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僞蒙疆國職能:推行蒙漢分制 幫助日本進行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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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盟旗機構設置

民國26年(公元1937年)10月,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成立後,爲取得各盟旗王公上層的支持與擁護,加強了各盟旗的行政機構。在盟旗行政設置上,首先加強了盟的行政領導地位。在清朝,盟是各旗會盟之地,不屬一級行政組織;在中華民國時期,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雖制定了盟、部、旗組織法,但尚未實施。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成立後,除對錫林郭勒、烏蘭察布、察哈爾(公元1936年由察哈爾改設察哈爾盟公署時,已確定爲行政組織)3盟均確定爲行政單位,設置盟公署外,並將原綏遠省所轄的16縣2設治局重新劃分。將部分縣劃歸烏蘭察布、伊克昭2盟,另在原綏遠東部的以農業爲主的大部分縣、旗,新設置了“巴彥塔拉盟”。所轄區域爲:土默特、正紅、正黃、鑲紅、鑲蘭5旗,及歸綏(後改爲巴彥縣)、薩拉齊、清水河、托克托、陶林、豐鎮、集寧、涼城、和林格爾、興和10縣。巴彥塔拉盟成爲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所轄5個盟中,人口最多、土地資源最富庶的盟。此外,劃入伊克昭盟地區是原綏西河套地區的東勝、五原、臨河縣及沃野設治局;劃歸烏蘭察布盟地區是原綏北武川、固陽縣和安北設治局。新設的厚和豪特、包頭2市直轄於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同時,重新任命了各盟、旗行政部門首腦,根據各盟公署報轄區域的不同,分別設立了總務(1938年秋後一律改爲官房)、民政、保安、教育、畜產等各廳,並儘量任用蒙古王公上層人士擔任廳長,以示籠絡。調整後的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管轄區域爲5盟2市。土地面積爲350萬平方華里,人口約250萬,其中蒙古族30萬人,佔總人口的12%;回族3.7萬人,佔總人口的1.5%。

僞蒙疆國職能:推行蒙漢分制 幫助日本進行掠奪

  實行蒙漢分治

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對於旗縣並存、蒙漢雜居的地方採取蒙漢分治的政策。土默特旗和正黃、正紅、鑲紅、鑲蘭等綏東4旗同巴彥、集寧、陶林、豐鎮等縣,長期以來就是旗縣並存的區域,在這些旗縣境內多屬蒙漢雜居,農牧並存。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對這類地區,實行蒙民歸旗管理,漢民歸縣管理的分治政策。爲了便於統治,對各個市、縣長的安排上,多數任用漢族中的紳士富豪;而各蒙旗總管則任用蒙古族中的原官吏。

  擴充盟旗武裝

爲加強和鞏固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的統治,僞蒙疆政權加緊徵兵買馬、擴充和壯大僞蒙古軍。並根據日本侵略者提出的“蒙古軍各師一律要蒙古化”的要求,把僞蒙古軍中由漢人編成的第1、2、3師改編爲駐各縣的僞警察隊,用以鎮壓各地的人民羣衆;同時,把僞蒙古軍的主要兵力部署在包頭、百靈廟以及錫林郭勒、烏蘭察布兩盟的邊境地區,以配合日本侵略軍共同防禦綏西地區傅作義軍隊的反攻,並切斷中國共產黨與蘇聯及蒙古人民共和國的國際聯繫。

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爲加強軍事實力,積極擴充各盟旗保安隊。擴大編制,配備新式槍械以充實裝備,派僞蒙古軍官學校畢業學員充任教官,從事軍事訓練。擴充的各盟旗僞保安隊編制如下:巴彥塔拉盟保安隊編制1 000名;錫林郭勒盟保安隊編制600名;烏蘭察布盟保安隊編制600名;察哈爾盟保安隊編制1 000名;伊克昭盟因未被佔領,暫未規定具體名額。各盟旗保安隊按規定編制的名額,由各旗徵撥壯丁、集中訓練。並規定僞保安隊的服裝、臂章、旗幟、印信等均由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以條例頒發執行。

