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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規定貪污六十兩就砍頭 換做現在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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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明代朱元璋的故事,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看一看。朱元璋鐵律:貪污超過60兩立斬,60兩相當於如今的多少錢?

“金錢是無底的大海,可以淹死人格、良心和真理。”有錢不僅能使鬼推磨,甚至能使磨推鬼。古往今來,有很多人爲了金錢,泯滅了自己的良知,甚至到最後的人性。而且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很多統治者十分痛恨貪財,他們採取了雷霆手段,但很多時候,也不能抑制罪惡滋生。但愛財,應該取之有道,不能爲了錢失去自己的良心。

而明代皇帝朱元璋就十分痛恨那些貪財的人,爲此他使用了雷霆手段,頒佈鐵律:凡貪污60兩就立斬。但是依舊有很多人爲了錢而喪失自己的良知,在斬頭的邊緣瘋狂試探。那麼60兩當於如今的多少錢?爲何值得他們如此拼命?

朱元璋規定貪污六十兩就砍頭 換做現在是多少錢

01白手起家朱元璋

朱元璋,明代的開國皇帝,而且在歷史上鼎鼎有名。當然,這種有名不僅是因爲他當皇帝,而是他在當皇帝這條路上的奮鬥經歷,可謂是十分勵志的草根逆襲之說了。

他跟漢朝的開國皇帝劉邦一樣,是少有的白手起家創業的人,相對於劉邦這個沛縣的混子,朱元璋更慘。劉邦至少在吃的方面不用拘謹。但朱元璋不一樣,他不僅葬不起自己那餓死的父母,甚至自己也差點餓死。

爲了能活下去,在生靈塗炭的元代末年,他乞討過,當過和尚。但是在寺廟的時候,他也是被排斥的那個,所以他一氣之下,出來想當草寇,挽救這些黎民百姓。

他雖然沒有像陳勝吳廣那樣發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豪言,作爲草根,他是一無所有,只有乞討的破碗,但是作爲揭竿起義的一員,他有才能,可謂是天選之子。

朱元璋規定貪污六十兩就砍頭 換做現在是多少錢 第2張

在反對元代暴政統治的路上,朱元璋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將元代統治者趕出北京,又與陳友諒最後決戰於鄱陽湖,以他的勝利爲結束。在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北京稱帝,成爲明代的開國皇帝。

02鐵血政策治貪污

雖然成爲了皇帝,但是朱元璋是從最基層上來的,他深知百姓的不易,所以他並沒有貪圖享樂,甚至自己以身作則,成爲一個兢兢業業工作的勞模。早期的時候,他直接取消了曾經幫皇帝處理政事的丞相,直接讓六部受他垂直管轄。

而且爲了管理好明代,他每天勤於政務,不假手於他人,這種精神也被他的兒子朱棣繼承了,明成祖朱棣儼然也是一個勞模,到朱瞻基的時代,纔有了宦官幫忙處理政務的先例。這是後話,按下不說。

專心於政務,只是朱元璋的一個品質之一。因爲他是從農民甚至難民裏面出來的,所以瞭解“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的思想。早期的他,就瞭解朝廷的一些官員喜歡貪污錢財,所以專門制定了鐵律:貪污60兩就得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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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時,或許有一些大臣還心存僥倖,覺得朱元璋不會爲了區區60兩,就斬殺朝廷的官員,所以儘管如此,他們還是貪。再說,60兩太低了,貪污的人比比皆是,人多了,皇帝也不會責罰這麼多人的。

但朱元璋是個提起做到的人,而且他沒有法不責衆的意識。所以,一旦有人貪了,那就是斬頭。據相關的資料記載,朱元璋時期,因爲貪污就殺了差不多十五萬人。無論是在古代還是現代,這都不是一個小數目了。

數字只是一個籠統的看法,明代的四大案中的胡惟庸案就是典型的貪污案,爲了懲治貪官,朱元璋把曾經跟着自己一起打江山的人都給滅了,固然有政治需要,但是這也能看出他治貪的決心。據悉,這個胡惟庸案中,一共斬殺了一萬多人。

午門血流成河,朝廷人人自危。但是,貪官就像是飛蛾撲火一樣,殺了一批又來一批,屢禁不止,屢禁屢犯。原因,到底是爲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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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要命的60兩白銀

要想弄懂明代官員們爲何屢禁不止、屢禁屢犯的貪污行爲,就得先盤點一下明代的60兩白銀價值幾何。

據後來的研究和相關資料記載,明代的一文小銅錢大概能買上兩個饅頭,而一兩銀子差不多一千文大銅錢,一文大銅錢差不多等於十文小銅錢,所以60兩銀子差不多可以買到十二萬個饅頭。

按照現在的物價,人民幣一塊錢能買到一個饅頭,所以差不多60兩銀子相當於現在的十二萬。十二萬,對於朝廷那些大官,以及一些商賈之人來說,確實比較少了,但是對於普通的,老百姓來說,也是一個天文數字了。

畢竟,依照今天的收入水平,都有很多人年薪沒有達到十二萬,所以明代那些官員們貪污60兩,差不多就是貪污了普通人一年的工資收入。更何況,明代的普通人遠遠沒有今天的收入,因爲他們的收入方式單一,一年最多也就不過三四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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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麼一換算之後,那些貪官們眼裏不值錢的60兩相當於普通百姓的十多年生活費,朱元璋曾經就是普通百姓,他當然痛恨這些不知60兩銀兩爲幾何的貪官了。

但是由於明代的公務員相對於其他朝代的公務員,薪酬普遍低,而且相對於其他朝代的同職位來說,要管事情多,事情多,打點以及人手僱傭就多,花錢自然就多了。畢竟不是人人都是海瑞,當官也自己搞小農經濟,別人做不上他的生意。

所以這些貪官們就算是殺頭,也要前仆後繼的貪了。

04結語

在明代,60兩的價值也不是很高,尤其是處在朝廷中樞位置的大臣來說,那60兩雖然不說是不值得一提,但是至少是對他們來說沒有多大的價值。但是自古以來,人才財死的比比皆是,只要利益,都想沾一點,管他是60兩還是600兩,所以他們還是前仆後繼的貪財,即便是掉腦袋也不怕。但是那錢都是百姓辛苦繳稅交的,是百姓的辛苦錢,再貪再愛財,也應該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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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很多時候,錢財確實很重要,但是它跟我們的良知比起來,就不值錢了。雖然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但是錢財的得來之處要適合法律,不要爲了財,連最後的命都不要了,畢竟命跟財比起來,更是值錢。

而且從古至今,靠自己本事獲得正義之財的人比比皆是,爲何不做一個正確掙錢的君子,而要做一個朝不保夕的貪官呢?畢竟,正義君子錢財、良知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