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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四大特務組織裏最厲害的是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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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四大特務機構,從建立的初衷來看,錦衣衛類似於皇帝的保鏢,負責皇帝的安全;六扇門類似於公檢法,負責抓人、審案、定罪;東廠主要職責是監視百官,西廠主要職責是調查社會朝廷的滲透勢力,最後都成爲皇帝剷除異己的工具。

錦衣衛成立最早,後期肩負着皇帝直接下達的抓人、審訊、處決的命令;六扇門脫胎於三法司衙門,後期主要負責對反朝廷勢力調查與清除;東廠是明成祖朱棣爲維護自己權力而單獨組建的機構,後期成爲節制錦衣衛、六扇門的宦官特務機構;

西廠成立的時間最晚,卻濫殺最多,牽連最廣,百姓與官員最痛恨的特務機關,也是存在時間最短的特務機關,更是明朝唯一被取締的特務機關,可能連皇帝都覺得西廠的存在有點太過分了。

錦衣衛

早期的錦衣衛是明太祖朱元璋設置的“拱衛司”,後改爲親軍都尉府,管轄儀鸞司,負責皇帝的儀仗隊與侍衛。公元1382年,改置爲錦衣衛。錦衣衛的成員頭戴鵝毛飾帽,身穿飛魚服或鬥牛服(指揮使可身穿蟒袍),腰懸宮禁金牌與繡春刀。

早期的錦衣衛,負責皇帝在朝會時傳遞聖旨,守護丹陛、御道、金水橋及奉天門等通往皇宮的重要通道。皇帝沒有朝會期間,錦衣衛在午門外晝夜值守。皇帝出行時,負責沿途警備巡視,同時負責皇帝的命令傳達。可見錦衣衛的位置十分重要。

隨着朱元璋集權,錦衣衛的工作逐漸超越了儀仗與侍衛的功能,參與皇帝親自下令之逮捕、審訊、定罪、處決等原本屬於三法司的職能,並設立錦衣衛獨立的詔獄。因爲錦衣衛代表皇帝辦案,因此錦衣衛可以不通過司法程序抓人,不接受監督。

權力不受監督就有可能氾濫,錦衣衛也因此辦了不少冤假錯案。爲防止權力被人獨攬,朱元璋又規定每個錦衣衛可以不經過指揮使而單獨向皇帝彙報工作,直接接受皇帝的指示,變成每個錦衣衛都有至高無上的特權,但更加縱容了權力的泛濫。

所以有的官員正在上班期間,就莫名其妙被逮捕,與世隔絕。然後錦衣衛嚴刑逼供,網羅罪名,將其定罪。一旦被錦衣衛定罪的官員,彙報給皇帝時,皇帝可以按自己的好惡,赦免或處決犯人。但未經司法程序審判的案件,也造成了濫殺無辜。

《明史·刑法志》記載:“胡惟庸、藍玉兩案,株連且四萬。”但後來查實,因錦衣衛濫用職權,常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爲,不少人被屈打成招。公元前1387年,朱元璋下令取消錦衣衛獨立辦案的職能,將巡察緝捕之權重歸爲三法司。

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後,因爲朱棣是靠軍事政變上臺,有點名不正言不順,爲迅速形成對朝廷的掌控,又重新賦予錦衣辦案的權力,並由北鎮撫司專門負責詔獄。此後,錦衣衛獨立辦案的職能再也沒有被取消,成爲皇帝控制百官的一個特務機關。

錦衣衛由皇帝的儀仗隊與親兵侍衛,發展到專職替皇帝辦案抓人,成爲皇帝的個人特務機關,對皇帝個人集權而不受監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同樣形成了錦衣衛成員胡作非爲、貪贓枉法而不受監督,是明朝社會的動亂不堪的根源。

明朝四大特務組織裏最厲害的是哪一個?

六扇門

六扇門是三法司衙門的合稱,分別指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是明朝正規的公檢法系統。明朝的司法衙門都有統一的標準,一般都是坐北朝南的三進院落,分大門、儀門、宅門,每個院落在左、中、右各開二扇門,共有六扇門,所以泛指衙門。

到了明朝的萬曆年間,三法司衙門有的大案要案久拖不決,毫無頭緒,而且越積越多,又有很多突發的事情不斷的發生。因此,朝廷爲預防與處理突發事情,決定成立一個執行特種任務的祕密組織,做到提前刺探情報,平息事態,防患於未然。

這個組織的總部也是一個坐北朝南的建築物,屋子的西、北、東三面各開兩扇門,這個組織行動詭異、手段兇狠、專辦大案。獨立於三法司衙門而且不按正規程序辦案,其中有成員出自江湖,交結黑道,這個祕密的組織漸漸成爲六扇門的代稱。

六扇門的主要職責是調查各地反朝廷的勢力,其成員既是朝廷之官,要接受朝廷制度的約束,但又要與黑道的江湖人士打交道,甚至還要派出臥底或線人,或通過暗殺、策反來達到目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而且不講誠信,爲黑白兩道所不齒。

六扇門從早期的三法司衙門,演變爲朝廷的祕密特務機關,針對的主要是反朝廷的勢力,因此對朝廷官員的威脅相對來講比較小。但六扇門同樣擁有不接受監督的權力,也經常假公濟私,將無辜之人定爲謀亂罪而濫殺,影響極壞。

