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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有哪些功過?爲何死後會被清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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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張居正歷經嘉靖、隆慶和萬曆,是地地道道的三朝元老,在萬曆年間,官至內閣首輔,權傾朝野,輔佐幼帝開創了萬曆新政。爲何這樣的一位功臣,在他死後沒有好下場呢?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往下看。

張居正有哪些功過?爲何死後會被清算呢?

張居正漢族人出生在明代中後期的江陵地區所以又叫張江陵,字叔大號太嶽幼時起名叫張白圭是明朝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

嘉靖四年,張江陵在一個普通秀才家庭出身了,由於出生前曾祖父做夢夢到了白龜,所以給他取乳名白圭,張江陵少年聰明過人,很小就成爲了遠近聞名的神童,十二歲參加童試得到知府賞識併爲他改名“居正”。嘉靖十六年張江陵參加鄉試因受到阻撓落榜,巡撫希望張江陵多加磨礪,十九年成爲舉人在二十三歲成爲庶吉士。隨後開始了浮浮沉沉的官場生涯。

嘉靖二十六年,這時年僅23歲的張居正已經是翰林院的庶吉士,意氣風發,鬥志高昂的張居正上奏了一份《論時政疏》鍼砭時弊。瀟灑的宣揚自己的主張,這是朝廷之上也是烏煙瘴氣,徐階和嚴嵩還在不停的爭鬥。所以他的這份奏疏呈上去也是沒有迴音的。

在這種時候張居正意識到,只有自己手上握有足夠大的權力纔有發言權。但同時讓他感到不解的是爲什麼他的老師徐階有權力也不“發言”。庚戌之變,韃靼的兵馬在很多區域燒殺搶掠,不同部分不想戰敗受指責竟然都選擇避戰。這樣韃靼的兵馬就更加的肆無忌憚。關鍵是在朝廷上還沒有人指出來,他自己都覺得朝廷已經腐朽到根基了。表達對他老師的不滿之後就揚長而去,張居正由此更加認識到權力的重要性,他實在是看不懂自己老師的做法。

初進官場讓他明白很多道理,再度踏入官場他得想方設法的獲取權力,而且是極大的權力。他聯結朝廷的大太監馮保趕走了高拱以後,把自己推向了舞臺的中央。考成法相信很多人都不瞭解,講的清楚點,就是不好好工作就滾,對很多官員來講這就是如同枷鎖一般。但是他這樣暴力行政的手段自然得罪了許多人,在萬曆五年,張居正的父親離世,按照以往慣例他需要回家守孝三年,可是他打破了這樣的常理,因此遭到了很多方的抨擊。張居正在這個時候已然得罪了不少人,但是張居正始終是硬漢子一枚,不顧各方壓力。想在官場證明一把自己,就需要有所作爲。

張居正有哪些功過?爲何死後會被清算呢? 第2張

張居正是中國古代比較知名的政治人物,明朝萬曆年間,官至內閣首輔,權傾朝野,在任期間推行一條鞭法,使明朝的經濟得到極大提升。

但因爲平時生活放縱,身體過度透支,年僅五十餘就去世了。他死後萬曆收回了對他的一切封賞,幾呼從墳里拉出來鞭屍。爲什麼一代權臣,最終落的如此下場呢,我們試分析之。

萬曆皇帝少年繼位,李娘娘在後宮垂簾,通過大太監馮保和內閣首輔張居正掌控朝堂,李娘娘和馮保,對張居正都特別信任,所以張的權勢,按他自己的話說“吾非輔,乃攝也”,就是說,我不是首輔,是攝政,可見其猖狂。

整個內閣四五名輔臣,全成了他的提線木偶,只能跟在他後面唯唯諾諾,權勢的過度集中,讓張居正的心開始膨脹。這種膨脹,特別是面對萬曆皇帝的時候也毫不掩飾,爲他以後被清算埋下了伏筆。

萬曆皇帝因爲年幼,需要學習,張居正做了萬曆的老師,在教育萬曆的時候,從來都是不假言辭,非常嚴厲。

比如萬曆吃飯的時候,多吃了幾塊肉,張居正即大加批評,讓萬曆從小節約,外面百姓都吃不上飯之類的。萬曆和宮女調笑一下,張居正也會非常嚴厲,要求萬曆做君子,不能喜好漁色。

