井。明朝宮女一生鎖閉深宮,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死亡後,如果不是有名的,都不會賜墓,而是火葬。到嘉靖年間,有一個貴嬪捐錢買了幾畝民地,宮女不願其屍灰入井的,則埋此地中。

久居深宮情不泯 宮女太監結“菜戶”

女子入宮,出路卻不盡相同。皇帝可以把宮女作爲獎品賞賜給功臣、親屬;還有如王昭君,被賜婚聯姻的;有的皇帝不斷更換年長色衰的宮女,將幾千宮女放出宮外,出嫁於民;也有的宮女被帝王所殺。

宮女也有生理的需要,皇帝寵幸無望,她們中的一些人就轉而尋求感情的出口。於是,在宮女之間、宮女和太監之間,便產生了畸形的情愛生活方式。即“對食”和“菜戶”。

“對食”是指宮女之間自相結合爲“夫婦”。後來,“對食”的範圍有同性發展爲異性。到明代,宮女與宦官結爲夫婦的風氣更盛,並且有了新的名稱,叫“菜戶”。成了“菜戶”的財產共有。宮女長時間找不到“菜戶”,還會受到恥笑,被稱爲棄物。

在宮中,有專門爲宮女和太監牽線搭橋的人。雙方滿意許下海誓山盟,若一人先死,另一人就發誓終身不配。宮女與太監結爲“菜戶”後,一般由宮女出錢僱用更加卑賤貧苦的太監爲其服務。僱一名會烹飪的太監,其佣金一次就是四五兩銀子。

明朝中期,“菜戶”現象逐步發展到嬪妃下無子者。皇帝對此也採取公然許可的態度

宮廷野史
演義趣聞
奇聞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