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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禧北伐過程:南宋倉促北伐 出兵無功失敗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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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寧宗時期,在與金朝的關係上,又逐漸趨於緊張。宋寧宗因爲不滿金朝蠻橫要求按舊時的禮儀行事,對自己受屈辱的地位感到不滿,因此他也支持韓侂冑對金朝採取強硬的措施。

開禧元年(1205年)四月,宋寧宗採納韓侂冑的建議,崇岳飛貶秦檜,追封岳飛爲鄂王,削去秦檜死後所封的申王,改諡“謬醜”,下詔追究秦檜誤國之罪:“一日縱敵,遂貽數世之憂。”這些措施,有力地打擊了主和派,使主戰派得到了鼓舞,很得民心。同年五月,宋寧宗下詔北伐金朝,史稱“開禧北伐”。

有人認爲,“開禧北伐”是韓侂冑爲撈取政治資本而採取的一次軍事上的冒險行動。由於實行黨禁,逼走趙汝愚,使韓侂冑在政治上失了人心。當時金朝的情況不太妙,金主璟沉湎酒色,朝政荒疏,內訌迭起,北邊部族又屢犯金朝邊境,在連年征戰中士兵疲敝,國庫日空。於是韓侂冑認爲有機可乘,就把恢復故疆、報仇雪恥作爲建立功業的途徑,作爲爭取人心、提高威望的一種手段。爲了得到更多的支持,他還重新啓用了辛棄疾等一批主張對金用兵的大臣。

開戰之前,就有一些有識之士在分析形勢之後,提出此時進行戰爭對宋朝不利,認爲這場戰爭幾無勝算。葉適不僅拒絕起草宣戰詔書,還上書宋寧宗,認爲輕率北伐“至險至危”。武學生華嶽上書,認爲此時南宋“將帥庸愚,軍民怨恨,馬政不講,騎士不熟,豪傑不出,英雄不收,饋糧不豐,形勢不固,山砦不修,堡壘不設”,認定這次北伐將“師出無功,不戰自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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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華嶽被削去學籍,遭到監禁。反對的聲音立即被韓侂冑鎮壓下去。韓侂冑請直學院士李壁起草了伐金詔書,以鼓舞士氣:“天道好還,中國有必伸之理,人心效順,匹夫無不報之仇。……兵出有名,師直爲壯,言乎遠,言乎近,熟無忠義之心?爲人子,爲人臣,當念祖宗之憤。”於是宋朝軍隊不宣而戰,首先對金朝軍隊發起了攻擊。

開戰初期,宋軍收復了一些地方,如泗州等地。但由於金朝事先得到了風聲,覺察到南宋“將謀北侵”,已有了準備,在遭到進攻後立即進行了反擊。由於韓侂冑用人不當,中路軍統帥之一皇甫斌率軍攻打唐州時被金軍擊潰,接着在攻打蔡州時大敗於溱水,韓侂冑急忙把他撤了。北伐主戰場兩淮統帥鄧友龍等也因兵敗而被撤職。  不久,金軍就在東、中、西三個戰場上,對宋軍發起了進攻,宋朝軍隊由進攻轉爲防守。在金軍的大舉進攻之下,真州(今江蘇儀徵)、揚州相繼被金軍佔領,西路軍事重鎮和尚原與蜀川的門戶大散關也被金軍所佔。韓侂冑想通過吳曦在四川戰場挽回敗局,但陝西河東招討使吳曦卻早已在四川暗通金兵,叛變稱王。這場戰爭於第二年以宋朝戰敗而結束。

接着,又是兵敗之後的談判。而對南宋來說,戰敗以後的和談是氣短的。作爲勝利者,金朝自然提出了苛刻的條件。除了提出割地賠款之外,還要求將發動這場戰爭的主謀縛送金國。  打了敗仗以後,就要有人到金軍去談判,這份差事朝廷中誰也不願去,選來選去,最後選中了蕭山縣丞方信孺作爲南宋派出的談判代表。  方信孺不僅能言善辯,而且在金人面前威武不屈,金人將他投入監獄,斷絕飲食,並以殺頭相威脅,要求他答應金朝提出的割地賠款、縛送首謀等五個條件。方信孺不怕威脅,說縛送首謀,向來無此辦法。金朝將領威脅說:“你不想活着回去嗎?”方信孺說:“我奉命出國門時,已將生死置之度外。”最後金人也沒有辦法,只得將方信孺放回。

這年八月,韓侂冑聽取了從金營中談判回來的宋使方信孺的彙報。當方信孺彙報了割兩淮、增歲幣等金人提出的四項條件以後,變得欲言又止。  韓侂冑問:“還有什麼?”  方信孺說:“我不敢說。”  在韓侂冑的逼問之下,方信孺只得如實相告:“是要太師的人頭。”韓侂冑聽後大怒。多割一點地,多賠一點錢,韓侂冑還可以退一點,可最後一條是沒有退路的。韓侂冑遷怒於方信孺,奪去方信孺三級官階,將其貶到臨江軍居住。

談判的條件不能接受,只得硬着頭皮再打仗。韓侂冑撤了兩淮宣撫使張巖的職務,任命趙淳爲兩淮置制使,負責鎮守江、淮。在這種形勢下,朝廷中的主和派又形成了勢力,禮部侍郎史彌遠和楊皇后是主要的代表。楊皇后因當年韓侂冑在宋寧宗選皇后的問題上不傾向於她而懷恨在心,同時她也認爲北伐過於輕率。他們通過皇子向宋寧宗進言:“韓侂冑再啓兵端,將危社稷。”楊皇后也在旁邊勸說宋寧宗,但宋寧宗很猶豫,一時難以定奪。楊皇后擔心如果宋寧宗走漏風聲,讓大權在握的韓侂冑知道,後果將十分嚴重,就與史彌遠、參知政事錢象祖等人密謀,設法除掉韓侂冑。

開禧三年(1207年)十一月,韓侂冑在上朝途中被殿帥夏震派出的將士挾持,殺死於玉津園中。韓侂冑被殺以後,史彌遠立即派人把這一消息告訴了金朝,並以此作爲向金朝求和的砝碼。此後朝政被史彌遠、錢象祖把持。經過與金朝的談判,按照金朝的要求,韓侂冑之首被送往金朝示衆。韓侂冑死後,宋寧宗對大臣說:“恢復豈非美事,但不量力爾。”

嘉定元年(1208年),南宋王朝與金朝簽訂了“嘉定和議”,和議條款爲:兩國境界仍如前;嗣後宋以侄事伯父禮事金;增加歲幣銀帛各五萬;宋納犒師銀三百萬兩與金,疆界依舊。宋朝皇帝與金朝皇帝的稱謂由以前的侄叔改變爲侄伯,比“隆興和議”更能顯示合約的屈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