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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無錢發放軍餉,唐德宗李適是怎麼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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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無錢發放軍餉,唐德宗急得寢食難安,戶部尚書:按照房產收稅。下面小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衆所周知,自“安史之亂”後,唐朝藩鎮割據問題非常嚴重,地方勢力坐大後,常常對李唐皇室威權發起挑釁。唐德宗李適繼位後雖然很想勵精圖治,重現大唐帝國往日光輝,但奈何地方藩鎮手握軍權又不聽中央號令,甚至仗着其雄厚財力軍力,屢次阻撓朝廷頒佈的相關政策。就這樣,朝廷與地方藩鎮之間的矛盾不斷激化,最終不可遏制地爆發。

眼見無錢發放軍餉,唐德宗李適是怎麼解決的?

建中二年(公元781年),成德節度使李寶臣逝世,其子李惟嶽要求德宗批准他爲新任成德節度使,結果遭到德宗拒絕。李惟嶽於是聯同魏博節度使田悅、淄青節度使李正己,以及山南東道節度使樑崇義一同舉兵謀反。唐德宗雖然很快就組織兵馬進行鎮壓,但由於朝廷財政困難,叛亂一直無法徹底平息。爲增加財稅收入,唐德宗李適可謂傷透了腦筋。

到了建中四年(公元783年)6月,唐軍對糧食、兵器、被服的需求更加急迫,德宗幾乎焦急地寢食難安。這時,戶部侍郎趙贊十分貼心地向德宗上書,建議火速頒行“房產稅”,將中央的財政壓力攤派給地方老百姓,從老百姓手中收些“物業費”上來以解燃眉之急。德宗聽後,覺得此法定能解決唐軍捉襟見肘的財政問題,便馬上下令戶部實行。

於是,唐代“房產稅”隨即登上歷史舞臺。雖然新稅名爲“間架法”,但實際上這就是一種變相的房產物業稅。據《資治通鑑》記載,“所謂稅間架者,每屋兩架爲間。”意思是說,兩個並列的屋架之間的空間爲一間,以此爲徵稅單位。此外,朝廷還將房屋劃分爲三個等級,上等屋一間收物業稅兩千錢,中等屋一千錢,下等屋五百錢(當時災年米價約爲一斗米一千錢)。新政頒佈後,各地官衙皁吏就會帶着紙筆尺子,挨家挨戶做現場勘查,覈定稅收。如果遇到大戶,家裏房屋面積大、房型好質量高,那麼不論是何等用途,最少都要交六間上等屋稅錢,即一萬兩千錢。

眼見無錢發放軍餉,唐德宗李適是怎麼解決的? 第2張

一萬兩千錢對於當時的權貴富商來說,不過是毛毛細雨——以郭子儀爲代表的功臣宿將,每月俸祿就有上千萬錢之多,而對大商人竇乂來說更不成問題,他在長安繁華路段就蓋了二十間商鋪出租,“日收利數千”。即使是“窮則獨善其身”的白居易,每個月也有六七萬錢收入,對他們徵收“房產稅”並不會對生活品質產生影響。可是對於普通平民百姓而言,這筆“房產稅”卻是個不小的負擔。

爲此,唐德宗特意定下了嚴格規定:“敢匿一間,杖六十,賞告者錢五十緡”,以防止普通百姓惡意逃稅。按照這個政策,凡是膽敢隱藏實有房間的人,被發現後杖打六十,而對於那些揭發藏匿行爲的人,則獎勵五萬錢以資鼓勵,獎金由被揭發一方提供。除了普通百姓遭罪外,還有一羣人也被這個新稅折磨的不行,他們就是那些擁有着百八十間屋子的大家族子弟。有時候,房子多並不代表房主富裕有錢,畢竟這些房子很可能是祖輩傳承下來的。在唐朝,有很多這樣的名門望族,雖然繼承着祖先的高門大院,頂着先人名頭,但實際上早已家道中落,手頭非常拮据,每次交稅時若是不掏個幾萬錢出來,官府不肯罷休,而他們又實在拿不出來,便不得不拋售祖宗房產。

隨着時日推移,民衆對此法越發不滿。《舊唐書》載此法頒行後“得專其柄,率多隱盜,公家所入,百不得半,怨黷之聲,囂然滿於天下。”好在“間架法”只徵收四個月便宣告失敗。當年10月,德宗調往前線平叛的涇原軍隊途經長安時,因待遇問題發生譁變,史稱“涇師之變”。承擔平叛任務的涇原軍反叛後,爲獲取長安百姓支持,派人在大街小巷四處宣傳,並高喊着“不稅汝間架除陌矣”的口號,民心隨之大變,長安百姓甚至自發組織起來,幫助叛軍攻打皇城。

眼見無錢發放軍餉,唐德宗李適是怎麼解決的? 第3張

唐德宗見民心渙散,只好從長安城倉皇逃出,跑到奉天(今陝西乾縣)後與叛軍對峙月餘,期間受盡了苦頭。興元元年(公元784年),唐德宗回到長安後,徹底認識到了“間架法”的危害。爲挽回人心,他急忙頒發《罪己詔》,向黎民百姓道歉,承認是由於自己錯信奸逆,才致使百姓受苦、天下大亂,隨後德宗頒旨宣佈“間架法”正式廢止。至此,因亂而生卻又差點斷送唐王朝的“房產稅”終於消失在歷史長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