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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宣之治是哪個皇帝 仁宣之治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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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宣之治又稱仁宣盛世、仁宣致治,明仁宗朱高熾和明宣宗朱瞻基採取的寬鬆治國和息兵養民等一系列政策使得國家出現盛世的局面,是明初三大盛世之一,後人將永樂盛世和宣德時的太平合稱爲"永宣盛世"。

明代仁宣時期是指明仁宗朱高熾和明宣宗朱瞻基在位統治時期,前後歷時不足11年,卻被譽爲有明一代的“黃金時代”。清初史學家谷應泰認爲“明有仁、宣,猶周有成、康,漢有文、景,將仁宣時期與周代的“成康之治”與漢代的“文景之治”相提並論。《明史》盛讚仁宗“在位一載,用人行政,善不勝書”,至宣宗則稱其時吏稱其職,政得其平……蒸然有治平之象矣。

後世治明史者也多認爲仁宗、宣宗是較有作爲的守成之主。仁宣時期出現有治平之象的“仁宣致治”,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在於仁宣時期對人才的合理使用。這一時期產生了有明一代歷史上衆多的名臣,如大家熟知的“三楊”、蹇義、夏原吉、于謙、況鍾、周忱、顧佐等,對仁宣盛世局面的形成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仁宣時期,明代社會正經歷着由創業向守成的轉變。明初洪武、永樂是明朝的創業時期,明太祖朱元璋削平羣雄,建立了統一的大明王朝,並進行了一系列的開創性活動,奠定了明王朝的統治基礎。明成祖朱棣“靖難”成功後,爲鞏固其統治,再次組織進行了幾項重大的開創性活動,如深入沙漠北征蒙古,出兵安南,大規模的船隊遠航西洋,遷都北京等,相當於明代的第二次創業。繼立的仁宗、宣宗改變了洪永時期開創、擴張的國策,實行了穩定務實的守成政策,使明代社會由創業進入守成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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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宣宗

仁宣時期形勢的轉變導致社會對人才的需求也相應地發生了變化,熟知儒家傳統教義,以儒家思想爲精髓的穩健、幹練的人才自然就成爲社會的急需。此外,仁宗、宣宗都想作守成令主,勵精圖治,“期與天下安於太平”,故而也急需能輔弼君主“共圖維新之治”的各種人才。總之,明代社會從洪永到仁宣由創業向守成的轉變使人才需求愈顯急切,一方面,國家各種制度逐漸完善,經濟需要恢復發展,治理國家急需吸收並大力使用既有能力,又完全馴服可靠的人才;另一方面,朱高熾、朱瞻基先後嗣位,他們在威望、才能和統治經驗方面明顯地遠遜於其祖及父,故而也迫切需要得到各種賢才的支持和輔助,來保持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實現經濟的恢復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安寧。

面對治理國家急需人才的局面,仁宗、宣宗採取各種積極措施選賢任能,並儘量做到人盡其才,才得其用。第一,重視人才。史稱仁宗“在位一載,用人行政,善不勝書,”此話雖有溢美之辭,但他在永樂年間長期監國,時間達13年之久,長期負責處理大明帝國的日常政務,鍛鍊和培養了他較爲豐富的行政才幹。宣宗朱瞻基則很早就被立爲皇太孫,接受過較爲完備的封建皇家教育,且長期跟隨成祖巡遊出征,學到了許多統治和管理國家的經驗,增長了才幹。

仁宗、宣宗雖不似二祖雄才大略,但總的來說仍不失爲中上之君,深知“致治在用人”。仁宗稱只有文武賢臣相與協德,才能“共圖康濟”。宣宗亦稱:“夫致治之方,用賢爲要。”由此不難看出,仁宗、宣宗都清楚地認識到人才在治理國家,發展經濟中的作用,故而非常重視人才,使其“致治在用人”的思想在仁宣時期得到了較好的貫徹。

第二,注重通過保舉、科舉等方式選拔人才。爲了保證能夠得到治國所需的人才,仁宗、宣宗提倡各級官員通過保舉、舉薦來選賢任能,或通過科舉來選拔人才。仁宗便認爲君以求賢爲務,臣以薦賢爲忠。宣宗曾多次下令命廷臣保舉賢能。其令在京五品以上及監察御史、給事中,在外布按二司正佐官及府州縣正各舉所知,除見任府州縣正佐官及曾犯贓罪者不許薦舉,其於見任及屈在下僚官員並軍民中有廉潔公正,才堪撫宇者,悉以名聞,務合至公以資實用,不許徇私濫舉。

