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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一詞從何而來?葉聖陶是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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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一詞從何而來?

“語文”一詞從何而來?葉聖陶是創始人

王本華

編研一體,學術立社,此則人民教育出版社作爲具有出版資質的國家級課程教材研究單位堅守60多年之信念。2010年12月,人教社申請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百年教科書整理與研究”終獲批准(課題批准號:10&ZD095),數百名編輯人員與國內相關高校、科研院所的學者共預其事。廓清百年教科書發展之軌跡,探尋近代以來吾國中小學課程、教材演變之規律,功在當下,利澤久遠。

所有受過初等教育以上的人對語文課本和語文課無疑都印象深刻。但要說清楚“語文”一詞究爲何意,恐怕就難有一致的答案,至於“語文”從何而來,恐怕除語文教育方家,他人未必知曉。

我們可能想當然地會以爲“語文”一詞歷史上早就存在了,其實不然。我國傳統上確實有“語文學”,但那是文字學、音韻學、訓詁學等偏重於從文獻角度研究語言文字的學科。“語文”作爲一個學科的名稱,遲遲沒有單獨出現。大家熟知的權威性工具書——《辭源》《辭海》,先後編纂於1908年和 1915年,都未收“語文”這一詞條,直到1999年《辭海》修訂時,“語文”仍然無緣進入。

那麼,“語文”一詞究竟源於何時,取自何義呢?

與傳統語文教育剝離

與其他學科相比,我國傳統語文教學的歷史最長。從公元前6世紀春秋末期(孔子是中國教學的第一人,教授的詩、書、禮等,與語文教學有密切關係,所謂“不學《詩》,無以言”)開始,直至19世紀末開辦新學堂止,前後不下兩千五百多年。在這悠久的歷史中,沒有“語文”這個概念,也沒有專門的語文教材。《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基本上成了孩童的啓蒙讀物,然後就開始教學以“四書五經”爲主的經學讀本,進行一定程度的讀寫訓練。張志公先生在其《傳統語文教育初探·引言》將其概括爲三個階段:“開頭是啓蒙階段,以識字教育爲中心;其次是讀寫的基礎訓練;第三是閱讀訓練和作文訓練。”

清朝末年西學東漸,廢除科舉,興辦新學堂,以讀經講經爲要義的傳統語文教學開始有了波瀾。

先是民間學者受資產階級改良主義教育思想的影響,在第一次白話文運動的推動下,藉由逐漸傳入中國的語法理論和課程理論,開始借鑑外國的經驗,嘗試編寫新的蒙學語文教材。1897年,南洋公學外院師範生陳懋治、杜嗣程、沈叔逵等編著的《蒙學課本》堪稱開山之作。

緊接着,戊戌變法雖然以失敗告終,但受到學習西方、提倡科學文化的衝擊,面對八國聯軍侵華的巨大創痛,清政府逐漸認識到“興學育才,實爲當今急務”,開始廢科舉,興新學,重新釐定教育宗旨,改革教育。1902年制定的《欽定學堂章程》(壬寅學制)和1904年頒佈的《奏定學堂標準》(癸卯學制),就是這次改革的產物,從中也可以看到語文教育的新發展。前者規定:蒙學堂設有字課、習字、讀經;小學堂中的尋常小學堂設有讀經、作文、習字,高等小學堂在此基礎上加設讀古文詞;中學堂設有讀經、詞章。後者規定:初等小學堂設有讀經講經、中國文字(識字、讀文、作文);高等小學堂設有讀經講經、中國文學(包括讀文、作文、寫字、習官話);中學設有讀經講經、中國文學(讀文、作文、寫字、中國古今文章流別及文風盛衰等)。我們從這兩個學制的規定中可以看出:《欽定學堂章程》將字課、習字、作文、讀古文詞等與讀經剝離開來,單獨設課,賦予了語文教學與傳統不同的新的現代意義;特別是《奏定學堂標準》分爲讀經講經與中國文字或讀經講經與中國文學兩大課程,既是精細化的剝離,更爲語文教育的學科化發展奠定了基礎。

初具科學化的“國文”課程

時間推移至民國時期,這是思想大發展、文化大變革的時代,語文教育開始逐漸脫離封建教育的樊籠,往科學化方向邁進。

1911年10月中華民國成立初期,政府在教育上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將清政府的學部改爲教育部,將小學堂改爲小學校,禁止使用清學部頒行的教科書,在課程上廢除了‘讀經講經’科,等等。在教育改革觀念的推動下,語文學科也有了統一的稱名,小學和中學統稱爲“國文”,但是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有別。1912年制訂的《小學校教責及課程表》對國文科的規定是:

國文要旨,在使兒童學習普通語言文字,養成發表思想之能力,兼以啓發其智德。

初等小學校,首宜正其發音,使知簡單文字之讀法、書法、作法,漸授以日用文章,並使練習語言。

高等小學校,首宜依前項教授漸及普通文之讀法、書法、作法,並使練習語言。

1912年的《中學校令施行規則》則規定:

國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語言文字,能自由發表思想,並使略解高深文字,涵養文學之興趣,兼以啓發其智德。

