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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奇才桑弘羊:在西漢時期就可以達到調控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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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劉徹是個雄才大略之主。他繼承文景之治,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統治,使西漢從文景之治的小康推進到一個鼎盛時期。在這個由興及盛的歷史階段中,被漢武帝一手提拔、重用的“興利之臣”桑弘羊發揮了重要作用。他在實行財政改革、廣闢財源,“民不加賦而國用饒給”上投入的智慧、做出的貢獻與衛青、霍去病等人在軍事上的貢獻都可說是“功昭日月”。

公元前152年,桑弘羊出生在洛陽一個商人家庭。在當時洛陽那種商賈雲集、富冠海內的社會環境和父輩理財興利的家教中長大的桑弘羊,很早就顯示出聰穎和才能,以至剛剛13歲就被送入宮廷,做了漢武帝的侍中。在這裏要介紹一下“侍中”的地位。

公元前一四一年漢武帝劉徹(公元前一五七-前八七年)繼承帝位。不久便營建茂陵爲死後的墳墓,並準備設置茂陵邑(今陝西興平東南),把各地的豪富遷到那裏去。桑弘羊一家也在被遷之列。他隨家離開洛陽,經長安前往茂陵,到長安時被選入宮充當武帝的侍中(親隨),留了下來。

侍中是個小官,管理皇帝的日常生活事務。由於是在皇帝左右辦事,因此一般豪門富室都羨慕這個官職,都想爲自己的子弟謀得這一職位。

漢初以來繼續實行法家的重農抑商政策,工商奴隸主在經濟和政治上都受到限制。生活於工商奴隸主家庭的桑弘羊對此不能無所感受。被迫遷徙,對他的震動更大。但是,他到底還年幼,思想沒有定型,而擔任侍中這樣難得的官職,又使他對自己的前途充滿着希望。他同比他年長几歲的武帝朝夕相處,受到武帝法家思想的薰陶和教育。新的環境,不斷培育着新的思想。他還在侍奉武帝讀書的過程中讀了很多書籍和朝廷的檔案材料,使他逐漸懂得了先秦以來儒法鬥爭的歷史。他深刻地感到,商鞅、荀況、韓非、秦始皇等法家的主張和政策是適應形勢需要的,只有實行法家路線,才能鞏固封建王朝的統治。隨着法家思想在頭腦中的牢固樹立,終於使桑弘羊背叛了自己的家庭。堅定地站到了新興地主階級一邊。

經濟奇才桑弘羊:在西漢時期就可以達到調控經濟

武帝執政以後,一個最重要的決策,就是堅決進行抗擊匈奴侵擾的戰爭。

漢初經過勞動人民的長期艱苦奮鬥,經濟逐步得到了恢復和發展。漢文帝劉恆、景帝劉啓時,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又採取募民屯邊的政策,選拔將帥守衛邊境,訓練士卒,並對運輸糧食到邊塞交給國家的人給以官爵獎勵,積蓄抗匈力量。武帝即位初,西漢的經濟已進入繁榮時期。“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城鄉糧倉都滿,國家財政收入年年有積餘。京師錢庫裏的錢長期不用的有好幾億,穿錢的繩索都爛斷了。太倉(京師國家糧倉)的陳糧一年積一年,裝不下只好露天堆放,以至黴爛不能吃。馬匹也繁殖得很多。這樣豐富的物質條件,從一個方面說明對匈奴侵擾的戰略反擊時機已經到來。

建元六年(公元前一三五年),匈奴又來請“和親”。武帝召集大臣商議對策。大行(接待賓客的官)王恢主戰。御史大夫(相當於副丞相)韓安國散佈失敗主義謬論,主和。大臣大多站在韓安國一邊。武帝沒有辦法,只好同意“和親”。

