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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劊子手爲什麼聽到刀下留人就停手 如果沒有停手會怎麼樣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9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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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古代劊子手的故事,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看一看。爲何劊子手總是一聽“刀下留人”就停手,若不停,就可能性命不保?

引言:“平出於公,公出於道。”——《呂氏春秋·孟春紀·貴公》 呂不韋

即使在封建王朝,只要不是荒唐亂世,皇帝治下的法律都是頗爲嚴明的。一旦觸犯法律,犯人都會受到刑罰,輕則杖責幾下,重則便是人頭落地,小命不保。

在現代社會,判處死刑的情況並不太多。就算是對死刑犯執行槍決,也不可能會公開執行。但是我們卻經常在電視劇裏看到,許多犯罪的人都會被斬首示衆。

更有意思的是,每當犯人要被斬首時,瀟灑的主角就會及時趕來,要麼是策馬而來,要麼是從天而降。而劊子手總是會在聽到主角大喝“刀下留人”時就停手,劊子手爲什麼這麼聽主角的話呢?這其實並不是主角光環在發揮作用,而是有法律根據的。因爲如果不停下,很可能自己性命不保。

古代劊子手爲什麼聽到刀下留人就停手 如果沒有停手會怎麼樣

在中國古代儘管並不像現在一樣有完備的刑法,但是統治者爲了便於管理也還是設立有專門的律法,甚至會設立專門的機構去審理案件和犯人。秦始王一統六國後,專門設立了延尉作爲中央最高司法官審理案件部門,還編寫了《秦律》作爲審判的標準。

到南北朝時期將其改爲大理寺進一步擴大了職權,成爲了中央最高審判機關,一直到隋唐時期它的審判地位都極其的高。但是在宋代之後因爲皇帝開始將大權獨攬,在朝廷內專門設置了審刑院來進行管理。大理寺仍然被保留了下來,只是職權減少了。統治者還下令重新編寫了《唐律》用以斷案時的根據。

由此可見,我國的統治者對於審判案件十分重視,甚至是逐漸加強了對它的專政職權,對律法的編寫也絲毫不含糊。

到了宋代時期統治者對律法的重視程度最爲明顯,一來是因爲趙匡胤爲防止蕃鎮割據和官權腐敗,所以加強了中央集權。二來也是因爲宋代是中國歷史上經濟、文化、科技都高度創新的時期,高速發展的經濟使得國內外的交往密切,人口流動大,統治者只能加強對國法的統治。

這一時期不僅在中央設立了審刑院,還設立了提點刑獄司專門對地方審判案件每年進行審查,尤其是查看是否有冤假錯案,一經發現又會重新徹查。因此許多地方審判官在審理案件時都會極其小心,一但出現差錯不僅對其名聲不好,甚至連自己的仕途也會受到影響。

正因爲如此審判官都十分小心,所以在宋代也便出現了許多清官,他們不僅秉公辦事,甚至一絲不苟。就如我們大家都熟悉的包拯包大人,他在判案的時候不僅公正嚴明,甚至還十分的爲百姓着想,因此他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十分高。

古代劊子手爲什麼聽到刀下留人就停手 如果沒有停手會怎麼樣 第2張

宋代的這些清官們在審理案件時都會仔仔細細生怕有錯,特別是當犯人喊冤的時候,都會再次賦予犯人陳述辯解的機會來防止冤案發生,而執行死刑犯斬首的儈子手自然也是小心翼翼行事。

因爲在宋代的律法《宋刑統》中也有明確規定:“但凡死囚臨刑時喊冤者,要詢問陳奏。”也就是說,一旦在執行囚犯斬首示衆時,犯人喊冤或者下令“刀下留人”就要重新審理案件,直到真相大白前不可錯殺好人。

宋代律法如此規定也主要是爲了保證減少冤案的發聲,還給百姓一個公道,因此對儈子手也有規定,一旦聽到“刀下留人”便要停止行刑。如若儈子手有所違抗命令將人致死是要負責任的,輕則坐牢,重則是會處以死刑的。

因此儈子手爲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不會貿然下刀。這也由此說明了宋代是個重視公平的朝代,不會草菅人命。而歷代以來有太多的百姓死於冤假錯案當中,這對社會產生了極大的危害,

宋代就曾發生過這樣的一件案子,一寡婦劉氏控告繼子王元吉下毒謀害自己。巡司官審判時未查明真相就就將王元吉轉送巡司刑訊逼供,王元吉只得被迫認罪判處死刑擇日執行。期間在開封府複覈時,將王元吉一案移送到了開封府司錄司再審時,卻發現該案存在疑點。宋太宗下令免死,改爲判處徒刑。而後重新審理,宋太宗召見劉氏重查案情,多次審問下劉氏才說出實情,因劉氏出軌,害怕繼子王元吉發現便賊喊捉賊,於是宋太宗立刻將初審官員撤職,這樣王元吉才得已免於刑罰。

古代劊子手爲什麼聽到刀下留人就停手 如果沒有停手會怎麼樣 第3張

儘管如今我國法律完善,但也還是存在許多冤案,很多都是因爲審判人員的不嚴謹才讓壞人有機可乘。但正義是存在的,也是遲早都會來的。無論是宋代還是現在,法律都會對壞人嚴懲不貸,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真相終有一天會水落石出。希望法律的威嚴能夠帶給我們帶來更多的公平,不要讓壞人有機可乘,也不要輕易的冤枉每個好人。

參考文獻:

《呂氏春秋·孟春紀·貴公》

《秦律》

《唐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