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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犯了什麼罪?崇禎爲什麼要處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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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這裏是小編,今天給大家說說袁崇煥的故事,歡迎關注哦。

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崇禎帝以“袁崇煥咐託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疑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的罪名,將袁崇煥寸磔(zhé)於西市,這位衛國功臣,最終被千刀萬剮,何至於斯!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建州女真努爾哈赤設計攻陷撫順,拉開了與大明朝對峙的序幕,此後更是揮師南下,攻佔瀋陽、遼陽等遼東重鎮,兵鋒直逼山海關,儘管大明朝廷幾易將帥,但終未能扭轉局勢。

就在這風雨飄搖之際,兵部主事袁崇煥單人匹馬,孤身出關考察軍情,幾個月後回到北京,向上司奏請調往山海關,並宣稱:“予我兵馬錢糧,守山海關,吾一人足矣!”在這非常時刻,只有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才能獲得非常成功!萬曆皇帝非常欣賞袁崇煥之膽略,於是破格提拔他爲山東按察司僉事,到遼東監軍,並撥了二十萬兩白銀以作軍用。

袁崇煥犯了什麼罪?崇禎爲什麼要處死他?

袁崇煥與孫承宗的配合下,遼東局勢逐漸向好的方向發展。

天啓六年(1626年)正月十四日,努爾哈赤率大軍十三萬攻擊寧遠,由於袁崇煥的指揮得當和科學的使用火器,取得了著名的寧遠大捷。敵酋努爾哈赤被火炮擊傷,返回遼陽後不久便傷重不治而亡。

天啓七年(1627年)五月,面對袁崇煥不斷地在修築城堡,繼位的皇太極決定“以戰求和”,於是親率兩黃旗、兩白旗精兵再度向寧遠發起攻擊,在寧遠外圍錦州展開了血戰,七月,後金軍敗退回瀋陽,此次戰役就是著名的“寧錦大捷”。

兩次大戰的勝利沒有讓遼東局勢擺脫困境,也沒有爲袁崇煥帶來富貴榮華,相反兩場勝利換來的是後方官僚們的誣陷與迫害,於是在閹黨與東林黨的同時迫害下,袁崇煥被天啓皇帝罷官去職。

崇禎皇帝即位後,袁崇煥被年輕的皇帝召回到權力中央,任命他爲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袁崇煥在熱血澎湃之下向崇禎帝表示:“五年之內,東患可平,全遼可平。”然而此時他雖復出,但全國的戰略佈局已然有了新的變化,在天啓帝的折騰下,遼東局勢再次糜爛萬分。

正當崇禎帝沉浸於傾全國之力支持袁崇煥“五年復遼”的計劃中時,崇禎二年(1629年)十月二日,皇太極率清軍與蒙古人繞開遼東防線,從喜峯口以西入侵,兵鋒直逼北京。袁崇煥得知,急忙起兵勤王,率九千孤軍血戰皇太極十萬大軍,暫時將清軍擊退。崇禎帝再次勒令袁崇煥出戰,但他沒有執行皇帝命令,理由是京師兵卒不堪大用,精銳太少,不足以與清軍決戰。

由此,有御史上疏,稱袁崇煥通敵,一同稱遼人、遼將皆爲奸細。所謂文官,理國不才,禍國獨能!這封奏疏不僅破壞了袁崇煥部隊的戰鬥力,更撕裂了京城軍民與遼東軍民的血肉聯繫。

袁崇煥犯了什麼罪?崇禎爲什麼要處死他? 第2張

於是崇禎二年十二月初二,崇禎帝將袁崇煥下獄。

袁崇煥自任滅胡,胡騎直犯都城,震驚宗社。夫關寧兵將,乃朕竭天下財力培養訓成,關門遠來入援,立志殺賊。崇煥不能佈置方略,退懦自保,以致賊擒掠,言之不勝悼恨。今將崇煥革職拿禁。

崇禎三年八月,袁崇煥被凌遲於西市,千古奇冤!

說了這麼多,袁崇煥究竟因何而死?他又犯了哪些致命錯誤呢?

