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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逃兵120萬?明朝的逃兵問題爲什麼這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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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逃兵120萬?明朝的逃兵問題爲什麼這麼嚴重?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解答。

對於這則歷史知識,你敢相信嗎?

三年逃兵120萬?明朝的逃兵問題爲什麼這麼嚴重?

明英宗正統三年,當時擔任兵部侍郎的于謙,正巡撫河南、山西,因爲河南省遭了災荒,于謙便上疏朝廷,請求暫停“清軍御史”(也就是清點全國軍兵的欽差)在全國的活動,讓他們各回原處。

其中提到,這些清軍御史到全國清查各個衛所,發現了一個極其嚴重的問題,最近三年,全國衛所實際上還在崗的軍兵,比朝廷應該有的名額,少了120萬還多。這些兵說是逃跑了或者死亡了。

就算已經清查出來的那些逃兵,一一重新登記造冊,然而,十個裏面也只有兩三個到崗,就算這兩三個,也不客氣,過不了多久又逃了。

據《明英宗實錄》記載:

臣等竊惟,自遣御史清理之後,近三年於茲矣,天下都司衛所發冊坐勾逃故軍士一百二十萬有奇。今所清出十無二三到伍,未幾又有逃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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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正統初年,朝廷並未大舉用兵,正統朝大舉對外用兵,是在正統六年,命定西伯蔣貴爲將軍,兵部尚書王驥提督軍務,發兵十五萬徵麓川,也就是用兵西南傣族地區。

很顯然,120萬軍兵,陣亡的或者受傷不治去世的不佔多數,大部分都當逃兵了。

這120萬逃兵,佔了當時明朝全國總兵力的將近三分之一。

但是,明朝朝廷當時並沒有重視這個問題,與其說沒有重視,不如說,是無可奈何。

所以,後來明英宗土木之變的時候,明朝號稱五十萬大軍,實則只有二十幾萬,其他的大概都逃了,名冊上有這個兵,實際上軍中並無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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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軍隊爲什麼有那麼多逃兵呢?這還得先介紹一下明朝的衛所制度和兵源。

明朝建立過程中,明太祖朱元璋按照副丞相張昶的建議,仿照唐朝的府兵制,在全國設立衛所制,成爲明朝貫徹始終的軍事制度。

所謂衛所制,就是在全國重要的城鎮,設立衛和所。

最基層的是百戶所,共有兵120人,設十個小旗統領。

上一級是千戶所,每千戶所共1120人,設兩個總旗統領。

再上一級就是軍衛,每衛平均5600人,由指揮使統領。

再上一級,就是省級的部門了,明朝在全國重要省份設立都指揮使司,統領該區域內所有衛所。

至於都指揮使司再上頭,就是明朝有名的五軍都督府和兵部了。

而明朝的兵源呢?

一開始的時候總共有兩大類,一類是朱元璋建立明朝時拉起來的隊伍,另一類是在作戰過程中,抓到的俘虜。

到了後來,明朝穩定以後,兵源就有了新的來源,一個來源是罪犯,所謂犯了罪充軍的那部分人。

另一類是重中之重,就是明朝通過軍籍制度,在全國徵兵,家裏男丁超過三口的,就徵一個當兵。這叫做垛集軍,如果你加入了垛集軍,你的戶口就從民籍變更成了軍籍,永世不得更改,子子孫孫都要從軍。

這就是明朝所謂的從徵、歸附、謫發、垛集四大兵源。

實際上後來明朝還發展了募兵制,出現了僱傭兵,甚至到明朝後期,明朝軍隊大部分是僱傭兵,朝廷不直接發餉的。比如有名的抗倭名將戚繼光的戚繼軍和俞大猷的俞家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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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完明朝的衛所制和兵源以後,就不難理解那些兵爲什麼會逃跑了。

