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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軍事:商朝人口約500萬至700萬,士兵約12至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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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隊人數

商朝軍事:商朝人口約500萬至700萬,士兵約12至15萬

商朝人口約500萬至700萬,士兵約12至15萬。

  軍隊建制

商朝的軍事制度在甲骨卜辭中有較多的記載。如“□方出,王自徵”(《柏根氏舊藏甲骨卜辭》.25)、“□王自徵人方”(《殷契粹編》.1185)等卜辭表明,商王是最高軍事統帥,有時親自出徵。王室婦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婦好,也曾率軍出征。高級軍事領導職務由貴族大臣和方國首領擔任,他們平時治民,戰時領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號出現,可能表明當時軍隊成員已有不同的職守。士卒由貴族和平民充當,平時要練習射、御;並以田獵的形式進行演習。

“王登人五千徵土方”(《殷墟書契後編》上.31.5)等卜辭說明,戰時常根據需要進行“登人”(徵兵),一次徵發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過1萬人的。兵以庶民爲主,奴隸多擔任雜役。

商朝除王室擁有強大的軍隊外,各宗族或各方國也都掌握相當數量的軍隊。“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編》.1149)、“令多子族從犬侯寇周,葉王事”(《殷墟書契續編》.5.2.2)等卜辭表明,這些宗族或方國的軍隊須聽從商王的調遣。商朝軍隊有步卒和車兵,作戰方式以車戰爲主。戰車一般由兩匹馬駕挽,車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駕車,居左者持弓,居右者執戈。車下隨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現過“步伐”的記載,可能表明當時有獨立的步兵隊伍。

“王作三師右中左”(《殷契粹編》.597)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最大編制單位可能是師。“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墟書契前編》.3.31.2)、“王令三百射”(《殷墟文字乙編》.4615)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組織可能以100人爲基層單位,300人爲中級單位,並有右、中、左的區分。

  武器配備

商朝軍隊的武器裝具,據考古發掘和甲骨文記載,主要有戰車、弓、箭、戈、矛、刀、斧、鉞、幹盾、矢鏃、頭盔、甲冑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鏃、頭盔等是用青銅鑄造的。河南安陽侯家莊1004號商王陵墓內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個,說明商朝對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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