其實,他犯的錯也不少,在給他的罪狀中多有體現。

首先、“咐託不效,專恃欺隱”。新君繼位,對他抱有厚望,這讓袁崇煥受寵若驚的同時,也讓他內心膨脹,再加上他本身的輕狂自傲,挾兩次大戰之功,毫不猶豫地說出“五年平遼”的大話。事實上兩年下來,遼東不復之前的局勢,糜爛不堪,非急功可以平寇。當崇禎帝站在紫禁城樓看到那個口口聲聲說要拒敵於長城之外的袁崇煥,卻把戰場擺在了家門口,“五年平遼”的誓言也成了愚弄君王的戲言,剛愎自用的皇帝認爲這就是袁崇煥欺騙了他,從這時起殺心已動。

其次、“以市米則資盜”。

崇禎二年,蒙古各部鬧饑荒,後金也遭受了糧荒,此時全球處於小冰河時期,大旱、蝗災、瘟疫不斷。袁崇煥在寧遠外的南臺堡開設榷場,用糧食換蒙古人皮毛,支持蒙古人對後金的抵抗,遼東戰場上,這樣的做法是拉攏蒙古人,也是戰時所必須做的事情。道理雖然是這麼個道理,但實際上,袁崇煥安撫蒙古人的這些軍糧,有很大一部分流入後金,變相地資敵,也算是一個大失誤。

袁崇煥犯了什麼罪?崇禎爲什麼要處死他? 第3張

再次、“以謀疑則斬帥”。其實說的就是擅殺皮島督帥毛文龍。毛文龍佔據皮島,擁兵自重,袁崇煥一直視其爲禍害,他對毛文龍的態度是“文龍用則用之,不可則處之,易易耳”。在袁崇煥看來,只有除掉毛文龍,他才能成爲遼東實至名歸的主帥,更能全盤佈局遼東問題。

但是他沒有想到毛文龍的皮島,對後金起到的威脅作用是巨大的,皮島本與關寧軍、朝鮮呈三角之勢,後金凡出兵必然有留有重兵以防皮島之敵。而袁崇煥殺了毛文龍後,廢了皮島之兵,朝鮮很快被後金攻陷,唯有關寧軍孤軍守遼東,袁崇煥其實已經犯了孤軍大忌,更是惹來了殺身之禍。殺毛文龍時,袁崇煥部下對他講“生文龍,國不幸。用文龍,朝廷不幸。殺文龍,公不幸”。事後看來,這話說的一點沒錯。

最後、“縱敵長驅,頓兵不戰”。這是殺他的最大理由。按《大明律》,封疆失守,“情罪深重,國法難容”,從法理上來看,皇太極越過長城之時,也是袁崇煥死期臨近之日。再加上袁崇煥固執己見,不從山海關調兵勤王,又以兵力懸殊爲藉口不與後金決戰。而之前對崇禎帝“必不令越薊西一步”的承諾也成爲巨大的諷刺,面對着岌岌可危的帝國命運,崇禎帝當然要懲治元兇,這個責任除了袁崇煥,其他人還真背不了。

除卻這些原因外,“遣使憑弔敵酋”、擅自與後金議和等罪名也成爲其取死之道。總之,現在崇禎帝已然決心要殺他,那麼對的也能黑成錯的,這就是政治。

那麼,究竟崇禎帝該不該殺袁崇煥呢?

站在皇帝的角度上來看袁崇煥該不該殺。該!冤不冤?冤!

袁崇煥無論從政治上到軍事上都犯了不少錯誤。

“不遵上諭”之罪不治,開此禍端,長此以往皇帝權威會打折扣。

國法難容。按《大明律》規定,疆臣失封,斬刑。

被後金打到北京周邊,丟城失地,總要找一個背黑鍋的人,袁崇煥是所有候選人中最恰當的一個。

從哪個角度來看,崇禎帝要給天下人一個說法,必須要祭出袁崇煥這顆人頭了,於是袁崇煥最終“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首九邊”。可以說,“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徵決矣”。

華夏民族從不缺少英雄,可英雄也救不了一個失去生機走向衰亡的帝國。在這樣一個動盪的時代,倫理道德破產,情感價值崩潰,英雄用熱血守衛了帝國與人民,帝國和人民卻將他剁成了碎塊。袁崇煥之死,固然是他個人的悲劇,但又何嘗不是帝國的悲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