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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休簡介 唐朝大臣工部侍郎尚書右丞韓休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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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休(673——739)唐朝大臣,字良士,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人。先天元年,登文可以經邦科,累授桃林丞。又舉賢良方正科,授左補闕,判主爵員外郎。歷司封員外郎、起居郎、中書舍人,遷禮部侍郎,兼知制誥。開元十二年出爲虢州刺史。以母喪去職。服除,除工部侍郎、仍知制誥。遷尚書右丞。開元二十一年三月,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既爲相,犯顏敢諫,宋璟譽爲“仁者之勇”。十二月,轉工部尚書,罷知政事。二十四年,遷太子少師,封宜陽縣子。二十七年卒。諡曰文忠。休工於文詞,張說曰:“韓休之文,有如太羹玄酒,雖雅有典則,而薄於滋味。”(《大唐新語》卷八《文章》)張孝嵩出塞,張九齡、韓休等皆有詩送行,編爲《朝英集》三卷,今佚。《全唐文》卷二九五錄其文一一篇。《全唐詩》卷一一一錄其詩三首,《全唐詩補編·續拾》卷一一輯補一首。生平事蹟見《舊唐書》卷九八、《新唐書》卷一二六本傳、《新唐書·宰相世系表》三上。

韓休簡介 唐朝大臣工部侍郎尚書右丞韓休生平

韓休,京兆長安人。伯父大敏,則天初爲鳳閣舍人。時梁州都督李行褒爲部人誣告,雲有逆謀,則天令大敏就州推究。或謂大敏曰:“行褒諸李近屬,太后意欲除之,忽若失旨,禍將不細,不可不爲身謀也。”大敏曰:“豈有求身之安而陷人非罪!”竟奏雪之。則天俄又命御史重覆,遂構成其罪,大敏坐推反失情,與知反不告同罪,賜死於家。父大智,官至洛州司功。

休早有詞學,初應制舉,累授桃林丞。又舉賢良。玄宗時在春宮,親問國政,休對策與校書郎趙冬曦併爲乙第,擢授左補闕。尋判主爵員外郎,歷遷中書舍人、禮部侍郎,兼知制誥,出爲虢州刺史。時虢州以地在兩京之間,駕在京及東都,併爲近州,常被支稅草以納閒廄。休奏請均配餘州,中書令張說駁之曰:“若獨免虢州,即當移向他郡,牧守欲爲私惠,國體固不可依。”又下符不許之。休復將執奏,僚吏曰:“更奏必忤執政之意。”休曰:“爲刺史不能救百姓之弊,何以爲政!必以忤上得罪,所甘心也。”竟執奏獲免。歲餘,以母艱去職,固陳誠乞終禮,制許之。服闋,除工部侍郎,仍知制誥,遷尚書右丞。

開元二十一年,侍中裴光庭卒,上令蕭嵩舉朝賢以代光庭才,嵩盛稱休志行,遂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休性方直,不務進趨,及拜,甚允當時之望。俄有萬年尉李美玉得罪,上特令流之嶺外,休進曰:“美玉卑位,所犯又非巨害,今朝廷有大奸,尚不能去,豈得舍大而取小也!臣竊見金吾大將軍程伯獻,依恃恩寵,所在貪冒,第宅輿馬,僭擬過縱。臣請先出伯獻而後罪美玉。”上初不許之,休固爭曰:“美玉微細猶不容,伯獻巨猾豈得不問!陛下若不出伯獻,臣即不敢奉詔流美玉。”上以其切直,從之。初,蕭嵩以休柔和易制,故薦引之。休既知政事,多折正嵩,遂與休不葉。宋璟聞之曰:“不謂韓休乃能如是,仁者之勇也。”

其年夏,加銀青光祿大夫。十二月,轉工部尚書,罷知政事。二十四年,遷太子少師,封宜陽子。二十七年病卒,年六十八,贈揚州大都督,諡曰文忠。寶應元年,重贈太子太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