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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三大殘忍酷刑 腰斬竟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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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這是國家在治理過程中的手段,有法就一定有刑。出於以人爲本,如今我國各大法律的處罰皆不相同,其中最輕爲警告,最重爲死刑。然而,相對於古代,這些都只是小巫見大巫,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清朝的三大酷刑,在此提醒大家,如果接受不了請立即停止閱讀。

大清三大殘忍酷刑 腰斬竟不是最可怕的

首先,第一大酷刑是腰斬。腰斬這種刑罰只能出現在古代,相信看到這裏的讀者已經能夠想象得到其中的場面,利用重斧將人從腰部斬成兩截,但人軀體的器官多在上身,因此犯人依然有意識,眼睜睜地看着自己流血而死。

這樣的酷刑無論是從視覺上還是感官上都相當恐怖,給人毛骨悚然的感受。這種刑罰在商鞅變法時期就明文規定,還有大家熟知的包青天,衙門上就有一把用來腰斬的鍘刀。

其次,如果你覺得這一酷刑已經嚴重影響你的視覺感受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接下來這個酷刑則令人髮指。它的名字叫做剝皮。在行刑的過程中行刑者會從人的脊椎處下刀,將背部的皮膚分成兩半,然後再慢慢將皮膚和肌肉分開,如同蝴蝶展開翅膀一般。

大清三大殘忍酷刑 腰斬竟不是最可怕的 第2張

對於這樣的酷刑,如果犯人已無聲息那還算仁慈,如果是活剝,犯人將要忍受難以體驗的痛楚,剝皮不是撥開皮而死的,而是疼死的。這種酷刑的發明,現在想起來都難以接受,別說當時看的人了。

沒有下限,只有上限。如果上面兩大酷刑讓人髮指,那棍刑則讓人毛骨悚然,在晚上會被驚醒。棍刑並不是亂棍之刑,而是利用圓圓的木棍從人最終或者肛門處插進去,穿過腸胃,讓整個人貫穿,這種刑罰同時不能讓刑罰者立即死亡。在這裏就不說起可怕程度了,如果你能夠想象的到,一定會讓晚飯都嘔吐不止,然而它卻有一個這樣的名字,“笑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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