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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知政事:參知政事,官名,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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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知政事,中國古官職名。原是臨時差遣名目,唐太宗貞觀十三年(639)十一月,以劉洎爲黃門侍郎、參知政事,參知政事始正式作爲宰相官名。到宋代,設中書門下(習稱政事堂),此後參知政事則演變成一個常設官職,作爲副宰相,其根本目的是爲了削弱相權,增大皇權。

參知政事,官名。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唐制以中書令、侍中、尚書僕射之外他官任宰相職,給以“參知政事”等名義。宋代以參知政事爲副宰相。簡稱“參政”。

初置時,不知印,不升政事堂。開寶六年(973),始命知政事與宰相(同平章事)於都堂(政事堂)同議政事。至道元年(995),又命與宰相輪班知印。元豐改制,廢參知政事之名。南渡後恢復。宋代范仲淹、歐陽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職。《訓儉示康》“參政魯公爲諫官”,“魯公”指宋真宗時的魯宗道。遼、金承宋制。元中書省設參政,即參知政事的簡稱;在行中書省則於丞相、平章、左右丞下設參知政事。明初行省沿元制設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洪武九年(1377),廢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改參知政事爲布政使,以參政爲布政使之副職。《譚嗣同》“參預新政者,猶唐宋之參知政事,實宰相之職”。

參知政事:參知政事,官名,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

宋初並無參知政事一職。宋太祖代周自立,以範質爲昭文相、王溥爲史館相、魏仁浦爲集賢相,三相併設,而不設副宰相。上述三人皆後周舊臣,太祖對他們自然有防範心理。同年又以心腹趙普爲樞密副使,二年後遷樞密使,朝廷大政實際上操縱在太祖和趙普等人手中。《涑水記聞》卷1載:“太祖初登極時,杜太后尚康寧,常與上議軍國事,猶呼趙普爲書記。嘗撫勞之曰:‘趙書記且爲盡心,吾兒未更事也。’太祖寵待趙韓王如左右手。”軍國大事,大都是太祖與趙普等商議而定。宋代制度也大都是趙普創立,《容齋隨筆》卷七稱:“趙韓王佐藝祖,監方鎮之勢,削支郡以損其強,置轉運、通判使掌錢穀以奪其富,參名京官知州事以分其黨,祿諸大功臣於環衛而不付以兵,收天下驍銳於殿巖而不使外重。建法立制,審官用人,一切施爲,至於今是賴。”這時候,中央機構的運作還不是一種正常態,宰相們並沒有總文武之大政,只是起處理一般政務的輔助作用。換句話說,趙普等此時所發揮的則是類似宰相的作用,而範質等人所起的作用則類似副宰相。

宰相制度的健全,是太祖開國四年之後的事情。乾德二年(964)正月,範質、王溥、魏仁浦三相併罷,完成了從後周到趙宋的宰相人選過渡期。同月,趙普拜相,“上視若左右手,事無大小,悉諮決焉。”(《宋史·趙普傳》)一直到開寶六年(973)八月,太祖對趙普信任有加,中書只有趙普獨相,這段時間持續將近十年。

中書事務繁劇,北宋初期更面臨着平定內亂、統一全國、抵禦外族入侵等繁重的軍政要務之處理。趙普以獨相主持中書工作,分身乏術,當然難以應付頭緒紛繁的軍政事務。於是,太祖就試圖爲趙普設置副手,協助其處理日常政務。《長編》卷5載:

(乾德二年四月)上欲爲趙普置副而難其名稱,召翰林學士承旨陶谷問曰:“下丞相一等者何官?”對曰:“唐有參知政務,參知政事。”乙丑,以樞密直學士、兵部侍郎薛居正、呂餘慶並本官參知政事。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庭上事,殿廷別設磚位於宰相後,敕尾署銜降宰相數字,月俸雜給皆半之。蓋上意未欲令居正等與普齊也。

參知政事:參知政事,官名,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 第2張

《玉壺清話》卷6載:

太祖受禪,以趙韓王普有佐命巨勳,除右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未幾,範質罷相,以公爲門下侍郎、平章事。既冠臺府,參總廟權,參政呂餘慶、薛居正雖副之,但奉行制書,備位而已,不宣制,不預奏事,不押班。每府候對長春殿廬盧,啓沃大小之務,盡決於公。

設參知政事以爲副宰相,是對唐人制度的一種承繼。但是,宋人認爲陶谷見識簡陋,所言並不合古制,對唐人蔘知政事的職務也是一種誤解,《宋會要·職官》1之69載:

史臣錢若水等曰:按唐故事,裴敘爲右僕射知政事、杜淹爲御史大夫參議朝政、魏徵爲祕書監參預朝政、蕭瑀爲持(特)進參議政事、劉洎爲黃門侍郎參知政事、劉幽求爲中書舍人參知機務,然並宰相之任也。又,高宗欲用郭待舉參知政事,既而謂崔知溫曰:待舉等歷任尚淺,未可與卿等同名稱。遂令於中書門下同承進止平章事。以此言之,平章事亞於參知政事矣。今谷不能遠引漢御史大夫亞相故事爲對,翻以參知政事爲下丞相一等,谷失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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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燕語》卷3考辨說:

唐參議朝政、參議政事、參知機務、參知政事,皆宰相之任也。參知政事,蓋劉洎爲相時名。唐初,宰相未有定名,因人而命,皆出於臨時。其後高宗欲用郭待舉爲參知政事,以其資淺,故命於中書門下同受進止平章事。參知,非參佐也。蓋宰相非一人,猶言共知爾,而平章乃參佐之名。本朝太祖始以趙中令獨相,久欲拜薛文惠公等爲之副而難其名,召學士陶谷問:“下丞相一等,有何官?”谷以“唐有參知政事”對,遂以命之。不知此名本自高於平章事,輕重失倫,後遂沿習莫能改雲。

所以,參知政事的名稱雖然沿襲唐人,內容並不完全一樣。唐人作爲宰相的臨時差遣名目繁多,宋人只是擇其一作爲副宰相的正式名稱,遂成制度。

參知政事的最初設立,完全是爲了協助宰相趙普的工作,地位較低,不具有與宰相分庭抗禮的任何跡象,在趙普獨相期間,這種狀況一直沒有改變。《宋會要·職官》1之16言“參知政事,貳宰相,批大政,參庶務,以中書舍人以上至尚書爲之。”《宋史》卷161《職官志》言:“參知政事,掌副宰相,毗大政,參庶務。”即參知政事是作爲宰相的行政副手全面參與朝廷政務。換句話說,參知政事的最初設立,完全是爲了強化相權,太祖不設多位宰相而設一相二參,其突出趙普相權的目的十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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