第一,對於流放的兵源來說,都是罪犯,發配到各個衛所裏,一旦有機會,肯定會逃。

比如,明成祖靖難之役以後,永樂大帝對建文帝的忠臣們大開殺戒,不但株連十族,還搞瓜蔓抄,所謂瓜蔓抄,就是連根拔起,把你老家全村鄰村的人都治罪。這麼多犯人,不可能都殺,男的流放充軍,女的發配教坊司充當奴隸。

據《明宣宗實錄》記載,

巡按山東監察御史張聰言:遼東軍士多以罪謫戍,往往有亡匿者。皆因編髮之初,奸頑之徒,改易籍貫,至衛即逃,此及勾追,有司謂無其人,軍伍遂缺。

第二,對於俘虜軍來說,當然也會跑。因爲明朝初年用兵,打的都是異族蒙古或者西南少數民族,抓的俘虜,你把他放在衛所裏,看守不嚴,他能不跑嗎。

第三,對於垛集軍來說,並不是所有人都就地安置,這由不得你自己選,你說你想在離老家近的地方當兵,可以常回家看看老父老母,門都沒有。

很多江南兵,被分配到北方甚至遼東酷寒之地,離家幾千裏,他不適應當地,能不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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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各種兵源自身特點導致的逃跑,明軍逃兵嚴重還有一個更大的原因,那就是各級官吏的腐啊敗問題,其中最嚴重的是,王公大臣隨意徵召衛所軍給自己幹私活,幹工程,讓他們勞累不堪,忍受不了折磨。

比如,明朝丞相李善長回家養老以後,大興土木,但是工人不夠,就找湯和要三百兵馬。後來湯和把這件事告訴了明太祖朱元璋,這件事也成了朱元璋殺李善長的罪證之一。

明朝初期還好,越到後來,貪官污吏越多,使用衛所軍幹私活的越多。

以至於出現了以下的情況

明朝平時會在全國各都指揮使司抽調衛所軍進京衛戍,跟京城的京營軍隊一起操練。但是,這些進京的衛所軍往往被京城的王公大臣調走去幹私活,搞得他們勞累不堪。以至於當時山東都指揮使司的將領,不得不賄賂五軍都督府或者兵部的高官,求他們不要調集該都司的衛所進京。

這些衛所軍,平時本來要訓練,要學習排兵佈陣,現在倒好,天天被叫去搬磚,還不給工錢,因爲僅有的一點好處都被各種指揮使、總旗等將領拿走了。

所以明朝軍隊逃兵才如此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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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史載,嘉靖朝,俺答圍攻北京,兵部尚書丁汝夔去盤點京營軍隊人數,本來應該有十萬七千餘人,實際在崗的卻只有六萬多人,只剩下一半了。

到了崇禎朝,逃亡還更嚴重,連能打仗的都沒有,因爲缺軍餉,都跑了。

“十七年(1644)王章巡視京營,按籍額軍十一萬有奇。喜曰:‘兵至十萬,猶可爲也。’及閱視,半死者,餘冒伍,憊甚,矢折刀缺,聞炮聲掩耳,馬未馳輒墮。而司農缺餉,半歲未發。”

永樂大帝在的時候,北平最多可是有八十萬大軍呢。

沒有兵打仗,明朝能不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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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這些逃兵怎麼逃的,那就五花八門了。

比如,有的人賄賂上司請假,結果,黃鶴一去不復返,同袍懷中空悠悠。

比如,有的人招呼都不打,就沒影了。

比如,有的人說要回家取衣物,後來就再也見不到這個大哥了。

比如,有的紈絝子弟,一打仗,就拿錢僱人去頂自己的名,打完仗自己再回衛所,然而,那個拿了錢的大哥,根本就沒去打仗,拿着錢跑了。

甚至於,有的大哥,不在衛所裏待着,跑到附近的城鎮農村做小買賣去了。打仗的時候,自然找不到他啊。

反正就是各種鑽衛所制度的空子。所以,朝廷面對逃兵問題,制定了各種懲罰措施,仍然制止不住,除非改變衛所制度和軍籍制度。

當然,這些人也不完全想當逃兵,只是在明朝當兵太苦了,還整天被上司欺凌壓榨,被拉去搬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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