東廠

東廠也就是東緝事廠,成立於明成祖永樂十八年,是明朝的監察機構、特務機關和祕密警察機關。朱棣設立東廠的最初動機與錦衣衛的功能類似,主要是監視朝廷官員,後來漸漸演變爲東廠可不經司法機關批准,就可以隨意逮捕緝拿任何臣民。

朱棣取代朱允燦成爲皇帝之後,但其帝位之合法性一直遭到質疑,很多朝廷大臣對新政權並不是忠心支持。因此,朱棣對很多大臣不信任,也不完全相信錦衣衛。於是,決定成立一個新的機構來取代錦衣衛的部分職能。於是,東廠掛牌成立了。

東廠最先由朱棣直轄,東廠成員只有調查權,主要負責祕密監聽(包括監聽錦衣衛),沒有處決權。但隨着朱棣對宦官的信任,東廠職能越來越多,東廠的領導權到了與皇帝親近的太監的手裏,打破了明太祖朱元璋規定的宦官不得干政的禁令。

東廠最高領導爲掌印太監,也稱爲廠公或督主,官銜全稱爲“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提督東廠”。其成員主要從錦衣衛中選拔,當然各項指標裏面背景調查必須過關。後期東廠的權力被增加,可以在皇帝的授權之下抓人與定案。

東廠跟錦衣衛一樣,設立了單獨的詔獄,但其權力比錦衣衛更大。不僅三法司衙門有東廠的人員坐班,而且錦衣衛審案也要有東廠的人一起聽審。東廠發展大量的密探,有的化妝爲奴僕、書僮、衛卒、甚至官員的姬妾,監視官員們的一舉一動。

據《明史·魏忠賢傳》記載,有一次,京城有四個平民在家裏喝酒,其中有一個人稍有點醉意罵了魏忠賢幾句,突然有東廠的密探闖入,將四人逮捕審問,魏忠賢下令將罵人者當場剝皮,另三人沒有參與罵人者則賞錢放回,可見密探無孔不入。

後來,東廠不僅監視政府官員,對社會名流、學者等有社會影響力的人物,也納入監聽對象,東廠將監聽的結果直接向皇帝報告,而皇帝則根據個人的喜歡,可以下令讓東廠人員不經司法審判,而直接將其逮捕或處決,被處決的人員無人知曉。

明朝的大太監王振、劉瑾、馮保、魏忠賢都曾統領東廠。因此,當時統領東廠的太監是朝廷內最有權勢的人員。朱棣設立東廠的起因是對錦衣衛的不信任,但東廠最終發展爲與錦衣衛並存的強大的監視機構,打亂了三法司衙門的正常運作。

西廠

西廠成立於明憲宗成化十三年,全稱“西緝事廠”。最初成立西廠的動機是調查社會組織對朝廷的滲透,漸漸演變爲宦官集團的權力大到可以不需向皇帝請示就可以隨意抓人、審訊、定罪的機構。西廠曾經與東廠同時存在,而且還經常搞對立。

1476年,明朝的京城內出現了“妖狐夜出”的傷人案件,接着出現了一個叫李子龍的旁門左道人物,他蠱惑人心擁有很多的信徒,竟然可以自由地進出內宮,意欲弒君。明憲宗震驚之餘,下令誅殺李子龍,並組建“西廠”,專門查辦李子龍餘黨。

西廠也從錦衣衛中選撥軍官,將靈濟宮前的舊灰廠爲總部,四處發展線人,擴充勢力,拼命地構置大案要案。西廠辦案的效率“快、準、狠”,連東廠與錦衣衛也自嘆弗如。基本上可以做到小案辦成大案,大案辦成要案,受牽連人員非常的多。

西廠辦案的效率快,其根本原因是屈打成招,大多是錯假冤案。由於西廠有權不經皇帝批准就可以動手抓人、審訊、定罪,而整個辦案過程不透明。因此被定罪到底是什麼原因旁人無法知曉,但人被處決之後,肯定有犯人親自招供畫押的證詞。

因爲西廠濫捕與濫殺,十之八九是冤假錯案,羣衆的意見很大,弄得朝廷上下人心惶惶,明憲宗迫於壓力將剛成立五個月的西廠解散。西廠成了明朝四大特務機關的絕唱,也是對社會造成影響最惡劣的特務機關。

六扇門起源於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大司法機關,但最終也和東廠、西廠、錦衣衛一樣獨立於司法機關,直接聽命於皇帝。雖早期的錦衣衛只有安保之職,六扇門主要調查反朝廷勢力,東廠主要負責監察百官,西廠負責調查“妖狐夜出”傷人案。

但到了後期,錦衣衛、六扇門、東廠、西廠都具備不經過三法司衙門獨立抓人、審訊、關押、定罪的權力,西廠甚至不需請示皇帝,就可以先行抓人辦案,擾亂了社會秩序,人爲地製造出大量屈打成招的冤假錯案,給社會帶來了嚴重的危害。

東廠、西廠、六扇門與錦衣衛共同點是監視、調查百姓與官員的不法行爲,即“巡查緝捕”。六扇門雖然也是特務機關,但也要接受錦衣衛的調查。後期的錦衣衛要聽命於東廠調配,錦衣衛指揮使見到廠公要下跪叩頭,因此東廠是錦衣衛上級。

但東廠、六扇門、錦衣衛都沒有西廠的權力大,後期的西廠不僅可以先斬後奏,還有監察東廠、六扇門、錦衣衛的權力,人員也比東廠要多。但也因爲作惡多端,影響最壞,最終被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