武帝對主和派的種種謬論非常憤怒。他常常將朝廷上的和戰之爭情況說給桑弘羊聽,徵求桑弘羊的意見。桑弘羊堅決主張抗戰,他說:“漢朝有匈奴的存在,就像木頭裏有蛀蟲存在一樣,又好比一個人生了病,不治它就會使病加重。春秋戰國的時候,諸侯國之間也常常訂立盟約,但從來沒有一個盟約是堅固的,更何況是反覆無信的匈奴!只有用武力解決,才能使邊境的老百姓得到安寧。”武帝很讚賞桑弘羊的話,更加堅定了抗匈的決心。

保證充足的戰費是抗匈戰爭的一個重大問題。連年戰爭增加了西漢王朝的財政支出。除了備戰或作戰要有充分的糧草、武器、戰馬供應外,作戰勝利後還要對立功的官兵進行賞賜,對歸降者進行生活安排。加上其他方面的鉅額財政支出,武帝初年的財政蓄積消耗得很快。戰爭開始後的第四年(公元前一二九年),大農令(主管財政經濟的長官)鄭當時就已經在考慮擴大財源,決定對商人的車船徵稅。元朔二年(公元前一二七年)建立朔方郡,參加築城的人有十幾萬,費用達數千億錢。元溯六年除戰爭消耗外.還對有功官兵賞賜黃金二十餘萬斤(黃金一斤值一萬錢)。經過這次支出,鄭當時向武帝提出報告,說財政收入(包括歷年積餘)已經耗竭,“猶不足以奉戰士”。他建議採取用錢買爵及贖罪的辦法增加財政收入。武帝同意了這個建議。經議定,設“武功爵”十一級,最低一級值錢十七萬,其他各級依次提高,最高可以買到第八級,九級以上專用於獎勵軍功。

徵車船稅和設“武功爵”對增加財政收入雖不無小補,但猶如杯水車薪;問題並沒有真正得到解決。元狩二年(公元前一二一年)的勝利和渾邪王率衆來降,戰爭、賞賜及安置等費共一百餘億錢。同時幾處水利建設工程在進行,歷年費用又各達十億多錢。財政更加困難。鄭當時對理財不僅沒有才能,而且也缺乏興趣,在困難面前束手無策。這一年雖勉強應付過去,但第二年財政仍然很困難。

在武帝爲財政困難而憂慮的時候,桑弘羊的思想也很不平靜。他很想爲抗匈戰爭出一把力。他深深懂得,不管財政的困難多麼嚴重,抗匈戰爭總是要堅持下去,決不能半途而廢,以致前功盡棄。而財政問題如果得不到徹底解決,龐大的戰費沒有着落,就會拖戰爭的後腿,使取得戰爭的勝利沒有保證。他知道武帝的決心很大;即使在籌措戰費如此困難的情況下,仍在計劃一次對匈奴的更大規模的戰役。必須及時解決財政困難才能使武帝無後顧之憂,增強戰爭的有利形勢。他反覆考慮了理財的辦法,一方面認真研究當時的現實鬥爭情況,一方面又從前輩法家思想中吸取養料。於是,在他的心中形成了兩個基本的指導思想。

第一個指導思想是:解決財政問題。也必須貫徹法家的路線和政策並根據現實情況加以發展。

“農業是整個古代世界的決定性的生產部門”。法家的一個突出經濟思想、是重視包括家庭紡織業在內的農業的發展。先秦法家提出農戰方針;以實現新興地主階級的富國強兵的要求。西漢法家如賈誼、晁錯,也很強調要把農業搞好。搞好農業必須實行有利於農業生產的政策。歸納起來、桑弘羊以前的法家發展農業的政策主要有:廢除井田制,發展和鞏固封建生產關係,增加農業人口,限制兼併活動,減輕農業稅,提高糧食價格,獎勵交糧食給國家(買官或贖罪)的人,興修水利,改革農具,改進生產技術,移民墾荒,等等。桑弘羊認爲這些政策都很重要,應該繼續推行。但僅單靠這些還解決不了當前的財政困難,還必須採取更有力的措施。

