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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戰爭的歷史意義:中法戰爭有什麼歷史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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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這次反侵略戰爭中,本有機會能取得最後勝利,但由於清統治者的懦弱、妥協,勝利的成果才被葬送,使得中國不敗而敗,法國不勝而勝。

其次,清政府之所以對法議和,客觀上也是因爲英美等國的態度,他們擔心中國一旦取得對法戰爭的全面勝利,就會進一步增強中國人民反對外國侵略者的決心,清政府也可能不再如以前那樣馴服了,而且危及自己在華的侵略利益。英外交大臣就曾說:“中國的任何勝利,一般都會對歐洲人發生嚴重後果。”因此,他們極力施加影響,迫使清政府儘快對法妥協。

1886年—1888年,清政府又被迫與法國簽訂了《中法越南邊界通商章程》、《中法界務條約》、《中法續議商務條約》等一系列不平等條約,使法國又得到很多權益。

中國西南門戶洞開,法國侵略勢力以印度支那爲基地,長驅直入雲南、廣西和廣州灣(今湛江市),並使之一度變成法國的勢力範圍。

戰後,清政府進一步意識到了海防的重要性,乃加緊建立北洋艦隊,並於臺灣設省,開始大力建設。

中法戰爭的歷史意義:中法戰爭有什麼歷史影響

1885年6月9日李鴻章與巴德諾在《中法新約》(即《中法會訂越南條約十款》)上簽字畫押之後,清朝承認越南爲法國的殖民地,中法戰爭宣告結束。世人因此約喪權辱國,且簽訂於清軍作戰獲勝之時,故稱中法戰爭的結果爲“法國不勝而勝,吾國不敗而敗”。並且在以後長達一個世紀的時間內,這種說法不絕於耳,普遍爲人們所接受。

然而一些學者也認爲,用“法國不勝而勝,吾國不敗而敗”來總結中法戰爭的結局是不貼切的,中國在這場戰爭中並沒有太大的失敗,或者說中國壓根就沒有失敗,甚至還可以說中國勝利了。說中國失敗不大的理由是,《中法新約》雖不平等,但與其前第二次鴉片戰爭和其後甲午戰爭所訂的條約相比,中國的損失要小得多,以並不太大的損失結束一次中外衝突,在外交上是一次不大的失敗。

另有學者評價說:“綜合陸、海兩線實際,乘勝即收是一項有利有理有節的決定。軍機處發寄兩廣總督張之洞的電旨中說:“現桂(軍)甫復諒(山),法即據澎(湖),馮(子材)、王(德榜)若不乘勝即收,不惟全局敗壞,且孤軍深入,戰事亦無把握;縱再有進步,越地終非我有;而全臺隸我版圖,援斷餉絕,一失難復,彼時和戰兩難,更將何以爲計?”這些出自實情的話語,說明清廷及時把握戰機、以戰促和,顧及全局的隱衷。”

此外還有學者認爲,法國雖經這場戰爭實現了它把越南變成“保護國”的目的,但並未獲得清政府的戰爭賠款、割地抵押。另一方面,這場戰爭使號稱“世界第二”的法國的國際聲譽一落千丈,而中國的國際地位和聲譽卻得到提高。所以,這場戰爭是雙方均有得失的戰爭:中國沒有失敗,法國也沒有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