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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爲何鼓勵百姓“越級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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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訪”是一種歷史悠久的民意表達方式。古史記載,堯舜時,朝前樹立旌幡,民衆對政務有所建言,都可來旌下陳述;各交通要道都豎立“謗木”,讓大家在上面書寫情況,反映對施政者的批評。到了西周,謗木古制依舊,又添了路鼓與肺石。有冤無門者擊鼓申訴,可將冤情直達於上;另在朝門外掛一塊形狀如肺的石頭,凡“窮民”“孤獨老幼”等弱勢者有申訴,可以到肺石下投訴。  

明太祖朱元璋爲何鼓勵百姓“越級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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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後來慢慢演變成登聞鼓制度——“聽撾登聞鼓,有司錄狀奏之”。譬如漢代,將登聞鼓懸掛在宮門口的公車署裏,《漢書》記載:“窮冤失職,則來擊此鼓,以達於王。”這種繞過層層政府機構而直達最高當局的直訴制度,是中國古代一種“民告官”的重要渠道,即我們現在所說的“越級上訪”。宋代直訴制度不斷完善,設立了登聞鼓院和登聞檢院來處理“越級上訪”,類似於現在的信訪辦,接待上訪羣衆,處理上訪事務,不得截訪,不得代看進狀,必須呈大內,由皇帝直接審閱。

此外,古代的“越級上訪”還有詣闕和攔輿。詣闕亦稱叩閽,即直接向最高當局請願投訴。如漢代齊太倉令淳于公犯了罪,朝廷把他押解到長安拘禁起來。太倉令生了五個女兒,沒有兒子,臨行時悲傷地說:生女兒無用,關鍵時候幫不上忙。他最小的女兒緹縈聽了,隨父進京,上書天子,說害怕父親受肉刑,願以自己入官府爲奴婢,來抵償父親之刑。漢文帝憐憫緹縈的孝心,廢除肉刑。緹縈的這次“越級上訪”,可謂功德無量。

攔輿,亦稱遮道、邀車駕,也是直接訴諸最高當局。西漢初,劉邦征伐英布回京,關中民衆紛紛遮道擋駕,投訴相國蕭何以廉價強買田宅數千萬,劉邦將訴狀全部收下,回宮後當面交給蕭何,要他親自向民衆謝罪。 

這三種“越級上訪”的方式固然好,但全國這麼多百姓,哪怕只有極少部分越級上訪,皇帝一件件處理起來也吃不消。清代道光皇帝剛繼位時,面對紛至沓來的越級上訪,就曾抱怨說:“現在來京申告的人絡繹不絕,朕不可能都派大員查辦,不得不仍交本省督撫處理,待奏報結果。”越級上訪大多被打了回去——其結果可想而知,要麼石沉大海,要麼被當地官員敷衍以對,老百姓的聲音到達皇帝那裏也作用有限。  

明太祖朱元璋爲何鼓勵百姓“越級上訪”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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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朝代確實也限制越級上訪,如唐代法律《唐律疏議》規定,普通民衆如果想去擊打登聞鼓,必需經過以下程序:由縣經州,達於三司,如不服,聽上表;如不理,方可詣登聞鼓院而邀車駕。這其實就是明確規定,不受理越級上訪,如果不按照此程序上訪,就構成了“越訴”之罪。

不過,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似乎是個特例。這個放牛娃出身的窮孩子,奪得天下後,非常看重來之不易的大好江山,唯恐官吏們爲了自己的私利把朱家天下搞敗搞垮。他在《大誥三編·民拿害民該吏》裏苦口婆心地對官員說:朕設立地方各級官員,本是爲了治理百姓。然而所任命的這些官員,都是些不堪之徒,到任後就與當地吏員、皁隸以及潑皮無賴一起殘害良民。

這等貪官污吏,若不懲處,民何以堪!爲了防止官吏貪污腐敗、殘害良民,他編印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反腐教材《醒貪簡要錄》,幫官員算經濟賬:譬如官員所得俸祿多少,摺合成稻穀多少斤,按平均畝產折算需要多少畝地,農民耕種這些地需要花費多少勞力……以此向官員說明,爾祿爾俸,乃民脂民膏,當思來之不易,你們要本着良心做官,切不可貪贓枉法。 

爲了監督官吏,防止他們坑害百姓,朱元璋認爲光靠苦口婆心的宣傳教育是不夠的,還要鼓勵“民告官”,鼓勵老百姓“越級上訪”。他在《大誥·民陳有司賢否》中說:“自布政司至於府州縣官吏,若非朝廷號令,私下巧立名色,害民取財,許境內耆宿人等,遍處鄉村市井聯名赴京狀奏,備陳有司不才,明指實跡,以憑議罪,更賢育民。”意爲如果官吏巧立名目,害民取財,允許當地德高望重之人聯名赴京上訪;甚至對那些被同僚排擠、誣陷,實際上很清廉的官員,老百姓也可以集體進京上訪,爲其昭雪:“若被不才官吏、同寮人等捏詞排陷,一時不能明其公心,遠在數千裏,情不能上達,許本處城市鄉村耆宿赴京面奏,以憑保全。”  