國文宜首授以近世文,漸及於近古文,並文字源流、文法要略,及文學史之大概,使作實用簡易之文,兼課習字。

這個時期,中小學雖未涉及“白話”“國語”一類的概念,但都提到“普通語言文字”,昭示着語文學科正在擺脫文言的桎梏,更加貼近生活、貼近語言使用的實際。

“國語”登場

在歷史推演中,更大的改革浪潮在向語文襲來,這就是由新文化運動引領的白話文堂而皇之地成爲語文教學的重要甚至主要內容。

1919年五四新文化運動,對於改革中小學的國文教學居功至偉。蔡元培、胡適、黎錦熙、葉聖陶等大家紛紛撰文,提出改革國文教學的主張,主要集中在:在語文形式方面,主張言文一致和國語統一,提倡白話文,推行國語;在內容方面,主張科學和民主的教育思想,提倡個性解放。在改革浪潮的推動下,爲了強化國語教育理念,1920年北洋政府訓令,將小學一、二年級“國文”改爲“國語”(後小學各年級均改爲“國語”),並通令自1922年以後,國民小學各種教材一律改爲語體文。我們從1923年頒佈的《中小學課程標準綱要》中規定的課程原則和課程內容中便可以看到這種改變帶來的可喜變化:小學用白話文取代文言文,實現了言文一致,融進了較多童話、笑話、兒歌、謎語、故事、演說、專輯、劇本等通俗易懂、便於學習的語文內容;初中文言、白話混合教學,逐步加大文言教學的比例,要求能讀普通參考書報,欣賞淺近文學作品,作文教學則涵蓋了作文與筆記、文法討論、演說與辯論三方面內容;高中分公共必修(稱國語)和文科必修(高三,稱國文)——相當於現在意義的必修和選修,必修主要讀一般古典文學作品和文言文,培養欣賞中國文學名著的能力,並要求練習用文言寫作,選修主要是文字學和文學概論的內容。這些變化,應該說是現代意義的語文教學的雛形。

之後的國民黨統治時期和革命根據地時期,都沿用了小學“國語”、中學“國文”的稱名。

葉聖陶創始“語文”新名稱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走上了新的發展道路,與上層建築關係密切的語文教育也面臨着創新發展的需要。恰逢此時,時任華北人民政府教科書編審委員會主任的葉聖陶先生提出了“語文”這個新概念。

1949年8月,葉老主持草擬《小學語文課程標準》及《中學語文課程標準》時,第一次使用“語文”作爲學科名稱,用來取代當時在小學稱爲“國語”、在中學稱爲“國文”的課程。1950年,由國家出版總署編審局編寫出版全國統一使用的中小學課本時,統一名爲“語文”,並在初中語文教材的“編輯大意”裏作了如下說明(小學教材中也有大致相同的陳述):

說出來的是語言,寫出來的是文章,文章依據語言,“語”和“文”是分不開的。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話、說話、閱讀、寫作四項。因此,這套課本不再用“國文”或“國語”的舊名稱,改稱“語文課本”。

1964年2月1日,葉老在給友人的信中進一步回憶了“語文”的由來:

“語文”一名,始用於一九四九年華北人民政府教科書編審委員會選用中小學課本之時。前此中學稱“國文”,小學稱“國語”,至是乃統而一之。彼時同人之意,以爲口頭爲“語”,書面爲“文”,文本於語,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見此學科“聽”“說”“讀”“寫”宜並重,誦習課本,練習作文,固爲讀寫之事,而苟忽於聽說,不注意訓練,則讀寫之成效亦將減損。原意如是,茲承詢及,特以奉告。其後有人釋爲“語言”“文字”,有人釋爲“語言”“文學”,皆非立此名之原意。

自此,語文學科在中國開始有了確定的學科名稱,而從上述的引用看,它在當時至少包含以下兩層含義:“語”是指口頭語言,“文”是指書面語言,因此語文教學應該重在語言的訓練;語言訓練不能偏廢,應該是聽、說、讀、寫四項並重,使之相輔相成,互相促進。

當然,這樣的認識並不是被廣泛認可的,即以《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爲例,就可以看出人們的認識遠遠沒有統一。

前邊說過,《辭源》《辭海》都未收錄該詞,我們能查到的較早收錄“語文”一詞的是1965年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試用本,解釋爲:“1.語言和文字:~程度(指閱讀、寫作等能力)。2.<簡>語言和文學。”此後1978年第1版、1983年第2版,義項1相同,義項2直接解釋爲“語言和文學的簡稱”;自1996年第3版起,義項2徑釋爲“語言和文學”,並增例證“中學~課本”。“語言和文學”果真是“語文”這一課程的本質內涵或唯一內涵嗎?辭典編纂者恐怕要三思。

其實,這一術語一經問世,就引起了曠日持久的爭論:語言文字、語言文學、語言文章、語言文化,是對課程內涵的爭論;思想性、工具性、思想性和工具性並重、工具性和人文性統一,是對課程性質的爭論。凡此種種,既反映了人文學科本身的模糊性,也顯示出對學科本身的研究還亟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