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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瑾對政治制度做了哪些改動?他最後爲什麼會被凌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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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朝代的興衰與更替,一個個鮮活的歷史人物,在歷史長河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記,接下來小編帶您走進劉瑾的故事。

劉瑾並非無能之輩,也未曾將國事當作兒戲。史載,劉瑾將奏章帶回私第後都與他的妹婿禮部司務孫聰及華亭人張文冕商量參決,再由大學士焦芳潤色,內閣李東陽審覈之後頒發,還是頗爲慎重的。用事期間,他針對時弊,對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動,推行過一些新法。即所謂“劉瑾變法”。據《明通鑑武宗》記載:“辛丑,兵科給事中屈拴,請頒行劉謹所定《見行事例》,按六部爲序,編集成書,頒佈中外,以昭法守。詔'‘下廷臣議行’。”據《明史列傳》記載:“廷臣奏瑾所變法,吏部二十四事,戶部三十餘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詔悉釐正如舊制。”如此看來,劉瑾的變法並非小打小鬧的改動,而是涉及六部中的四部,包括人事、民事、軍事方面共85項措施。劉謹的改革措施還包括降賦稅,減輕農民負擔。劉謹組織編纂了《通鑑纂要》,此外,調整過各省的科舉錄取名額,增加西部地區陝西、河南、山西等地錄取人數,降低了江西錄取人數。

劉瑾對政治制度做了哪些改動?他最後爲什麼會被凌遲處死?

不過,對於專權太監,正史從不可能有絲毫正面評價,所以其《見行事例》所擬的改革措施及成效如何,史料基本不載。我們只能從一些其他的資料纔能有所瞭解。如劉瑾設立內廠鉗制東西廠的權力,把“八虎”中的七虎都得罪了,不容於同行;他設立“罰米例”,對失職官吏以罰米爲單位的俸祿爲手段,打擊官員失職和貪污腐敗,卻把官僚系統都得罪了;他降低賦稅,減輕農民負擔,卻把地主階級得罪了;在邊防方面,他“設文職大臣總制三達,鎮、巡以下皆受節制”,這又得罪了武將。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身爲太監的他,卻禁止太監干政,限制宦官權力。他的親信,全是內閣學士焦芳、劉宇、曹元,尚書畢亨、朱恩等,並無一個宦官,這爲他的倒臺埋下禍根。

劉瑾掌權,發起一系列稅收改革增加國家收入。正德五年(1510年)3月,大理少卿周東等一批官員被派到寧夏度田、實行劉瑾新設的軍隊稅,因周東諂媚劉瑾,斂財很多,竟將五十頃當作一畝計算。駐寧夏的士兵憤恨於有關懲罰逃稅者的命令。安化王朱寘鐇(zhìfán)見有機可乘,開始與不滿的軍官謀反,武將們多願意追隨朱寘鐇。朱寘鐇又令人結交平虜城戍將及素日所厚待的千戶徐欽等人。1510年5月12日夜,朱寘鐇邀請來寧夏的官員們赴宴,周東、安惟學推辭沒到。酒酣,何錦、周昂率牙兵入內,儀賓韓廷璋等率伏兵殺出,在座上殺赴宴的太監李增、少監鄧廣等人,擒住姜漢,姜漢奮起怒罵不屈,也被殺。朱寘鐇自此開始作亂。

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楊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監張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亂。楊一清出生於廣東高州府化州,年少時被譽爲神童,十四歲便參加鄉試,並且被推薦爲翰林秀才。成化八年(1472年)壬辰科進士,授中書舍人。多年以後,楊一清升任山西按察使司僉事,改陝西副使督學,在陝西任職八年,平時空閒時考察邊疆戰事。此後入朝,任太常寺少卿,進南京太常寺卿。弘治十五年(1502年),因劉大夏舉薦,升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擔任陝西巡撫,負責督理陝西馬政,期間平定邊疆進犯、彈劾貪庸總兵武安侯鄭宏,並裁減鎮守中官費用,使得軍紀嚴明。楊一清在任期間因修建邊疆防禦,明武宗很是讚賞併發帑金數十萬使其完成防禦工事。太監劉瑾因楊一清不依附自己,而彈劾楊一清,他被迫借病辭職。之後劉瑾誣陷其冒領浪費邊疆費用,而被逮捕入詔獄。大學士李東陽、王鏊極力救護方纔救出。張永原來是劉瑾的黨羽,後來不滿劉瑾的所作所爲,有了矛盾。劉瑾亦發覺張永越來越不歸附自己,於是在武宗面前挑唆,要把張永趕到南京,而且要連夜起程,不準再入宮。張永知道後,對武宗訴說劉瑾陷害自己,武宗召他們二人對質。爭辯中,張永拳擊劉瑾。武宗命谷大用擺酒爲他們調解,這樣,由於皇帝的干預,一場風波算是過去了,但兩人的矛盾實際上在加速發展。

劉瑾對政治制度做了哪些改動?他最後爲什麼會被凌遲處死? 第2張

安化王朱寘鐇謀反,明武宗詔令起用楊一清,總制軍務,與總兵官神英平叛,並命中官張永擔任督軍。大軍未抵達,楊一清以前的部將仇鉞已經平叛並逮捕朱寘鐇。楊一清馳馬抵達鎮縣,並宣佈皇帝的恩德。張永隨後趕到,兩人相談甚歡。楊一清知道張永與劉瑾有矛盾,並趁機握着張永胳膊稱:“此次平叛有賴於閣下的力量。然而此事易除,但國家內患怎麼辦呢?”張永問:“指的是什麼呢?”楊一清於是在手掌上寫一個“瑾”字。張永則稱劉瑾的黨羽耳目已經布及各地。楊一清慷慨激昂地稱,希望張永藉此平定而上疏揭發劉瑾的諸多惡事。張永問如果不可行怎麼辦。楊一清於是出計稱:“此話必須從您口中說就成。萬一皇上不信,你就頓首在地上痛哭,並請求死在皇上面前,剖心以證明此事不爲妄論,皇上必然爲您的所做而感動。請必須從速而做。”張永聽後勃然而起,立刻做了決定。此後竟然如楊一清計,除掉劉瑾。

叛亂平定之後,太監張永利用獻俘之機,向武宗揭露了劉瑾的罪狀,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在李東陽的幫助下,明武宗最終動了殺心。第二天,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百萬兩,並有僞璽、玉帶等違禁物。在劉瑾經常拿着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經會審,劉瑾被判以凌遲。同年八月,劉瑾伏誅,結束了其罪惡的一生。行刑完畢,割下的小肉塊被受過其害的人家搶着買下吃掉,一文錢一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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