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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很少聽說宋朝出現宦官專權禍亂的現象?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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衆所周知,中國歷史上很多王朝都出現了宦官專權,禍亂朝綱的事件,最嚴重的是東漢、唐朝和明朝。但有一個王朝例外,那就是宋朝。

說起宋朝的宦官,我們可能就知道童貫。此人可能是宋朝唯一禍亂朝綱、比較壞的宦官了。但實際上此人真的一點不像宦官,他長有鬍鬚,英明神武,常年在外帶兵作戰,還打了不少勝仗,與歷朝歷代宮內的太監相比,他確實一點不像太監。

其實,相比東漢、唐朝和明朝,宋朝宦官的權力絲毫不比他們差。宋太祖趙匡胤是武將出身,所以他嚴格的限制武將的權力,通過杯酒釋兵權,收回了幾個武將的兵權,又大刀闊斧的改革軍事制度,將武將的權力下放給文官。終於沒有武將敢造反,也沒有實力重演黃袍加身。

那麼,宋太祖對文官放心嗎?也不放心。爲了防範文官集團,宋朝放開了科舉制度,增加錄取名額,放寬錄取標準,提高被錄取人的待遇,廣泛吸收人才。

爲什麼很少聽說宋朝出現宦官專權禍亂的現象?

以前科舉過了,還要通過吏部的公務員考試才能分配工作,但宋朝取消了公務員考試,只要科舉通過了,一律安排工作。即便暫時無法分配的,也有工資拿,還很高,鐵飯碗。也就是說宋朝養了大批後備官員,隨時補充。競爭壓力大,誰有心思去謀劃了,大家都一心一意爲趙宋官家服務,生怕丟了飯碗。

與此同時,宋朝還獨創了一種官差的制度。官員一般都有兩個頭銜,其中一個叫官,一個叫差,差遣的差,個別的官還加有“職”的頭銜。“官”只是說明他可以領取俸祿,差或者職纔有實權。差就是差遣,也是實職,擔任實職,纔有實際的權力。

舉個例子:在唐代,中書門下兩省的長官中書令和門下侍中是宰相,不用問的,但是在宋代則還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纔是。甚而至於,中書令如果沒有“判中書省事”之差,那就連中書省的事也不能管。同理,只要有此差遣,哪怕官銜再低,也能管事。

如此官稱和實職的分離,使朝廷內外大批官員無所事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義上都有正式官員,但除非皇帝特命,不管本部的職事。《宋史·職官志一》說:“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類以他官主判,雖有正官,非別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僕射、尚書、丞、郎、員外、居其官,不知其職者,十常八九。”

這樣做雖然造成了一大堆官員沒有事做,同時又有一大堆事情沒有人做,各級官府層次重複,疊牀架屋,機構空前龐大,但卻很有利於皇帝直接控制用人大權,他可以隨時提拔官階較低而有才能者擔任要職,也可隨時撤換無能之輩。誰敢不聽話?

所以,文官集團也不敢造次。武將沒權了,文官權力也被限制,那麼,權力到哪裏去了?

爲什麼很少聽說宋朝出現宦官專權禍亂的現象? 第2張

皇帝手中。誰距離皇帝最近?宦官和外戚後宮。不過宋朝外戚後宮權力也被限制,宋朝規定外戚只准“奉朝請”,坐享富貴,不準預政,不準管軍,不許通宮禁,不許接賓客,不得任文官或“二府”(中書和樞密院)的職務。女後也是,一律不得干政。

文臣武將、外戚宦官都沒或者限制權力了,就剩下了宦官。所以說,宋朝宦官權力是很大的。邏輯很簡單,權力都集中到皇帝手中,宦官是距離皇帝最近也就是距離權力中心最近的人,皇帝不可能行使全部權力,有一部分權力必然會稀釋到宦官手中。

那麼,宋朝宦官具體有哪些權力?

最主要的權力就是參與軍事、掌兵監軍。宋朝的宦官廣泛參與軍權,這是很少見的。據《宋史》記載,北宋43名宦官,其中18名宦官都掌軍權,帶兵打仗的經歷。

宋朝太監不帶帶兵打仗,還廣泛參與軍政活動,負責監督軍隊。43名宦官中,有6名宦官被明文記載可以監軍。除此之外,宋朝宦官還可以監視百姓和百官。由此可見,宋朝的宦官權力並不小,甚至極大。但我們爲什麼很少聽說宋朝出現宦官專權禍亂呢?

主要原因有三點。

當然,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看一下宋朝的宦官機構,宋朝宦官機構叫內侍省。內侍省是宋代宦官的總機構,另設入內內侍省以統轄親信宦官。

《宋史·職官六》說:“入內內侍省與內侍省號爲前後省,而入內省尤爲親近。通侍禁中,役服褻近者,隸入內省。拱侍殿中,備灑掃之職,役使雜品者,隸內侍省。”

下面我們再來看宋朝限制宦官權力的具體措施。

一是宋朝嚴格限制宦官的數量,防止宦官羣體壯大。

鑑於前朝的教訓,所以,宋朝立國之初,就從制度方面,對宦官人數做出了明確規定和限制,防止宦官勢力過大、難以控制。

北宋建國之初,宋太祖規定宦官人數不得超過50人。到宋太宗時有所增加,規定內廷侍官定員爲180人。不過北宋後期,由於宋徽宗的昏庸,宦官數量有所增長,一度達到4000多人。儘管如此,與唐末、後唐及南漢等朝代動輒成千上萬的宦官數量相比,北宋的宦官羣體並不算大。

北宋之後的南宋,對控制宦官數量也很嚴格,總之有宋一點,對宦官數量的限制一直比較嚴格。

同時,宋朝嚴格宦官養子制度,斷了太監們的念頭。

二是設置了有別於文官集團的官階制度,使不與士人混淆,嚴禁宦官干預政事,如違反規定者,要受到流放二千里或除名的懲處。宋朝授官最高不過“留後”,平日只“供灑掃”。太監到了一定的官銜後,比如遣送出皇宮。

宋朝內侍省的宦官職銜有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內東頭供奉官、內西頭供奉官、內侍殿頭、內侍高品、內侍高班、內侍黃門等。內侍省宦官職名有左班都知、副都知;右班都知、副都知;押班,內東頭供奉官、內西頭供奉官;內侍殿頭,內侍高品、內侍高班、內侍黃門等。宦官的高級官稱另有內客典使、延福官使、宣政使、宣慶使、昭宣使等。元豐改制後改爲通侍大夫、正侍大夫、中侍大夫、中亮大夫、中衛大夫、拱衛大夫等。

三是宋朝嚴禁宦官和文官往來。這樣就避免了宦官和文官相互勾結的現象。

總之,趙宋官家爲了防範文臣、武將、女後、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種人的專權獨裁,宋朝廷制訂出一整套集中政權、兵權、財權、司法權等各種制度。所以,宋朝鮮有聽聞宦官禍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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