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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卷一百一十二·報應·李元平原文是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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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是中國古代文言紀實小說的第一部總集,全書500卷,目錄10卷,取材於漢代至宋初的紀實故事爲主的雜著,屬於類書。作者是宋代李昉、扈蒙、李穆、徐鉉、趙鄰幾、王克貞、宋白、呂文仲等14人,因成書於宋太平興國年間,和《太平御覽》同時編纂,所以叫做《太平廣記》。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太平廣記·卷一百一十二·報應·李元平

太平廣記·卷一百一十二·報應·李元平原文是什麼內容?

【原文】

唐李元平,故睦州刺史伯誠之子,大曆五年,客於東陽寺中。讀書歲餘,薄暮,見一女子,紅裙繍襦,容色美麗,娥冶自若,領數青衣,來入僧院,元平悅之,而窺見青衣,問其所適及姓氏。青衣怒曰:“誰家兒郎,遽此相逼;俱爲士類。不合形跡也。”元平拜求請見,不許。須臾,女自出院四顧,忽見元平,有如舊識。元平非意所望,延入,問其行李。女曰:“亦欲見君,以論宿昔之事,請君無疑嫌也。”既相悅。經七日,女曰:“我非人,頃者大人曾任江州刺史,君前身爲門吏長直,君雖貧賤,而容色可悅。我是一小女子,獨處幽房,時不自思量,與君戲調,蓋因緣之故,有此私情。才過十旬,君隨物故。餘雖不哭,殆不勝情,便潛以硃筆塗君左股,將以爲志。常持千眼千手咒,每焚香發願,各生富貴之家,相慕願爲夫婦,請君驗之。”元平乃自視,實如其言。及曉將別,謂元平曰:“託生時至,不可久留,後身之父,見任刺史。我年十六,君即爲縣令,此時正當與君爲夫婦未間,倖存思戀,慎勿婚也。然天命已定,君雖別娶。故不可得。”悲泣而去,他年果爲夫婦。(出《異物志》)

太平廣記·卷一百一十二·報應·李元平原文是什麼內容? 第2張

【譯文】

唐朝李元平,是先前睦州刺史伯誠的兒子,大曆五年,客居於東陽寺中。讀書一年多,一天將黑天,看見一個女子,穿着紅裙繡短襖,容色美麗,妖豔自若,帶着幾個丫環,來到僧院。元平很高興,偷着去見一個丫環,問她的婆家及姓名。丫環發怒說:“誰家男兒,到此相逼,都是讀書人,不合你的身份。”元平拜謝求見,不答應。不一會,那個女子從院中出來四下裏看,忽然看見元平,有如舊相識一樣。元平也喜出望外,就請她進來,問她從哪裏來。女子說:“我也想見你,來談談以前的事,請你不要懷疑。”於是都很高興。過了七天,女子說:“我不是凡人,以前的大人任江州刺史,你的前身做門吏長直,你雖貧賤,而容貌可親,我是一個小女子,獨自處在閨房。當時自己沒想到和你戲耍,大概是因緣份的緣故,有這種私情,才過百日,你就死了。我雖然不哭,幾乎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就暗中用紅筆塗在你的左大腿上,將把它做爲記號,常常念千眼千手咒,每次焚香發誓願,各個都生在富貴之家,相愛願爲夫婦,請你驗證。”元平於是自己一看,的確像她說的那樣。等到天亮將要分別,對元平說:“託生的時候到了,我不可以久留。託身後的父親現任刺史。我年十六歲,你就做了縣令,這時正當我和你結爲夫婦的時間,希望你能想念着我,切記不要婚配。然而天命已定,你既然另娶,就不可得。”悲傷而去。幾年後果真他倆結爲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