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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狀元爲什麼會被朱元璋殺害?南北榜案產生了多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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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史的長河中,命運被無力抗拒的偶然因素改變的人物實在太多了,洪武三十年(1397)的新科狀元,以及主考官劉三吾等人深有體會,讓人不禁感嘆飛來橫禍的無情。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介紹,接着往下看吧。

一、 南北榜案:科舉作弊?南北內鬥?

明代洪武三十年(1397)春,又一屆會試榜單揭曉。自科舉誕生以來,這種揭榜向來都是幾家歡喜幾家愁。但這一年發愁的人到了出離憤怒的地步。因爲他們發現,今年中舉的52人多是南方人。

從迄今可考的這年上榜的36人來看,來自浙江的上榜者有13人、江西9人、福建4人、廣東1人、雲南2人、四川1人、直隸2人、河南3人,以及北平1人。以南北爲界,北方的上榜者僅有六分之一。

新科狀元爲什麼會被朱元璋殺害?南北榜案產生了多大影響?

對朝廷而言,其實無論上榜者來自哪,只要他是真人才那就是國家“賺”了。但當時的北方學子們看着零星上榜的北方人,就是覺得怒火中燒,認爲是主考官劉三吾、白信蹈等人偏袒南方學子,故意只將劣等的北方學子的試卷呈送給朱元璋,目的是讓南方學子在這年榜單中佔據優勢。

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鳳陽,細究起來也是北方。因而也說不清這位帝王是惱怒竟然有臣子敢玩弄自己,科場舞弊,還是生氣這年科考南方學子着實超越北方太多。在查明無人舞弊的情況下,朱元璋還是將主考官劉三吾、王府紀善白信蹈、侍讀張信、陳安等下獄處死。(劉三吾後因年老功高而被改判戍邊。)

在處理了這些疑似徇私舞弊者之後,朱元璋又親自審閱這一年的試卷,並重新敲定中舉榜單。而在這個榜單裏,韓克忠成爲新的新科狀元,任伯安等共計61人上榜。且這些人無一例外地都是北方人。

一年、一場考試,卻有兩份榜單。且這兩份榜單一個看起來偏袒南方人,一個就是明擺着地偏袒北方人,這便是“南北榜案”,或“春夏榜案”。

新科狀元爲什麼會被朱元璋殺害?南北榜案產生了多大影響? 第2張

二、 爲了彰顯考試公平,還是地區博弈?

如果單看南北榜案這件科場案,我們或許會得出朱元璋他怕不是老糊塗了的結論。但細看這場南北學子們的“對峙”,比較明初進士的地域分佈,再結合明代政治環境,我們其實不難由此窺見明代政壇隱藏的矛盾。

明初以降,會試的中舉榜單基本按照成績確定。也就是說,那時的科考是實打實的比拼會試卷面成績。而在這場比較中,做慣了文化中心的北方卻屢次敗給新興的南方。雖然北方各地仍有或多或少的高中者,但比率明顯低於南方。

新科狀元爲什麼會被朱元璋殺害?南北榜案產生了多大影響? 第3張

南北科舉差距過大,北方學子在明代洪武三十年(1397)又爆發激烈反應,朱元璋出於穩定政局的考量也確實需要做些什麼。只是他採取的明顯偏袒北方學子的舉動,以及不分青紅皁白斬殺一衆考官的決定,明顯已經過度。

可若是把南北榜案放在朱元璋一生從政中去看,相較於牽連成千上萬人的“胡惟庸案”和“藍玉案”,南北榜案還有點“大發慈悲”的味道。只不過這點“慈悲”,在功勞僅次於宋濂、劉基等的劉三吾也被流放之後,還是回溯成了朱元璋爲加強皇權統治而不惜手段的殘暴。

新科狀元爲什麼會被朱元璋殺害?南北榜案產生了多大影響? 第4張

三、 南北榜之後的分卷與定額

在朱元璋的不擇手段和喜怒無常之中,不僅明代洪武三十年(1397)的中舉南方人們要揹負無妄之災,明初難以計數的士人也一生起起伏伏。而不幸中的萬幸,或許就是洪熙元年(1425),明代終於在會試中開始分南北取士。

南北分卷的提出者,是明代以“臺閣體”聞名的大學士楊士奇。作爲善於忖度帝王者,楊士奇給出的理由類似於“科舉之士須南北兼收,南人雖善文詞,而北人厚重,近累科所選北人,僅得什一,非公天下之之道”。所以爲了“公天下之道”,朝廷最終開始“科場取士,南取六分,北取四分”。到了景泰五年(1451),南北卷還又發展爲南、北、中卷,進一步縮小了學子們的競爭範圍,增大了北方學子的上榜機會。

伴隨着分卷制度的完善,南北取士的數量也得到了明確規定和劃分。定額無疑是對分卷制度的強化,能擴大分卷的好處。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也發生過當權官員或宦官在分配名額時徇私舞弊的情況。

雖然明朝的科舉分卷和定額制度經歷了漫長的波折,尤其是在最初的南北榜案中牽連大量無辜學子和考官,在後續落實中也依舊有人徇私舞弊。但總的來說,作爲適應明代政局的科舉制度,南北分卷還是較爲合理地解決了在各地文化差異較大的基礎上在全國較爲公平地取士的問題。朱元璋當年確實殘暴了些,但南北分卷的制度本身也差不到哪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