法家還主張抑商。抑商的目的既是爲了打擊工商奴隸主復辟勢力,也是爲了鞏固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並保證絕大多數人口從事農業生產。抑商不是不要商。秦孝公時,商鞅在抑商的同時,又“外設百倍之利,收山澤之稅”,使“國富民強,器械完飾,蓄積有餘’,做到“不賦百姓而師以贍(戰費充足)”。漢文帝五年(公元前一七五年)賈誼指出,國家掌握貨幣。“錢輕(購買力低)則以術斂之,重(購買力高)則以術散之”。可以使物價得到平衡,用掌握的貨幣來控制商品流通,“以臨萬貨,以調盈虛,以收奇羨(有餘)”,可以使朝廷“官富實而末民(工商奴隸主)困。”商鞅的實踐和賈誼的論述,都說明抑商和利用商業來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兩者並不矛盾。

使桑弘羊感到極大興趣的是總名爲《管子·輕重》的一些著作。它集中論述了國家經營工商業以控制商品、貨幣流通,打擊工商奴隸主的兼併活動,獲取鉅額商業利潤以增加財政收入的理論。《管子??輕重》作者用商品的數量多少來解釋商品的交換價值,認爲“夫物多則賤,寡則貴;散則輕(賤),聚則重(貴)”。國家可以利用這種影響商品價格的能力,注意控制貨幣和糧食、鹽、鐵等重要商品,實行“官山海”(鹽鐵官營)等國家經營工商業的政策,就能調節市場,平衡物價。打擊商人的兼併活動,防止農民破產,而又獲得鉅額的商業利潤,做到“不籍而贍國”。就是說,不增加人民的賦稅負擔,而能充裕國家的財政收入。

《管子·輕重》作者認爲貨幣是“民之通貨”,即流通手段。它雖然“握之則非有補於暖”,“食之則非有補於飽”,但卻是“先王”用來“以守財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的重要工具。如果國君運用糧食和貨幣來控制商品流通,那就“天下可定”。

《管子??輕重》作者還把輕重理論運用到對外關係方面。他認爲光是“強本節用”還不足以保證國家的安全,因爲生產出來的糧食可能被鄰國用高價吸走,使這個國家不能維持獨立。強本以後,還要實行正確的價格政策,“天下下我高,天下輕我重,天下多(單位貨幣購買的糧食多)我寡”,才能立於不敗之地。他還舉了一些單純用商戰取勝的事例。

這種經濟理論,叫做“輕重之數”或者“以輕重御天下之道”。桑弘羊以上述理論爲基礎,再在實踐中加以充實和發展,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經濟思想體系。

第二個指導思想是:以進一步打擊工商奴隸主和地方豪強爲政策的重點,鞏固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

西漢前期,工商奴隸主利用商品生產這塊土壤.通過某些合法及大量非法的途徑,迅速發展起來。他們投機倒把,囤積居奇,操縱市場,賤買貴賣,牟取暴利。他們“管山海之利”,壟斷重要生活、生產資料鹽、鐵的生產和流通,“以致富業”。他們(以及地方豪強)大量鑄造劣質錢幣,擾亂市場,獲取暴利。他們放高利貸,直接用貨幣來榨取更多的貨幣。他們還隱瞞自己的財產、資本和營業額,偷稅漏稅,破壞西漢王朝的財政制度,加速商業資本和高利貸資本的積累。他們“滯財役貧”,掠奪和剝削小生產者,兼併農民的土地,迫使一些破產農民淪爲他們的奴隸。他們“以末(工商業)致財,用本(農業)守之”,使用奴隸於農業勞動,在農業生產領域復辟奴隸制生產關係。他們“衆邪羣聚,私門成黨”,違法亂紀,爲非作歹,肆無忌憚地破壞西漢王朝的法家路線。他們“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在地主階級政權內部尋找代理人,進行顛覆地主階級專政的陰謀活動。他們“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破壞抗匈戰爭。