如所舉之人受職有犯贓罪者,舉者連坐。除要求各級官員保舉、薦舉外,仁宗、宣宗還一再嚴申保舉之人務必謹慎詳察,不得徇私濫舉,若薦舉不實,或被薦舉之人犯罪,舉主對舉薦之人負連帶責任。科舉取士被稱爲封建時代的“掄材大典”,歷來都是統治者選拔人才的重要方式。仁宣時期亦非常注重通過科舉來選賢任能。宣宗曾說,“國家取士,科目爲先,所貴得真才以資任用,”“國家設科取士爲致治之本,”“科舉求賢,國家重事,”由此可見科舉取士在選拔人才中的重要作用。

仁宣時爲了保證通過科舉能選拔到精通儒家治世思想的人才,採取了多種措施。首先,爲了更廣泛地選拔人才,仁宣時期制定了會試分南北卷取士的制度。針對洪武、永樂時期會試取士中南人較多的現象,仁宣時採取會試分南北卷的方法,規定會試試卷一律密封姓名,只在卷外標註“南”“北”二字,如果會試定取一百人,那麼中式南人爲60人,北人40人,以期南北人才“皆入轂矣”。

其次,爲了確保科舉取士的質量,仁宣時期制定了科舉取士之額,防止冒進、濫進。宣宗認爲:“大抵國家設科取士爲致治之本,其冒貢非才,蓋是有司之過,人既苟得,遂啓亻幸心。今解額已定,果行之以公,不才者不得濫進,自然人知務學。”故仁宣時規定了各省鄉試及禮部會試取士額數。上述措施不但限制了取士人數,保證了人才質量,而且比較符合各地士人進仕的要求,有利於籠絡更多的士人,以鞏固和擴大統治基礎。

第三,重視學校師儒的選擇,以保證學校教養有道,爲治國培養人才。仁宗要求吏部應慎擇師儒,並聲稱:“師儒之職不可濫授,此欲其成就人才德。古以模範稱之,模範不正,其所造器何由得正?”宣宗亦認爲“今之人才多出學校,若無明師訓誨,何以望成才。”顯然仁宗、宣宗都希望選擇那些通曉儒家經典並深諳儒家治國平天下理念的飽學之士任學校教官,以期培養出更多的忠君愛民、廉能賢明之士,爲治國所用。

第四,在人才的使用上,對那些經過實踐檢驗證明確爲成熟穩健之士或經保舉、薦舉堪稱廉明剛正的人,能夠放手使用,給予充分的信任,且能知人善任,因材受職,從而保證人才能較好地發揮其作用。宣宗認爲用人正如工匠用木,大小長短各當其宜,方能成居室,用人不當則無以成治功。任用官吏亦是如此,如果官稱其職“則不勞而職易舉”。

仁宣時期,“三楊”、蹇義、夏原吉受到長期特別重用,原因即在於他們經過長期歷練,積累了豐富的處理國政的經驗且非常熟諳情況,是以儒家傳統教義爲指導的穩健成熟的政治家,故而得到了仁宣逾常的信任和重用。對此,明代史學家李贄曾說過:“我朝相業,以三楊爲首,然亦賴朝廷委遇責成之專。”對三楊、蹇、夏的使用也可看出仁宣頗能知人善任、因材受職。如楊士奇臨事審慎,考慮周詳,且能恪守封建綱常之道,在政治上能從整體的長遠統治利益着眼,爲人寬厚,能薦人之長,容人之短,在朝臣中深孚衆望,是行政長才,仁宣時長期任內閣大學士,全面負責行政事務。蹇義則熟悉典故,通達治體,爲人正直孝友,老成練達,頗有“古大臣風烈”,長期任吏部尚書,秉銓政。

仁宣之治是哪個皇帝 仁宣之治簡介 第2張

  楊士奇

此外,對楊榮、楊溥及夏元吉的使用亦如此,使他們都能充分發揮各自的特長,參與決策重大政務。而對那些廉潔公正、賢能翰濟的地方官,也能委以重任,並能長期信任。如況鍾、羅以禮、趙豫在仁宣時長期任知府,周忱、于謙、趙新等長期任巡撫,他們在治理地方財政,發展經濟,整飭吏治等方面都頗有一番作爲。

