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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古代有關婚姻和性的10件奇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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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春藥

一些希臘人對增強性能力的一些混合物相當熟悉。在諮詢醫生前,請不要在家裏嘗試以下任何祕方。我們不承擔任何下列古食譜的測試結果:使用碎胡椒和蜂蜜混合物塗抹陰莖被認爲可以使勃起更持久。某古希臘的著作記載的藥方:研磨鹿尾燃燒後的灰燼,然後加入酒做成糊狀。“如果陰莖和睾丸塗上這種混合物,會增強對性伴侶的渴望。印度的某種植物(無法確定具體是哪一種)被希臘人認爲如果是擦到陰莖上可以造成強大的勃起。雖然從歷史觀點上這一記載值得懷疑,但有人證詞聲稱,在這種植物的影響下,他們能夠達到12次性高潮,一些印度人甚至說他們能達到70次。其中一些混合物也被農民用在種馬上。在某些情況下,有人認爲在生殖器上澆橄欖油會抵消這些藥物的作用。

 9.男妓

在希臘羅馬社會,男妓被廣泛接受。在雅典,男妓和妓女的收入都需要繳納城市稅。這表明,該活動不僅是允許的,而且還接受國家管理。男妓的大多數客戶其實是男性。雖然男妓是一個合法的職業,但同時他們的民事權利也被剝奪:不能在擔任法官或在公民大會上發言,也被禁止參與許多其他方面的公共生活。由於這些限制,雅典的許多男妓不是奴隸就是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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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包辦婚姻

在古美索不達米亞,包辦婚姻是一種可以接受的做法。在許多情況下,結婚的夫婦可能從來沒有見過面,婚姻被看作是兩個家庭之間的法律契約。蘇美爾和巴比倫人認爲婚姻是旨在確保生殖的工具,也是人類社會延續、保持和諧的執行者。雖然友誼和個人的幸福可能是婚姻的一部分,但它們都不是主要的考慮因素。在古美索不達米亞,有着嚴格的規定以確保包辦婚姻過程的規範。《漢謨拉比法典》規定,如果未來的岳父在同意婚姻後改變主意,求婚者有權要求經濟補償。

包辦婚姻在羅馬也同樣存在。在早期的歷史中,即使在當事人缺席的情況下,羅馬人也會安排婚姻。後來羅馬引進一個限制:包辦婚姻只有在缺席方瞭解情況或者他們隨後同意婚姻的安排時,婚約纔是有效的。當雙方都瞭解婚約並達到七歲以上,這時就可以給他們包辦婚姻。

7.婚姻集市

想象這麼一個集市:年輕的女人會被出售給正在尋找配偶的男性。這聽起來是不是有點令人震驚?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在他的名著《歷史》中記載了這種市場的存在。根據這份史料記載,古巴比倫的每個村莊每年都會舉行一次新娘拍賣會。許多適齡結婚的年輕女性會被集中到一羣正在尋找配偶的男性面前。婦女會依次賣給出價最高的人。最富有的男人們會爲最美麗的年輕新娘相互競價。而最醜的女人們則會移交給無錢競爭美麗新娘的平民,平民們別無選擇,只能接受剩下的女人。

 6.偏袒男性

在古代,規範婚姻的法律對女性的約束往往要比對男性管理嚴格得多。在古以色列,婚前貞操只是對婦女的要求。而在《希伯來聖經》中,不止一次提到男性也需要保持婚前貞操的。同樣的,如果妻子被丈夫控告在結婚時不是處女,如果被判有罪,她將面臨石刑的風險。如果指控被推翻,男性卻不需要承擔生命風險:他僅僅會被鞭打,同時被迫支付罰款。

 5.生殖之神:普里阿普斯

在種植園裏放置普里阿普斯的畫像和雕像以嚇退農場的私闖者在古羅馬的城市裏十分常見,因爲普里阿普斯的特徵是勃起的巨大男性生殖器。人們相信,生殖之神會對入侵者施以殘酷的性虐待作爲懲罰。

許多讚頌普里阿普斯的詩作流傳至今,其中一些起告誡作用,如:“娉婷伊人使我嗔,桃花幽徑含丁香;玉樹頎人叫我怒,朱脣檀口品玉簫;少艾童子令我惱,雨收後庭瓣沾露。”