凡此種種,都說明進一步打擊工商奴隸主的鬥爭勢在必行。文帝時,晁錯已經揭露了工商奴隸主勢力膨脹以及他們兼併農民的嚴重社會現象,指出:“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管子??輕重》作者也指出工商奴隸主是國君的敵人,如果不對他們進行限制,他們就是一國的“二君二王’”。武帝時,新興地主階級同工商奴隸主的矛盾更加尖銳。打擊工商奴隸主,把原來被他們把持的財源變爲國家的收入,既能解決財政困難,又可消除他們進行復闢活動的物質基礎,收一箭雙鵰之效。

工商奴隸主和地方豪強是西漢前期鞏固中央集權的地主階級專政的主要障礙。因此桑弘羊要把進一步打擊這兩股勢力作爲政策的重點。

桑弘羊把自己關於理財的設想告訴武帝。武帝非常滿意,就把理財的重任託付給他。桑弘羊欣然接受。這是元狩三年的事。這一年桑弘羊是三十三歲,入宮已經整整二十年。

元狩四年(公元前一一九年)是抗匈戰爭取得重大勝利的一年。這一年,在武帝和御史大夫來訪的支持下,西漢王朝實行了桑弘羊提出的五項重要措施。

救災是當務之急、桑弘羊的第一項措施是把災區貧民七十二萬五千人遷往隴西、北地、西河(治所在今內蒙古東勝)、上郡、會稽(治所在今江蘇蘇州)等郡落戶墾荒。移民的衣食都由政府供給,還貸給幾年的生產和生活費用,沿途有官員護送,“其費以億(十萬)計,不可勝數”。移民到邊境墾荒是發展農業生產和鞏固邊防相結合的有力措施,又使災民的生活得到安排,生產發展後還能增加國家的經濟實力和財政收入。

第二項措施是臨時性的應急措施,就是發行白鹿皮幣和白金幣,減輕法定錢幣重量,實行通貨貶值。白鹿皮幣用白鹿皮製成,一尺見方,周圍畫上彩色花紋,一張值錢四十萬。規定王侯、宗室朝覲(進)皇帝或相互聘享,都必須用它來墊璧做禮品。這實際上是對王侯,宗室強迫徵稅,是在統治集團內部進行財產再分配,和勞動人民沒有直接關係。嚴格地說,它不是通貨。

第三項措施是實行鹽鐵官營。桑弘羊同孔僅、東郭咸陽詳細討論了鹽鐵官營的辦法,然後由孔和東郭通過大農舍顏異上奏武帝建議“募民自備費用”,讓他們向政府領製鹽工具煮鹽,產品由政府收購。鐵器則由政府生產和銷售。敢私自鑄鐵器和煮鹽的。用足鉗(刑具)鉗他的左趾。沒收他的生產工具和產品。武帝批准了這個建議,派孔僅和東郭咸陽乘車到全國各地推行這一政策。他們乘機在各地安插了一批工商奴隸主擔任鹽鐵官。

第四項措施是實行算緡。緡是指緡錢,每千錢叫做一緡。算緡,就是按緡計算稅額的徵稅辦法,一算二十錢。算緡的具體政策是:從事商業的(包括囤積商品暫不出賣的在內)按營業額(囤積商品按商品價額),從事高利貸的按貸款額,每二緡納稅一算,從事手工業自產自銷的按出售產品價格,每四緡納稅一算;車船要徵通過稅,車一輛一般人納稅一算,商人加倍,船身長五丈以上的納稅一算。凡是經營工商業、高利貸的,不管有沒有市籍(商人戶口),都要納稅。納稅數額根據自報,隱瞞不報或自報不實偷稅漏稅的,一經查出就沒收其財產,併發往邊疆服役一年。檢舉揭發的人,獎給沒收財產的一半。

第五項措施是針對工商奴隸主“以末致財,用本守之”的兼併和復辟活動。規定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屬不得佔有土地。違反這一禁令,就沒收他們的土地和農業奴隸。這一政策的實質,是新興地主階級用政治權力來限制工商奴隸主的貨幣權力,不許被他們掌握的貨幣對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土地起一般等價物的作用。這是上層建築保護自己的經濟基礎的一個生動體現。這政策同理財並無直接關係,桑弘羊將它作爲五大措施之一,說明他的着眼點不僅僅限於解決財政困難,而是立足於鞏固整個封建制度。

