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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皇帝的最後一道聖旨,導致了慈禧的掌權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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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一年,咸豐皇帝將內廷大臣召集到自己面前,下達了他人生中的最後一道聖旨,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往下看。

此時的咸豐皇帝,咳嗽得很厲害,在太監和宮女的攙扶下,親自擬定聖旨的內容後,才由大臣當着衆人的面謄寫,蓋上玉璽後下發。可見咸豐皇帝對這道聖旨的重視程度。

聖旨一共有兩項內容:一、立6歲的皇長子載淳爲皇太子;二、命肅順等八大臣爲輔政大臣,贊襄一切政務。

“贊襄一切政務”,其權力到底有多大?也許是咸豐皇帝臨終前來不及考慮,他的這個決定,最終讓慈禧獲得主動權。

咸豐皇帝的最後一道聖旨,導致了慈禧的掌權

要了解“贊襄一切政務”的權力,我們得先弄清楚清朝皇帝手中到底有什麼權力。

清朝入關後,皇帝有兩項神聖的權力,誰也不能侵犯。

一是諭旨的內容必須由皇帝親自擬寫,由內閣大臣謄寫後,再交給皇帝加印後下發,或者由皇帝口授,內閣大臣寫好後,交給皇帝審閱後加印下發。

二是各地的奏摺送到內閣衙門,由內閣擬票後,再呈給皇帝御覽。皇帝會在奏摺上用硃批後,交給相關部門去辦理。相關部門辦理完後,會寫一個報告給皇帝知曉。

也就是說,清朝的皇帝,主要權力就是用印和硃批,這是任何人也不敢冒犯的權力,如果有大臣僞造、假傳諭旨、改動硃批,其懲罰是抄家滅門,株連九族,因此,誰也不敢越俎代庖,代替皇帝下達各種命令以及批閱奏章。

咸豐皇帝駕崩後,6歲的載淳繼位,皇帝太小,這兩項權力他都無法承擔。因此,肅順等八大臣理所當然地代替皇帝行使諭旨的擬定、頒發以及批閱奏章等權力。

慈禧爲何會獲得主動權呢?咸豐皇帝是一個多疑的皇帝,他並不會將所有權力全部交給肅順等八大臣,其中,他給予慈安太后、慈禧太后(歷史上稱兩宮太后)各一枚印章,遺詔規定,所有諭旨必須同時蓋上這兩枚印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這就和肅順等人產生了衝突。按照八大臣的意思,諭旨的頒發由八大臣擬定後,兩宮太后不得更改,只需蓋章即可。各地上奏的摺子也由八大臣代皇帝批閱,不呈給兩宮太后御覽。

咸豐皇帝的遺詔有兩大漏洞:一是對輔政的八大臣沒有任何監督機制;二是對諭旨的頒發以及奏摺的批閱流程,沒有明確規定。

慈禧太后非常聰明,她一眼就看穿了肅順等人要控制皇權的野心,爲了不讓皇權旁落他人,自然不能答應肅順等人的要求。慈禧認爲,“贊襄政務”不等於“替代政務”。

“贊襄”僅僅是輔助,是起參謀作用,並不能替代皇帝處理政務。也就是說,“贊襄”沒有實際權力,更不能代表皇權。在關鍵時刻,慈禧用她的智慧,力挽狂瀾,讓肅順等人無法反駁。

不過,皇權太過於誘人,肅順等八大臣並沒有放棄,甚至以罷工的方式,迫使慈禧太后妥協。根據《慈禧傳》、《清史稿》等歷史資料記載,肅順見慈禧太后不答應八大臣的條件後,拒絕處理一切奏章,也不將各地送往熱河的奏章交給兩宮太后。

在這些奏章中,有很多是關於各地和太平軍作戰的請示、彙報,十分急迫,如果不快速處理,將會造成更大的動盪。慈禧太后無奈,只好委曲求全地答應了肅順等人的條件。

咸豐皇帝的最後一道聖旨,導致了慈禧的掌權 第2張

可是,讓肅順等人萬萬沒想到的是,僅僅只有26歲的慈禧太后,居然能瞞天過海,和恭親王奕忻聯合,從而掌握主動權,先發制人,將他們一網打盡。

也許,這是咸豐皇帝故意留下的一個破綻,特意將皇權讓給慈禧太后的吧!也有可能,這僅僅是一個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