明太祖朱元璋爲何鼓勵百姓“越級上訪”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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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暢通越級上訪渠道,防止地方官員截訪,毆打上訪者或是把上訪者關“小黑屋”之類的事情發生,《大誥》中專門有“阻擋耆民赴京”條,說的是淳化鎮巡檢何添觀等刁難上京告狀的農民,索要錢財,結果被處以刖刑一事。以此警示地方官員,切不可阻撓打擊越級上訪者。老百姓控告貪官污吏,或爲本地受冤屈的地方官申冤等進京上訪,手持一本《大誥》,就可一路暢通無阻,各地均不敢攔截。

更有意思的是,朱元璋不僅允許老百姓“越級上訪”,還允許“越級綁縛”。“高年有德耆民及年壯豪傑者”,將貪官污吏直接“綁縛赴京治罪”,若各級官吏敢有阻攔者,全家族誅。朱元璋在《大誥》中規定:“今後所在有司官吏,若將刑名以是爲非,以非爲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鄰,旁入公門,將刑房該吏拿赴京來;若私下和買諸物,不還價錢,將禮房該吏拿來;若賦役不均,差貧賣富,將戶房該吏拿來;若舉保人材,擾害於民,將吏房該吏拿來;若勾補逃軍力士,賣放正身,拿解同姓名者,鄰里衆證明白,助被害之家將兵房該吏拿來;若造作科斂,若起解輪班人匠賣放,將工房該吏拿來。”其中清楚地規定了哪種情形可以將官吏“綁縛赴京治罪”,說明朱元璋是真心想嚴肅吏治。 

朱元璋期望通過“越級上訪”和“越級綁縛”的辦法,給官吏以壓力恐懼,達到監督和規制官吏違法亂紀的事。爲此,他還專門樹立了一個正面典型:常熟縣有個老實巴交的農民陳壽六,被縣吏顧瑛欺壓迫害,陳壽六與弟弟和外甥三人一併擒拿縣吏,攜帶《大誥》赴京面奏。朱元璋對其賞賜有加,“賞鈔二十錠,三人衣服各二件”,並免其雜役三年。爲了保護這個典型,朱元璋知照下面官吏,以後即使陳壽六犯法,也不許地方處理,而是由朱元璋自己審理。  

明太祖朱元璋爲何鼓勵百姓“越級上訪” 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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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以爲如此“落實政策”後,“不一年之間,貪官污吏盡化爲賢矣”。卻不料出現了他意想不到的情況——民衆藉機公報私仇,有的地方民衆“響應”號召,將衙門胥吏豪強綁縛起來,勒索其財物,還將其綁到京城去。有的地方非但沒有動靜,甚至還有惡吏欺虐良民,幾成禍害,卻鮮有人“越級上訪”或“越級綁縛”的。以至於朱元璋很納悶:老百姓“何不依《大誥》擒惡入京,一則受賞,二則立良民之名於一郡,使有司畏懼”?

其實他不知道,民鬥官何其難,歷來是勝少敗多。官員尤其是胥吏,在當地都是“地頭蛇”,有着盤根錯節的關係,一般新任的官員都畏懼幾分,何況普通百姓。除非是大姓宗族,人力、財力雄厚,纔敢越級上訪,甚至“旁入公門”。把有士兵保護的胥吏、官員抓走,綁縛京城,一般的貧苦百姓,哪裏有這力量?就算現在響應皇帝的號召去上訪、去綁縛,也擔心被胥吏、官員秋後算賬。 

其次,過去交通、通訊不發達,涉重山萬水去京城越級上訪或是將官吏綁縛上京,需要不少費用盤纏。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路途漫漫,雖說皇帝答應了不許各地阻撓,但所謂“官官相護”,難免想方設法刁難,普通百姓一想到種種困難,大約也要視之爲畏途了。期待人人做陳壽六是不現實的,朱元璋的如意算盤落空盡在情理之中。 

明太祖朱元璋爲何鼓勵百姓“越級上訪” 第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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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根本上說,朱元璋鼓勵越級上訪、越級打擊,並不是真正要維護民衆的合法權益,而是將其視爲治官的一種方法,鞏固朱家王朝的一種手段。其中很多做法本身已經逾越了法律,是“法外之法”,可能收一時之效,但註定不能解決官民之間的根本性矛盾。而且,我們看到,朱元璋在對待越級上訪、越級打擊時,主要對象是胥吏,而不是帝國的中堅官員,是觸及皮毛,而無傷筋骨的。

朱元璋的困惑,正是他自身無法克服的政治體制本身的弊病所在,他越是要加強朱家王朝的專制皇權統治,越是無法真正讓民衆監督官吏,朱元璋的做法不爲後來的帝王所採用,箇中原因大約就在於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