由於實行了桑弘羊的理財措施,使元狩四年的鉅額財政支出基本上有了着落,從物質上保證了這一年進行的抗匈大戰役的勝利。

元鼎二年,武帝升任孔僅爲大農令,命桑弘羊接替孔僅原來的位置任大司農中丞,負責國家財政收支。有了這個正式的財政官職,使桑弘羊能更直接的發揮作用。

桑弘羊出任新職後,首先發動一次更大規模的告緡運動。這時工商奴隸主和新興地主階級的矛盾越來越尖銳。爲了打退工商奴隸主的猖狂進攻,徹底粉碎他們的復辟陰謀,一場轟轟烈烈的對工商奴隸主違法活動的大檢舉大揭發運動,如火如荼地在全國各地普遍開展起來。“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的工商奴隸主“大抵皆遇告”。武帝和桑弘羊派遣許多官吏到各地治緡錢,依法沒收不法工商奴隸主的財產和奴隸,被沒收的“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據《漢書??地理志》記載,西漢末全國共一千三百一十四縣。武帝時大致差不多。依此推算,沒收的土地有幾千萬畝。沒收的土地和奴隸的數量都大得驚人。經過這次告緡,中等以上的工商奴隸主大多破了產。這是西漢王朝對工商奴隸主致命一擊,也是反覆闢鬥爭的重大勝利。工商奴隸主的經濟實力基本上被摧毀,復辟奴隸制的主要社會基礎受到了一次疾風暴雨式的大掃蕩!

經濟奇才桑弘羊:在西漢時期就可以達到調控經濟 第2張

工商奴隸主被掃蕩,他們退出的工商業陣地急需去佔領,於是桑弘羊又在有些地區試行均輸。同時他還規定凡納谷給國家的可以補官,納谷六百五的升爲郎官。

由於有了鹽鐵官營和告緡的收入,武帝時期的財政困難終於得到了解除,“用少饒矣”。實現了這個條件,桑弘羊就着手整頓幣制。

元鼎四年(公元前一一三年),經桑弘羊建議,武帝發佈了禁止郡國鑄錢的命令,將鑄幣權集中到上林苑的均輸、辨銅、鍾官三個機構(總稱上林三官),非三官所鑄錢不準流通,各郡國原鑄錢一律銷熔,銅上交給三官。三官錢重五銖,同元狩五年鑄造的一樣,但錢的質量更高。這就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五銖錢。這一次統一鑄幣,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將鑄幣權完全集中到中央,有重要的歷史意義。貨幣制度的統一和穩定,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和西漢王朝的鞏固。

抗匈戰爭需要有大量的戰馬。元狩三年爲了準備對匈大戰。長安養的母馬多至數萬匹,牧馬的士卒不夠,要到附近的郡縣去調。可見養馬規模之盛。元狩四年以後對匈奴沒有發生大的戰爭,戰馬不足也是原因之—。元鼎五年桑弘羊建議武帝採取羣衆性的繁殖馬匹辦法,爲繼續進行抗匈戰爭作準備。辦法是由政府貸給邊縣牧民母馬三年,歸還時除取息十分之一外,產出的幼馬歸養馬人所有。次年又命令王侯以下至年俸三百石以上的官吏,各出母馬給亭,全國亭亭養馬,大量繁殖馬匹,國家對母馬徵稅。這兩種辦法的實行,既保證了馬匹的供應,又擴大了國家財政收入的來源。

元封元年(公元前一一○年)武帝貶卜式爲太子太傅,罷掉孔僅和東郭咸陽的官職,提升四十三歲的桑弘羊爲治粟都尉(也叫按粟都尉),兼領大農,總管財政經濟工作。桑弘羊擔任新職後。立即運用輕重理論,進行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整頓和發展鹽鐵官營,二、推廣均輸,三、實行平準。

