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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怎麼共享?陝西高陵縣的“共享村落”是怎麼回事?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1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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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了鄉村的良好環境,想在這裏創業,該如何租賃合適的空間?想利用農村的閒置宅基地發展養生或旅遊產業,又該如何操作?7月2日,西安市高陵區推出的首批“共享村落”,讓有着田園夢想的人士可以通過租賃的方式得以實現。

村落怎麼共享?陝西高陵縣的“共享村落”是怎麼回事?

“共享村落”,是指村集體或農戶委託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在農村產權交易平臺上進行流轉交易的閒置宅基地和房屋。此次公佈“共享村落”50戶房源地處渭河北岸,分佈於高陵區張卜街道張家村、南郭村。張家村書記程軍、南郭村書記楊黎明告訴記者,按照區上安排,他們組織人力用半個月時間排查出大量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農民均有出租意願。

國土高陵分局總工高利民介紹,“共享村落的實施,是以農村宅基地集體所有權,宅基地農戶資格權不變爲前提,不影響農民正常生活,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進行的。”農民個人閒置的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和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簽訂《委託書》,經區農業管委會備案後,由區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信息發佈、組織交易。交易完成後,90%出租費用分配個人,10%作爲村集體經濟收益,主要用於村內基礎設施維護、公共服務建設等。

而集體產權的宅基地和農房,則需召開股東(代表)大會,形成決議公示後,將這些集體資產作爲“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給村集體經濟合作社成員,最終由區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進行信息發佈、組織交易。“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不是買賣宅基地,而是在堅持宅基地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資格權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基礎上,適度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權,並通過多種方式,使宅基地能夠更好地得到利用,充分發揮其財產價值,增加農民收入、壯大村集體經濟。”國土高陵分局局長高煒說。

村落怎麼共享?陝西高陵縣的“共享村落”是怎麼回事? 第2張

“共享村落”對於共享人也有保障。高陵區出臺的相關辦法中提到,達成合作交易的,可以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共享人享有新建權、改建權、轉讓權、經營自主權、經營收益權、融資抵押擔保權等權益。符合創新創業條件的還可享受高陵區創新創業等扶持政策。比如利用閒置宅基地或農房創業成功,被認定爲國家級、省級、市級衆創空間的,高陵區將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

高陵區副區長李斌告訴記者:“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的要求,高陵區承擔着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任務。這次‘共享村落’房源發佈,就是我們對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三權分置’的實踐和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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