在漢族居民爲主的各市、縣,僞蒙疆政權除設有大量的警察隊外,還實行了僞保甲制度和“十家連坐”法。同時,在各縣、區、鄉訓練了大批的“自衛團”等僞地方軍事力量,作爲受日本侵略者驅使的統治工具。

  文化教育

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成立後,爲培養急需的實用人才,將原綏遠省在大臺什村辦的農科學校,改設蒙古學院,院長郭爾卓爾扎布。民國27年(公元1938年)2月,招收學生150名,課程設置有旗務、師資、師範、電報、補習班等。爲培養王公子弟,在厚和豪特市設立了蒙旗學校,直屬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校長由民政部長特克希卜彥兼。此外,在百靈廟設烏蘭察布盟蒙古青年學校,蘇尼特右旗設錫林郭勒盟蒙古青年學校,包頭青年學校、察哈爾盟青年學校、巴彥塔拉盟師範學校。這些學校從小學入手,次及中學,並加設各種職業班次,招收學齡兒童和已失學或未就過學的青年,入學後授以普通常識,逐漸培養學習基本學科知識。

在原綏遠省大會堂後設立蒙古文化館,館長伊德欽。下設總務、研究、博物、體育、藝術等部。吸收地方紳士郭象(亻及*)等人爲館員,從“發展舊文化、介紹新文化入手,從事蒙古文化發揚工作”。發行文化專刊,編纂小學教科書及課外讀物。後將原綏遠省立圖書館、民衆教育館、通態館等統歸該館,並籌備設置印刷所。

此外,爲使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的官吏“溝通日、蒙文化,領略真正東洋精神”,專爲僞蒙政權及附屬各機關職員,設立日蒙語文講習所。並選派留日官員及留日官費學生赴日本留學。

僞蒙疆國職能:推行蒙漢分制 幫助日本進行掠奪 第2張

  軍事鎮壓

日本侵略者把“蒙疆”地區列爲“防共特殊地帶”。民國27年(公元1938年),成立了駐蒙軍,隸屬日本華北方面軍。日駐蒙軍基幹兵力第26師團、騎兵集團、獨立混成第2旅團共數萬人,駐紮在張家口、大同、歸綏、包頭、豐鎮、集寧、薩拉齊等平綏鐵路沿線城鎮。還有僞蒙古軍9個師、僞綏西自治聯軍、僞東亞同盟軍、僞保甲團等。

此外,日本特務遍佈“蒙疆”地區。除在僞蒙古聯合自治政府、僞蒙古軍及各僞軍內設最高顧問外,在政府各部門、軍隊各師團、各盟旗縣市均設參事官、指導官、次長顧問等,不僅掌管實權,而且從事各類特務活動。甚至文化教育、金融產業部門也由日本人主持。日本侵略者設在“蒙疆”地區權力大、活動廣的特務系統有:興亞院蒙疆聯絡部、厚和特務機關、包頭特務機關、察北特務機關、嘉卜寺化德特務機關、百靈廟特務機關。

日本侵略者利用僞蒙疆聯合自治政府這一傀儡機構,對“蒙疆”地區600餘萬蒙漢人民進行血腥統治和軍事鎮壓,對抗日遊擊根據地實行頻繁的掃蕩及“三光”政策,同時,推行所謂“施政躍進運動”,以維持其殖民統治。