第五,注重對人才的甄別和考覈,對賢能之士予以賞賜和擢拔,對奸佞小人則予以罷黜。仁、宣都要求吏部用人須謹慎,尤其在任用官員時,須認真考覈,嚴加甄別,對於賢能清正、忠君愛民的官員即予拔擢褒揚,而對無裨政理、貪刻庸鄙之人則予以罷黜,使“清濁有別”,激濁揚清,用以勸懲天下,使知戒飭。由於在選人及用人方面採取了上述較爲合理的措施,仁宣時期產生了一批堪稱廉能的治世名臣,對明代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首先,由於仁宗、宣宗對“三楊”、蹇義、夏原吉等人逾常的信任和重用,使得仁宣時期擁有成熟穩定的上層統治集團。三楊、蹇義、夏原吉是各有不同個性、素養、經歷和作風的封建政治家,“時謂士奇有學行,榮有才識,溥有雅操,皆人所不及雲。”而“(蹇)義秉銓政,(夏)原吉度支,……仁宣之世,外兼臺省,內參館閣,與三楊同心輔政。”故後人曾稱“西楊(楊士奇)有相才,東楊(楊榮)有相業,南楊(楊溥)有相度,故論我朝賢相,必曰三楊,”他們“均能原本儒術,通達事機,協力相資,靖共匪懈。”

他們參贊機要,秉國之鈞,能夠恪守封建綱常以臣事君之道,忠於職守,遵循封建統治的常規常法以裁處事務,妥善處理統治集團內部動亂,緩解其矛盾,儘可能維持其穩定。此外他們亦能根據官員的實際優劣提出升貶意見。他們曾相繼保舉過相當一部分廉明剛正之人出任要職,諸如顧佐、周忱、況鍾、于謙等,亦曾建議貶斥了諸如劉觀、陳山,張瑛等不堪信任或不稱職的人。

對此,後人評論說:“三楊等之薦人皆出於至公,非如後世市恩植黨之爲也。”又稱蹇義“公官冢宰者三十年,取人先純樸而黜浮華,故永、宣之間,士風吏治,龐厚可觀。”所以,從統治集團本身來看,仁宣時期的統治集團尤其是以“三楊、蹇、夏”爲核心的上層統治集團,是經過長期的政治鬥爭和政務活動檢驗過的,經過長期的反覆的篩選與淘汰,最終被證明是既受皇帝信任、又在政治上十分成熟的統治集團。他們以各自的才幹和特殊作用贏得了仁宗、宣宗的長期信任和重用,保證了仁宣時期政局的相對穩定和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及持續發展,爲貫徹落實仁宣時期穩定務實的治國理念發揮了積極作用,對“仁宣致治”盛世局面的形成有着重大的影響。

其次,由於在官員的選拔任用方面採取了較爲合理的措施,仁宣時期的各級地方官、司法官、監察官中出現了一批治世能臣,使封建統治中的行政、司法、監察等功能基本上得到了正常的發揮和運行。如況鍾任蘇州知府達13年之久。他爲政剛正廉潔,孜孜愛民。爲解決蘇鬆地區的重賦問題,他悉心籌劃,蠲免各種煩苛的賦稅,還制定法規,鋤豪強,植良善,重學校,禮文儒,爲蘇州地方的興利除害不遺餘力,蘇州百姓奉之若神。況鍾幾次秩滿當遷,皆因蘇州郡民詣闕乞留,後官至正三品,仍視府事,前後任蘇州知府者莫能及。

又如周忱巡撫江南21年,以愛民爲治之本,勤於民事且才識優於人,其間江南數大郡,小民不知有凶荒,兩稅亦未嘗逋負,故言其時理財者,無出忱右。周忱離任後,江南百姓仍思念不已,處處立生祠祀之,《明史》稱“周忱治財賦,民不擾而廩有餘羨。”而於謙在任巡撫期間,剛直不阿,不避權幸,很有作爲,成爲一代名臣。這些人皆靜以愛民,能於其職,爲整頓地方吏治,恢復發展經濟,穩定民生作出了積極貢獻。

此外,仁宣時期監察官員中亦出現了像薛宣、顧佐、邵王己等廉明剛直之人,較爲有效地保證了整個監察隊伍的純潔性和其正常功能的發揮,對整飭吏治起到一定的作用。顧佐任右都御史期間,考察奏黜不稱職的御史二十餘人,並推薦方瑞等堪任御史者四十餘人,經過糾黜貪縱,一時朝綱肅然,人比之包孝肅。邵王己任南京都御史,奏黜御史不稱職者多人,簡黜諸司庸懦不肖者八十餘人,紀綱大振,與北院顧佐齊名,憲臺爲之一肅。對此,《明史》稱:“仁宣之際,懲吏道貪墨,登進公廉剛正之士。黃宗載佐銓衡,顧佐掌邦憲,風紀爲之一清。”

綜上所述,仁宣時期,面對明代社會由創業向守成的轉變,仁宗、宣宗採取了較爲合理的用人措施,適應了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爲人才的使用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取得了較爲明顯的成效,從而使仁宣時期無論在吏治還是民生方面都較明代其他時期爲好。因此,從這一意義上來說,對人才的合理使用是“仁宣致治”盛世局面形成的一個極爲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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