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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明代午門杖刑潛規則有多少人能活着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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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議事時觸怒了皇帝老子的文臣武將,常常被繩縛兩腕從“會議室”拖到午門之外,接受“廷杖”。監刑官端坐午門西墀下,左錦衣衛使陪坐,軍校百人執棍環立。施刑者每敲一杖即大喝一聲,環立軍校則應和一聲。施刑者體力消耗可能不小,因而每打五棍就易一行刑人。杖而至死者,不乏其人;僥倖活下來的,實際上比死了還難受。萬曆五年十月二十二,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翰林院編修吳中行、翰林院檢討沈用賢,各被杖了六十。杖畢,吳中行已經氣絕;大胖子沈用賢經得住敲打,一息尚存。二人被拖至天安門前的長安左門外,用門板擡出京城。中書舍人秦柱找來醫生,把沈用賢救活。但是,從他腿上取下數十塊爛肉。沈用賢的夫人,把從丈夫腿上取下的一塊巴掌大的爛肉,風乾保存,留作子孫的“家訓”。

刑部員外郎艾穆、刑部主事沈思孝,各被杖了八十,又加桎梏,監禁三天,再發配充軍。新科進士、刑部觀政鄒元標,被杖八十,落下終身殘疾,步履維艱。四十多年後,在爲熹宗朱由校“進講”時,摔了一跤。朱由校同情鄒元標,未追究他的“君前失儀”,還對他表示慰問。皇家使用的刑杖,頭圓而大,刻着壽字紋;尾端極有韌性。受刑的人,往往肌肉被打爛了,皮膚卻無破綻。清代對刑杖加以“改進”,杖中灌鉛,用以懲治“犯罪”的太監,十杖之內,少有生還。就這麼一件“兇器”,卻美其名曰“壽杖”。

施杖刑有很多講究。監刑官不動聲色,名堂全在腳上。監刑官雙腳呈“外八字”擺放,暗示“手下留情”,施刑人把“壽杖”舉得高高的,狠狠地砸下來,落在受刑人身上卻是“輕輕的”,旁觀者還啥也看不出來。監刑官雙腳呈“內八字”,施刑人就往死裏打;雙腳“平行”,則示意:千萬別打死,怎麼着也得給留口氣兒……皇帝有時在午門“頒詔”,宣示重大事件。明崇禎年間,軍情危急,不便舉行盛大典禮;冊立皇太子時免典,宗室王公和文武百官,在午門外聆聽“詔敕”。

揭祕:明代午門杖刑潛規則有多少人能活着回來?

元宵節,皇帝在城樓上設宴,招待百官;立春時,在這裏向百官賜春餅;端午節,在此賜涼糕;重陽節賞花糕。清代,逢農曆十月初一,在這裏舉行“頒朔禮”,皇帝和后妃接受欽天監印製的來年的歷書;皇帝向王公大臣頒曆書。這樣的歷書,印製裝璜都極其精美,蓋着欽天監的硃紅大印。曆書內容繁雜,每天的宜忌事項、節氣、節日、朝廷的祭祀典禮等,都一一註明,一頁紙上只能印三日。有一種御用“掛曆”,高約30公分,寬約20公分,每四頁爲一個月,吉神、節氣、日出日落、所宜等用紅墨印刷,時刻、不宜等用黑墨印刷。

最能展現國威、軍威的儀式,莫過於“獻俘之禮”了。屆時,午門前廣場上,刀槍林立,旌旗蔽日。皇上駕臨城樓,一聲令下,先是兩個人高喊“拿去!”迴音未落,又有四個人齊呼“拿去!”接着,八個人、十六個人、三十二個人……直至三百二十人放聲吶喊“拿去!”氣勢磅礴,聲震蒼穹。明隆慶四年十二月,朝廷在午門舉行獻俘禮。穆宗朱載垕(死後葬在十三陵昭陵)登上午門城樓。在驚天動地的吶喊聲中,趙全、李自馨等十幾名俘虜,被五花大綁地帶到廣場上,瑟縮着跪倒在地。禮畢,皇上祭天、告太廟,俘虜統統被處以磔刑。

乾隆二十年,平定了西部準葛爾部叛亂後,朝廷於六月和十月舉行了兩次“獻俘之禮”。典禮前,乾隆皇帝弘曆(葬在河北省遵化清東陵裕陵)遣官告祭太廟、社稷、天地及孔子。典禮時,“上御午門受俘”,寬恕了羅布藏丹增,釋放了達瓦齊,處死了巴朗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