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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殺和珅時羅列了二十條罪狀,具體都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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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要殺官員往往有很多理由,但是不變的是,皇帝要你死你肯定是活不了的。

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不過,人命畢竟關天,除非暴君,通常的皇帝凡是殺人大都要整出幾點甲乙丙丁的理由,羅列幾條子午卯酉的罪名,以示自個的明正。不過,凡事過了頭味道就變了,比如說嘉慶皇帝殺和珅,居然羅列了二十條理由,也即是二十條罪過,就很叫人犯揣摩。哪二十條呢?

嘉慶殺和珅時羅列了二十條罪狀,具體都有哪些呢?

一、當乾隆皇帝冊立嘉慶皇帝顒琰爲皇太子時,先期呈給顒琰滿意,泄露機密認爲擁護之功,

二、在圓明園內騎馬,直入左門,過光明磊落殿,至壽山口。

三、乘轎出入神武門,直進宮中。

四、取出宮女做小老婆。

五、川、楚教匪滋事,各路兵營文書陳述,延擱不報。

六、乾隆皇帝病重時,毫無憂戚,逢人談笑自若。

嘉慶殺和珅時羅列了二十條罪狀,具體都有哪些呢? 第2張

七、乾隆皇帝閱覽文件,字寫錯了,居然說不如撕掉另擬。

八、辦理吏、戶、刑三部,一手遮天,變更成法,不許手下的人蔘議一個字。

九、西寧報賊匪聚衆掠奪殺傷,將原摺駁回,藏匿不報。

十、朝廷有旨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用來京,卻違反諭旨,不管出沒出痘者,俱不令來。

十一、任人唯賢,與自個關係密切的人吳省蘭、李潢等人,俱保舉提高。

十二、軍機處在冊人員隨意撤去。

十三、私蓋楠木房子,奢侈豪華,超標準、超標準。

十四、其墳塋建立享殿,開置隧道,致使老百姓稱之爲“和陵”。

十五、所藏珍珠手串二百餘串,比宮中多好幾倍,其間的大珠,比皇帝帽子上戴的還大。

十六、真寶石頂,不是他應當戴的,卻藏數十餘顆,還有整塊大寶石,爲宮裏所沒有的,不行勝數。

十七、家中銀兩衣飾等物,數逾千萬。

十八、夾牆內藏赤金二萬六千餘兩,私庫赤金六千餘兩,地窖埋銀百餘萬兩。

十九、當鋪錢鋪本錢十餘萬,與民爭利。

二十、家人劉全財物亦二十餘萬,且有大珠及珍珠手串。

和珅的圓明園內騎馬、乘轎出入神武門、私蓋楠木房子,奢侈豪華、建立享殿、所藏珍珠手串二百餘串、真寶石頂,藏數十餘顆,整塊大寶石,連皇宮都沒有、家中銀兩衣飾等物,數逾千萬、藏赤金二萬六千餘兩,私庫赤金六千餘兩,地窖埋銀百餘萬兩、錢鋪本錢十餘萬、劉全財物亦二十餘萬,且有大珠及珍珠手串所列罪狀裏足以體現出和珅是如此的家財萬貫了!

仔細玩味和珅的這二十條罪過,有泄露國家機密罪、瀆職罪、玩忽職守罪、貪污罪、包庇罪等等,依照大清律,好像拿出哪一條都是掉腦袋的,況且數罪併罰呢?嘉慶皇帝想殺和珅、必置之死地而後快的決計從是可見一般。這古怪嗎?一點都不古怪。前史的經驗值得注意。和珅不殺掉,無疑即是第二個鰲拜。關於剛剛走上皇帝寶座的顒琰來說,這一點他的認識十分清醒,並且做的美麗,你不能說他官樣文章,只能說水到渠成。由於任何人處在那個方位,和珅相同逃不掉被殺的命運,這即是政治鬥爭的規則,官場的規則。