  強種鴉片

民國28年(公元1939年)6月,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成立了“蒙疆土藥股份有限公司”,有計劃、有組織地擴大鴉片生產,強迫農民種植罌粟,使“蒙疆”地區成爲戰時最大的鴉片生產基地。是年,收納鴉片887 019兩,金額331.9萬元;民國29年(公元1940年),收納鴉片增至6 717 913兩,金額6 263.5萬元,純收入達1 562萬元;民國30年(公元1941年),將罌粟種植面積擴大到911 000畝,收納鴉片11 242 953兩,金額達8 916.6萬元。因此,鴉片被日本侵略者稱作“黑色金子”,鴉片政策成爲其“以戰養戰”的手段之一。日本侵略者一方面用鴉片牟取暴利,另一方面用以毒害中國人民,以此削弱中國人民的反抗力,“蒙疆”地區各族人民首當其害。同時,“蒙疆”地區生產的鴉片90%以上被輸入北平、上海等中國各地。

  經濟掠奪

民國26年(公元1937年)11月,僞蒙古聯盟自治政府設立了“蒙疆銀行”,在“蒙疆”各主要城鎮設立分行,大量印發“蒙疆券”,控制“蒙疆”的金融。從民國27年至民國30年(公元1938~1941年),在“蒙疆”地區設立的日資公司達73個。通過“蒙疆公司”,“蒙疆畜產股份有限公司”、“大蒙股份有限公司”、“蒙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蒙疆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蒙疆電業株式會社”、“蒙疆製革株式會社”、“北支那開發株式會社”、“大青山炭礦股份有限公司”、“日蒙制粉股份有限公司”、“滿蒙皮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壟斷了內蒙古西部的工商業和交通運輸,瘋狂掠奪各種物產資源。僅民國27年(公元1938年),從“蒙疆”地區輸出的各種物資總額即達10 839萬元。此外,僞蒙疆聯合自治政府還通過名目繁多的稅收進行經濟掠奪。先後設有鴉片稅、鹽稅、統稅、關稅、田賦、契稅、菸酒稅、印花稅、牙稅、營業稅、牲畜稅、屠宰稅、鬥稅、茶葉稅等等。民國32年(公元1943年),僞蒙疆聯合自治政府提出“糧食就是子彈”、“羊毛就是火藥”、“人力就是武力”的所謂”生產協力三大原則”,進一步加緊了對內蒙古西部地區的掠奪。

僞蒙疆國職能:推行蒙漢分制 幫助日本進行掠奪 第3張

  奴化教育

僞蒙疆聯合自治政府統治時期,在歸綏、包頭、察哈爾盟、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盟及巴彥塔拉盟設有小學校520多所;並在原歸綏中學、綏遠師範學校之外增設了巴彥塔拉盟師範學校等幾所中學;高等學校有設在張家口的“蒙疆學院”,是“蒙疆”地區的最高學府。另外還有歸綏的蒙古學院、中央警察學校、農業學院、交通學院等。學校的教育方針對蒙漢回各民族有不同要求,對蒙古族的教育方針是:1.徹底實施產業服務教育。2.徹底推行體育、衛生及宗教教育。3.日本語及其文化之徹底吸收。4.培養科學常識及改進生活習慣。對漢族的教育方針是:1.徹底實施日本教育及其精神。2.日、滿、支協同體的基本精神培植。3.徹底恢復禮教,並實施產業教育的訓練。對回族的教育方針是:1.除與前述相同者外,徹底實施道德教育。2.樹立親日思想,逐漸陶冶於日本教育的訓練。學校的課程設置也完全按上述教育方針而定,日本語課程佔有很大比重。教員不少是日本人,或者在日本人監督下教學。社會教育也是日本侵略者奴化教育的重要方面。在“蒙疆”各地普遍設立了民衆教育館、民衆學校及宣撫班、愛民班、防共青年團、少女團、兒童團、婦女防共會等,大力宣傳親日防共反華。組織訪日親察

團赴日本,回來後宣傳日本文明,以樹立親日思想。民國30年,(公元1941年),僞蒙疆聯合自治政府改組後,增設了弘報局、放送局,出版發行了《蒙疆新聞》、《蒙疆新報》、《蒙疆通訊》、《蒙疆日報》、《蒙文新報》等報刊,宣傳僞蒙疆聯合自治政府的施政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