一、整頓和發展鹽鐵官營。桑弘羊呈諸武帝批准,對鹽鐵官營進行整頓。他設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區主管各郡國的鹽鐵、均輸,代表朝廷貫徹和執行有關經濟政策。同時對原來的鹽鐵官作了一次審查.清洗混在其中進行破壞活動的工商奴隸主分子。在整頓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鹽鐵官營事業。在二十八郡設鹽官,四十郡設鐵官。從此,鹽鐵官營以更大的規模,在全國範圍蓬蓬勃勃地開展起來。

二、推廣均輸。試行地區以賦稅形式交給政府的物資,定爲一向由工商奴隸主運往外地銷售的那些土特產。上交後有多餘的,也由政府收購。政府收進這些土特產後,不一定運京師,而是運到價錢高的地方出售,朝廷所需的物資則用錢到價錢低的地方購買。這種辦法既限制了工商奴隸主的投機活動,又使國家獲得商業利潤。經過五年的試行,取得了經驗,桑弘羊決定在全國推廣。他在各地設立均輸官,將他們置於大農部丞的領導之下,負責開展這一工作。

三、實行平準。平準就是政府在京師和各商業城市進行商品買賣,“貴即賣之,賤則買之”,使“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而萬物不得騰踊”。爲了保證這一政策的成功,在京師設“委府”(商品倉庫),貯存大量商品,作爲調節物價的後盾。平準和均輸是密切聯繫的。均輸調節地區之間的商品流通,平準則調節一個地區內的商品流通。均輸從甲地收過多餘物資運到乙地出賣,這種活動本身對兩地都具有平準的作用。因此負責平準的官員可能就由均輸官兼任,均輸和平準相輔而行。

實行這三項政策,進一步打擊了工商奴隸主的掠奪和兼併活動,使封建國家佔領了主要工商業陣地,促進了在封建國家控制下的工商業的發展,鞏固了封建制的經濟基礎。而又保證了國家財政收入源泉的充裕。因此以後武帝在各地巡視,“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鉅萬(億)計”,都沒有發生財政困難。

同時桑弘羊還發展了納粟買官或贖罪的辦法,准許納粟免徭役或免告緡,依不同對象而定:吏納粟可以補官,罪犯納粟以贖罪,一般人民納粟可以免除終身徭役,商人納粟可以免除告緡。納的粟輸送到太倉、甘泉倉(在今陝西洛河北)和邊郡貯存。這一政策實行僅一年,太倉、甘泉倉就貯滿了糧食,也有了餘糧。納粟政策有利有弊。它使國家在不增加田賦的情況下掌握更多的糧食以備戰御荒,還有助於提高糧價,防止穀賤傷農,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但它對缺糧的貧苦農民不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違背了任人唯賢的法家路線,並使罪犯和工商奴隸主殘餘勢力有空子可鑽。

桑弘羊採取的一系列財政經濟政策,做到了“民不益(加)賦而天下(國家)用饒”。西漢的田賦一直比較輕,景帝元年(公元前一五六年)以前是根據常年產量十五稅一,二年開始改爲三十稅一。武帝時清理田畝。統一畝制,以二百四十平方步爲一畝(合今零點七五畝),重新覈定賦額,仍三十稅一。田賦輕首先對地主有利,自耕農也有好處、這是鞏固和發展封建經濟的政策。除田賦外,還有主要以廣大勞動人民爲徵收對象的三項基本稅收:算賦、口賦和更賦。武帝時只有口賦每人每年增加三錢,其它兩項都沒有增加。因此武帝時農民和地主階級的矛盾雖在後期有局部激化的表現,但總的來說當時還沒有全面激化。桑弘羊的出色成就,使武帝對他極爲信任和重視,一直讓他身居朝廷要職。

