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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福爾摩斯”法醫鼻祖宋慈:能讓死人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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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福爾摩斯宋慈:“宋慈一直都是宋姓人的驕傲。”河南省商宋文化研究會祕書長宋會斌說,宋慈斷案手法高明,“能讓死人說話”,幫助無數人洗清了冤屈,“可以說他是古代的福爾摩斯。”

更難能可貴的是,宋慈將自己斷案經驗,着成了一本《洗冤集錄》。這是最早的法醫學專着,宋慈也因此被稱爲法醫學鼻祖。電視劇《大宋提刑官》讓宋慈的知名度不再侷限於法醫界,而達到了婦孺皆知的地步。

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宋慈在當時的知名度遠遠高於南宋的皇帝,可在元朝人編纂的正史《宋史》裏,對宋慈隻字未提。現有關於宋慈的介紹,大都來源於南宋詞人劉克莊的《宋經略墓誌銘》。按照劉克莊的記載,歷史中的宋慈與其父宋鞏一樣,都屬於大器晚成之人。算下來,宋慈也是名門之後,其祖上是唐朝着名宰相宋璟。宋慈自幼聰明,並且胸懷大志。宋慈出生的建陽市,是宋朝着名學士朱熹的故鄉。所以在當地,理學氛圍濃厚。宋慈也深受影響,他最初跟着朱熹的學生吳稚學習。

在劉克莊筆下,宋慈最崇拜的人是諸葛亮。爲了學習諸葛亮“舌辯羣儒”的口才,整日鑽研諸葛亮着作。不過,宋慈在仕途上,並非一帆風順。到了32歲,才考中進士,謀取了浙江鄞縣縣尉一職位。遺憾的是,就在他上任前,父親病逝。按照古時的規定,父母去世後,宋慈需要在家守孝。

“古代的福爾摩斯”法醫鼻祖宋慈:能讓死人說話

一直到了41歲,宋慈到任江西信豐縣主簿,纔算是正式踏上政壇。做官,就需要斷案。宋慈在斷案時遇到的第一個障礙就是“驗屍”。宋會斌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在古代,檢查屍體是件很辛苦的事兒。古時封建思想嚴重,古人認爲接觸屍體很晦氣。於是,驗屍的工作一般由“賤民”或者“奴隸”等下等人擔任,被稱作“仵作”。

宋慈爲官之初,面臨的就是這樣的大背景:官吏們對屍體與案發地點都是“遙望而弗親,掩鼻而不屑”,因而是非混淆,冤獄叢生。身爲刑獄之官,宋慈對這種現象深惡痛絕。他認爲:“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曲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意思是說,“大辟”即殺頭,是最重的刑罰,這種刑罰則是由犯罪事實決定的,而犯罪事實必須經過檢驗才能認定,所以檢驗的結果往往是生死攸關的。

於是宋慈制定了一條標準,無論案發何處,檢察官員都必須“躬親詣屍首地頭”。即便是屍味難聞,臭不可近,官員也“須在專一,不可避臭惡”。前面提到了,南宋深受理學思想影響,遵守“非禮勿視”、“內無妄思,外無妄動”的教條。在宋慈之前,檢驗屍體時,總是把隱祕部分遮蓋起來。同樣是學“唯心主義”哲學的宋慈,在做屍檢時卻是個地地道道的唯物主義者,重視實踐。他告誡當檢官員:切不可令人遮蔽隱祕處,所有孔竅,都必須“細驗”,看其中是否插入針、刀等致命異物。並特意指出:“凡驗婦人,不可羞避”,應擡到“光明平穩處”。

正是由於宋慈重視實踐檢驗,重視證據,他在爲官20多年時間裏,破獲無數案件。在福建建陽一帶,也流傳着許多宋慈“能讓死人說話”的傳說。據傳,有一次,宋慈接到報案說有一處民居失火,燒死了一個人。他到現場時,死者妻子正對着燒焦的屍體痛哭。該婦人告訴宋慈,她丈夫因爲身體不適在家休息,她出去勞動,回來時房子已經被燒燬,丈夫也被燒死了。

“古代的福爾摩斯”法醫鼻祖宋慈:能讓死人說話 第2張

宋慈仔細檢查屍體,發現沒有任何掙扎過的跡象,背部貼着地面的地方明顯燒傷痕跡較輕,而且死者的口中沒有灰塵。也就是說,死者並不是被燒死,而極有可能是有人將其殺害之後縱火,企圖製造火災的假現場。宋慈正是根據屍體“告訴”他的信息,進一步調查,發現是死者妻子與他人通姦,被發現後,與姦夫一起將死者勒死,之後放火焚燒了屋子,造成失火死亡的假象。

宋慈正是在破獲一件件命案時,總結了大量經驗,又用了10年時間編纂《洗冤集錄》。在這部被稱爲中國第一部法醫學專着的書裏,講述了很多種斷案手法。其中有一條是“蒸骨驗傷”:就是把一具屍骨洗淨,用細麻繩串好,按次序擺放到竹蓆之上。然後挖一個地窖,用木柴將地窖四壁燒紅後,潑入好酒兩升、酸醋五升。

乘着地窖裏升起的熱氣,把屍骨擡放到地窖中,蓋上草墊。一個時辰以後,取出屍骨,放在明亮處,迎着太陽撐開一把紅油傘,進行檢驗。“若骨上有被打處,即有紅色微蔭,骨斷處兩頭都會有血暈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紅的是生前被打處。骨上若無血蔭,即便是有骨折,也是死後的傷痕。”在很多法醫學專家來看,這個方法是有科學依據的,人活着的時候被打,血液滲入骨質,會有血存在。另外,“白酒溼地火燒顯人形”、“驗顱查溺”、“蒼蠅嗜血法”等斷案手段,有些今天仍在使用。

“古代的福爾摩斯”法醫鼻祖宋慈:能讓死人說話 第3張

不過因受時代限制,《洗冤集錄》內也有不科學的地方。比如“滴血認親”就沒有科學依據。但是,後人對宋慈與《洗冤集錄》的評價依然很高,稱其爲“法醫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