可想而知,年幼的萬曆皇帝,非常害怕張居正,在萬曆登基前期,他對張居正也是非常敬重的。

但是,隨着萬曆年齡的增加,特別是,當他知道,張居正每天吃飯,山珍海蔘必不可少,府中光姬妾就有數十人之多的時候,他心中對張的憎惡之感與日俱增。

張居正爲了權勢,挑戰了整個文官集團的底線,天下很多官員表面對其言聽計從,內心深處其實很不恥其爲人,具體表現在奪情事件上。

張的父親,年齡太老而去世,這在當時,不管你身居何位,父母去世,必須要丁憂三年,就是說,這三年,必須在家閒居,給父母守心喪。

這是中國儒家共同遵守的一個孝道。

而張居正爲了官位權勢,自己安排策劃了一出奪情的好戲,他一面給皇帝上摺子說是要丁憂,他手下那些小弟們,一面也給皇帝上摺子,請求皇帝奪情起復,最終李娘娘拍板,奪情。

所以張居正父親去世,他沒有守喪,反而繼續做官,這讓同是儒家的其他文官們,非常不恥。

張居正去世之後,萬曆皇帝經過一系列手段,終於正式親政,手中有了真正皇帝的權力,這個時候,再想起之前張居正的種種所爲,萬曆非常生氣,直接下詔,剝奪了張居正的一切封賞。

聖旨中有一句話“謂當剖棺戮死而姑免之”,就是說,論起你的罪,應該從墳里拉出來鞭屍,但暫且免了。

而張的家族,幾個兒子,全被髮往偏遠地方戍邊。一代權臣,最終下場實在堪憐。

張居正的功績有哪些?

政治

政治上,實行考成法。以“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爲主”。中心是解決官僚爭權奪勢、玩忽職守的腐敗 之風。他認爲當時朝野泄沓成風,政以賄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課吏職”即加強官吏考覈爲手段,“斥諸不職”,“省冗官”,淘汰並懲治了一批官員。在執行上,他“信賞罰”,“持法嚴”,使賞罰有準,不姑息。在他執政期間,“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飾非”,朝廷號令,“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

軍事

軍事上,用戚繼光鎮薊門(今河北遷西縣西北),李成樑鎮遼東(今遼寧遼陽),又在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加修“敵臺”三千多座,加強北方的防備。並在邊疆實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馬匹大增,減少了太僕寺需的種馬,就叫老百姓折價交銀,使太僕寺積蓄金四百餘萬。

經濟上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他認爲“豪民有田不賦,貧民曲輸爲累,民窮逃亡,故額頓減”,是“國匱民窮”的根源。在1578年(萬曆六年),下令在全國進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稅的田產,到1580年(萬曆八年),統計全國查實徵糧土地達七百零一萬三千九百七十六頃,比弘治時期增加了近三百萬頃。朝廷的賦稅大大增加,所以說:“自正(正德)嘉(嘉靖)虛耗之後,至萬曆十年間,最稱富庶。”

改革賦稅,實行“一條鞭法”。

“一條鞭法”的主要內容是:

(1)以州縣爲基礎,將所有賦稅包括正稅、附加稅、貢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種經費和全部徭役統一編派,“併爲一條”,總爲一項收入。過去田賦有夏糧、秋糧之分,徵收上又有種種名目,非常繁煩,如今統一徵收,使國家容易掌握,百姓明白易知,防止官吏從中貪污。

(2)關於徭役徵派,過去有裏甲、均徭、雜泛之分。裏甲按戶計徵,不役者納“門銀”(戶銀);均徭、雜泛按丁分派,應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應服)、銀差(納銀代役)之分。如今取消裏甲之役,將應徵的全部門銀,同丁銀合併一起。“丁銀”的計算辦法,是將力差的“工”(勞動)和“食”(服役期間全部生活費用)折算爲銀;如“銀差”則按納銀數再加收少量“銀耗”(碎銀化鑄銀錠時的損耗),然後全部役銀以“丁”和“地”或(田糧)兩大類因素統一考慮編派徵收,即所謂“量地計丁,丁糧畢輸於官”。自此,戶不再是役的一種根據,丁的負擔也部分轉到“地”或“糧”中。

(3)賦、役之中,除國家必需的米麥絲絹仍交實物和丁銀的一部分仍歸人丁承擔外,其餘“皆計畝徵銀,折辦於官”。

(4)官府用役,一律“官爲僉募”,僱人從役。過去由戶丁承擔的催稅、解送田糧之差、伐薪、修路、搬運、廚役等一概免除。這一改革措施賦役折銀徵收,既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的結果,又必然促進商品經濟的繁榮。

張居正的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並沒辦法改變明朝財稅制度深層次的弊病。一方面,開國之初廣泛的小自耕農經濟在中葉以後便被不可遏止的地權集中浪潮所吞噬,土地集中導致了越來越多的流民,產生大量佃農,地主憑藉土地壟斷對佃農進行過度盤剝。另一方面,明初按地權分散狀態設計的賦役制度日益失效,官府不斷膨脹的財政需求和無法遏制的非法征斂成爲民間社會的不堪承受的重負,晚明的財稅改革已經無力醫治這一深入制度骨髓的惡疾,國家機器的敗壞已無法挽回。

改革者向來沒什麼好下場,畢竟改革是要觸動很大一部分保守派的利益的,比如秦國商鞅變法到後來的王安石變法都沒好下場,而張居正這位大刀闊斧的改革也沒能避免這樣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