可話說回來,和珅也的確太牛了,不殺掉還真不行。其時有人寫了這麼一首詩:“繡衣成巷接公衙,彎彎曲曲路不差。莫笑此間大街窄,有門到達相公家。”這首詩,說的是和珅天天上班入朝,文武百官伺立道旁夾道迎送,迎送的人牆幾乎就像衚衕一樣。的確,在和珅專權二十多年的時間裏,他外結封疆大吏、領兵大員,內掌官吏任免、財政收支、刑法訴訟、諫議策劃、政令公函。官做的越來越大,膽子也變得越來越大,翻手爲雲,覆手爲雨,胡作非爲,氣焰囂張。

耐人尋味的是,嘉慶皇帝要拾掇和珅,一個“貪”字,足以叫他人頭落地,爲何非得給他弄二十條的罪?其時有個叫薩彬圖的官員,提出還要持續清查和珅的罪過,嘉慶皇帝不同意,可以想象,假設持續查下去,和珅的罪過又豈止這二十條?那嘉慶皇帝爲何不同意持續查了呢?我的瞭解,原因有二:一是嘉慶皇帝現已達到了意圖;二是再查下去,只能是越查越砢磣。

從二十條罪過看,嘉慶皇帝殺和珅,不只僅在於殺和珅本身,直接的或者說底子的意圖更還在於警示。咱們無妨細細品味和珅的這二十條罪過。

第一條的警示是:隱祕建儲是一件大事,立我顒琰爲太子時,和珅泄露機密向我巴結,我之所以不買他的帳,即是提示你們,作爲大臣有必要對主子忠誠,絕不行三心二意、兩面巴結。

第二條、第三條的警示是:作爲臣子,絕不行居功自傲,恃寵胡爲,到什麼時候都應當自重。

第四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警示是:普天之下,難道王土;率土之濱,難道王臣。人長的再高,高不過天。作爲臣子有必要擺正自個的方位,該夾尾巴時你有必要夾起尾巴。

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的警示是:上情下達,下情上達,一句話信息暢通是皇帝辦理好全國的重要因素,作爲臣子有必要恪盡職責,絕不行玩忽職守。

第六條、第七條的警示是:作爲臣子,不只在心裏並且還要在做法上,永久把皇帝主子奉若神明,愛之敬之。

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警示是:要立黨爲公,而結黨營私,搞小集團主義,建立個人崇拜,絕沒有好下場。

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警示是:貪贓枉法,賄賂公行,你做的再廕庇,終將天網灰灰,自掘墳墓。

第二十條的警示是:作爲大臣,手中把握必定的權利,所以,不只本身要勤政廉政,還要一馬當先,管好身邊人。

和珅的這二十條罪過給人的警示,觸及到了一個臣子的思想建設、廉政風格、道德涵養、工作態度,等等,可謂意味深長。假如一切的臣子都能從和珅的罪過裏仔細領會,加以反思,引認爲戒,自勉自勵,大清王朝何愁不復興?嘉慶皇帝給和珅羅列了二十條罪過,實在是殺雞給猴看,其用心可謂深焉。

那爲何說再查下去,只能是越查越砢磣呢?當和珅最牛的時候,恰是乾隆皇帝反腐倡廉最關鍵期間。那個期間,乾隆反腐倡廉十分仔細,也採取了一些詳細的辦法,但收效甚微,反來反去,居然還有個最大的貪官藏在自個的身邊,這其間的道理還用明說嗎?什麼人才幹糜爛?沒有才能、沒有權利的人能糜爛嗎?和珅摟的越多,乾隆皇帝越沒體面,並且換個視點講,和珅要是和他的主子乾隆皇帝比起來,在這方面也終不過是小巫見大巫。

有一次,乾隆皇帝過生日,收到的禮品(現存北京故宮博物院陳設的)十六枚黃金編鐘,重達一萬三千六百四十七兩。進而言之,和珅的產業不也是歸嘉慶皇帝所得了嗎?有這麼一句話在其時就很撒播:“和珅倒置,嘉慶吃飽”,可謂意味深長,誰是更大的貪官,不是現已昭然若揭了嗎?嘉慶皇帝心明鏡似的,假如持續查下去,即便再查出二十條罪來,和珅掉的終不過仍是那一個腦袋,而拔出蘿蔔帶出泥的只能是留給老百姓訕笑的口實。所以,少了,達不到意圖;多了,適得其反。殺和珅用二十條理由,正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