時至今日,生殖之神的名字演變成了一種疾病的名稱一直流傳:陰莖持續勃起症(Priapism)。這是一種罕見的疾病,即便沒有任何外界刺激,患者的陰莖也會保持異常勃起狀態

4.通姦和性行爲不檢

在古美索不達米亞,依據《漢謨拉比法典》,通姦是一種死罪。如果一個女人被指控通姦罪,那麼她和她的情人將會被扔進河裏淹死或者被釘在尖樁上刺死。若其丈夫願意原諒她,她便可活下來,而她的情人也可保留性命。因爲當時人們認爲,犯了通姦罪的兩人就是綁在同一根繩子上的蚱蜢,同生共死。

而在公元前18年的羅馬,《尤利法》中關於通姦的部分規定:女人假若對丈夫不忠,一旦被發現可能會被處以死刑,但她的生死決定大權是在她父親手裏,而非她的丈夫。不過同樣的,發生外遇行爲的兩人也將面臨相同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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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雅典人而言,通姦是引起社會激憤的大罪。公元前621年制定的法律裏同樣提到,通姦者會被判處死刑,但自公元前5世紀開始,死刑逐漸遭到淘汰,違反者所受的懲罰也趨於輕緩,只需交付罰金即可。當然了,對伴侶不忠的行爲、性行爲上的不檢點終究是遭到社會鄙夷和唾棄的。

 3. 希伯來的一夫多妻制

《希伯來聖經》關於婚姻制度的多處描述中,揭示了當時實行的一夫多妻制度。一夫多妻在歷史早期的希伯來文明中是一種慣例,不過這在上層階級社會以外並不普及,因爲養幾個老婆畢竟不是件容易活。

衆所周知,國王戴維和所羅門是歷史上多配偶制度的狂熱擁護者。《聖經》(Bible, 1 Kings 11:3)中提到,所羅門國王的妃子和情婦加起來差不多有1000人。而戴維國王與之相比起來,簡直就是個樸素的苦行僧,但也有至少8位夫人。

除此之外,關於多配偶制度還有着更早的記錄。在《創世紀》(Genesis, 29:20-29)中有這樣的描寫:雅各布與他的兩個老婆共處了14年婚姻生活。

2. 古巴比倫的神聖性交易

巴比倫人崇拜的女神米利塔是司掌豐饒與生育的女神,相當於古希臘神話中愛與美的女神阿佛洛狄忒。當地有個習俗,爲表對米利塔的敬仰,所有的巴比倫女人都必須履行“神聖的性義務”至少一次:在米利塔的聖殿與一名陌生人進行交媾,事後會得到一筆報酬。

這一習俗在古希臘著名歷史學家希羅多德的史學名著《歷史》一書中得到了印證。他在書中寫到:“(女人們)在神殿外徘徊。一旦來到這裏並坐下之後,除非有人在她腿上投擲銀幣並與其在神殿外進行性交,否則都不能回家。”如果女人接受了這枚供奉給女神的銀幣,那這枚銀幣就有了神聖的意義。

希羅多德還說,當高挑美麗的女性早早完成了義務的時候,那些缺乏魅力的女性或許等待了很長甚至幾年的時間都沒能離開,因爲沒有人對她們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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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印度寡婦

古印度人的信仰中認爲,一個忠實稱職的好妻子應當與她的亡夫一同而去。當時存在一種叫做“娑提”(Sati,或者suttee)的荒誕習俗,即愚昧殘忍的“殉夫自焚”:寡婦或自願或被迫地跳入火坑,被活活燒死。

此外,殉夫還存在其他形式,比如將寡婦和她丈夫的屍體一同活埋。只是相比於慘無人道的自焚,痛苦程度較低的隨葬多是寡婦們自願的。

19世紀時,一位旅行印度的英國教會傳教士威廉·沃德(William Ward)親眼目睹了一個16歲少女寡婦的隨葬儀式。幾個在場的英國官員試圖勸阻那名年輕寡婦的親人,但所有人都對此無動於衷,甚至包括她的母親。尚值青春年華的少女就這樣活生生地埋在了土裏,而這之後,她的親戚們神情淡漠地離開了,彷彿一切從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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