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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最大清官:從鄉試未過到兩江總督,死後幾萬人相送二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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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年,政治上還是比較清明的,其中誕生了不少廉潔奉公的好官員。今天要說的這位,是被康熙稱爲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的于成龍。清廉是他的標籤,但是清廉並不是他的全部。于成龍生於明朝末年,在崇禎時期就參加了科舉考試。由於在鄉試前,他親眼看到太原考官收受賄賂,年輕氣盛的于成龍在試卷上直抒胸臆、痛陳時弊,結果自然是名落孫山。到了清朝之後,他又多次參加科舉考試,可是都未能通過鄉試這一關,更不用說進京趕考了。後來由於長兄過世、父親染病、生兒育女等實際問題,他暫時放棄了科舉之路,安心養家餬口,爲了生計而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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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父親過世之後,他踏入國子監之門,成爲一名高齡學生。最後,清廷分配他去廣西羅城擔任爲縣令。當時他已經44歲了,再加上並非科舉正途入仕的,前途非常渺茫。可是,事實證明,僵化的科舉制度並不能選出最爲優秀的人才,于成龍也並非爲了前途爲發財而背井離鄉,他決定要爲當地老百姓做一番事業。於是,他不顧家人的勸阻,離妻別子,來到了遙遠的廣西羅城。

別看此時已經是順治十八年,但廣西由於長期在南明的手中,清政府統治還不到兩年。于成龍剛去的時候,也被惡劣的條件嚇一跳。羅城飽經戰火,時時還有匪盜,城裏的居民只有六家,前兩任縣令跑了一個,死了一個。最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裏的縣衙都是三間茅屋,最開始的時候,于成龍只能帶着僕人住在關帝廟中。在這裏,于成龍一干就是三年,他帶來的六位僕人要麼去世,要麼逃離,只剩下他一個人。但他採取重典治亂世的方法,先寫下《欠債誣陷之妙判》、《土豪纏訟之妙批》、《胥吏作奸之妙批》等規程,他連小案都不放過,關心百姓疾苦。他在羅城時實行保甲制度,誓死抵禦盜匪,甚至連枕頭底下都放着刀槍。他又招募流民定居以恢復生產,經常就是呆在田間地頭,對於新入駐的農家,他親自上門歡迎。離開羅城時,百姓惜別十里,呼號送行:“清官于成龍,青天第一人!”

兩廣總督金光祖慧眼識珠,將他的考評定爲“卓異”,這是廣西唯一的一個,並將其升任爲任四川合州知州。由於工作出色,合州人口迅速增加,他又先後湖北黃州府的同知、知府。在這期間,他再次被考評爲“卓異”,這就是湖北的獨一份。從此,他開始進入康熙的視線之中,仕途也進入了快車道。誰也不曾想到,這個連功名都沒有的書生,大器晚成,最後官居兩江總督。那麼于成龍到底何德何能,可以讓頂頭上司都這麼欣賞他,還讓康熙能夠重用他呢?首先要承認,當時清王朝新立不久,官場的風氣相對純樸,康熙也是難得的明君,這也成就了于成龍。

清朝最大清官:從鄉試未過到兩江總督,死後幾萬人相送二十里 第2張

但于成龍自身的人格魅力是最爲重要的。前面所說在羅城的政績,到了別的地方後,尤其是從湖北開始,生活條件和自然環境大大改善,完全沒有以前那麼悽慘,但于成龍仍然保持艱苦樸素的本色。作爲地方大員,他“屑糠雜米爲粥,與同僕共吃”,如果不是有人親見,簡直難以想象。作爲兩江總督,他一身清廉,連肉食都吃不上,終日只能吃青菜,江南百姓就送他“於青菜”的外號。由於他本身以身作則,家僕們也沒有辦法營私,沒有地方找菜吃,將衙門後面的槐樹葉子都吃光了(無從得蔬茗,則日採衙後槐葉啖之,樹爲之禿)。他針對吏治,專門頒佈了《興利除弊約》,其中開列了災耗、私派、賄賂、衙蠹,旗人放債等15款積弊,並且一一想法設法革除。他根據自己的體會,寫出了《新民官自省六戒》作爲地方官的行爲準則。

在對待案件上,他一方面鐵面無私,另一方面主張慎刑,採取“寬嚴並治”和“以盜治盜”的方法,在他手上許多冤案得以昭雪,被老百姓親切稱呼爲“於青天”。蒲松齡在《聊齋志異》中,就專門有一節《於中丞》的兩個故事。他自從別離家之後,宦海二十年,孑然一身,不帶家眷,最後幾年才與髮妻團圓。他死於兩江總督任上,當時南京城的百姓,不管是男女老幼,商販僧侶皆痛哭流涕。他歸葬,百姓幾萬人相送二十里,伏地痛哭聲讓長江流水聲都聽不見了。(士民數萬人步二十里外, 伏地哭, 江干江水聲如不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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