天漢元年(公元前一○○年),武帝正式任命五十三歲的桑弘羊爲大司農(原來是兼職)。

天漢三年,“少府丞令請建酒榷,以贍邊,給戰士”,經桑弘羊報武帝批准施行。所謂酒榷,就是酒類專賣。酒是非生活必需品,要用糧食釀造。在糧食不十分富裕的情況下,爲了保證軍需民食,防止過多的糧食消耗於制酒是十分必要的。文帝后元年(公元前一六三年)曾有禁止釀酒的法令。而且還規定,三個人以上無故聚在一起喝酒,要罰黃金四兩。桑弘羊實行酒類專賣,主要目的也是爲了節約糧食保證軍糧供應,壟斷賣酒利潤以增加財政收入尚在其次。

徵和四年(公元前八九年),桑弘羊會同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商丘成向武帝建議屯墾輪臺以東一帶,經營西域以削弱匈奴。年邁的武帝這時想休養民力,沒有采納。後來昭帝劉弗陵還是實行了這一主張,到宣帝劉詢時收到很大效果。

後元二年(公元前八七年),武帝因病去世。臨死前,作了託孤的安排。他任命六十六歲的桑弘羊爲御史大夫,霍光爲大司馬大將軍(地位在丞相和御史大夫之間),侍中駙馬都尉金日爲車騎將軍,太僕上官桀爲左將軍。把他們和丞相田千秋一起叫到病榻前拜受遺詔,要他們共同輔佐年才八歲的昭帝。

霍光在武帝身邊二十多年“小心謹慎,未嘗有過”。武帝一死,他就大權獨攬,代表保守勢力和工商奴隸主殘餘勢力向以武帝和桑弘羊爲代表的法家路線進行反攻倒算。他和杜周的三個兒子杜延壽、杜延考、杜延年以及楊敞等結成死黨,打擊革新勢力。杜延年是他的主要謀士。昭帝始元元年(公元前八六年)在霍光的一手操縱下,派人到各地去推舉所謂賢良,問“民間”有什麼痛苦。始元五年,霍光下令停止亭養馬,公然表示不準備還擊匈奴的侵擾了。同年又命令三輔(京畿的三個政區)、太常(掌宗廟禮儀)舉賢良各二人,郡國舉文學高第各一人。共舉出賢良、文學六十多人。賢良領頭的是茂陵人姓唐的,文學領頭的是魯人姓萬的。茂陵是武帝所遷地方豪強和大工商奴隸主的聚居之地,魯是儒家的老窩,由這兩地推舉出來的人領頭,賢良、文學是一批什麼貨色也就可想而知。

佈置就緒,霍光就向桑弘羊發起突然襲擊。始元六年初,霍光委派親信楊敞任大司農,奪了桑弘羊的財政經濟大權。一二月,又用馬車把各地的賢良、文學接到長安;舉行圍攻桑弘羊的鹽鐵會議。

鹽鐵會議由丞相田千秋主持。田千秋是個唯唯喏喏的庸人,只會講幾句模棱兩可無關緊要的話。霍光躲在幕後指揮賢良、文學赤膊上陣。面對一幫破門而出的反動儒生,七十二歲高齡的桑弘羊毫無懼色,從容應戰,把他們的種種謬論批駁得體無完膚。站在桑弘羊後邊的還有他和丞相的下屬,也對儒生的胡言亂語進行了駁斥。

霍光知道在理論上是駁不倒桑弘羊的,只能藉助於搞陰謀。次年(元鳳元年,公元前八○年)九月,他指使杜延年、楊敞誣陷桑弘羊勾結燕王劉旦(武帝子,昭帝兄)謀反,對桑弘羊下毒手。於是桑弘羊及其一家都慘遭冤殺。另一個同受遺詔的上宮桀也同案被殺。

桑弘羊輔佐漢武帝執行法家的路線和各項政策,對維護國家統一,鞏固新生的封建制度,抗擊匈奴侵擾,消除奴隸主貴族復辟和分裂的危險,作出了重要的貢獻。來自名人傳記財富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