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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楚條約割地多少 尼布楚條約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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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布楚條約》,俄方稱爲《涅爾琴斯克條約》,這是清朝和俄羅斯帝國簽定的第一份邊界條約,也是中國與西方國家締結的第一份國際條約。

 簡介

雅克薩之戰後,中俄就東段邊界等問題進行交涉。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俄歷7197年8月28日),中方代表索額圖、佟國綱等與俄方代表戈洛文等在尼布楚(今俄羅斯涅爾琴斯克)簽訂中俄《尼布楚條約》。

《尼布楚條約》以滿、俄和拉丁文三種文字簽訂,以拉丁文本爲雙方共同簽署的正式的文本。條約規定:格爾必齊河、額爾古納河及外興安嶺爲中俄東段邊界,烏第河地區爲待議地區;兩國嚴禁越界入侵和收納逃人;兩國人民持有護照者可以過界往來,通商貿易。

《尼布楚條約》劃分了中俄兩國東部邊界,從法律上確立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地區屬於中國。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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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4年中國北部邊界在尼布楚(位於俄方邊界內)附近。

從16世紀後期沙皇伊凡雷帝年代開始開始對西伯利亞和遠東地區殖民。1636年俄國人到達鄂霍次克海,征服了西伯利亞全境。這個地區成爲了俄國人的殖民地

當俄國的勢力接近中國時便發生了軍事衝突。1652年(順治九年)俄國人東入黑龍江,“駐防寧古塔(今黑龍江省海林縣)章京海色率所部擊之,戰於烏扎拉村”。這是中俄之間第一場戰鬥。1657年沙俄派正規軍在尼布楚河與石勒喀河合流處建立了雅克薩城與尼布楚城。之後中俄之間發生多次外交和軍事上的衝突。1685年康熙帝於平定三藩之亂後派將軍彭春於5月22日從璦琿起兵5,000人,5月25日攻入雅克薩,雅克薩督軍托爾布津在受降儀式上發誓不再返回雅克薩,在清軍撤軍後背棄誓言捲土重來,1686年清軍再攻雅克薩並圍城10個月。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尼布楚條約》正式簽字,中俄雙方達成和議,俄軍撤出雅克薩,拆毀雅克薩城。

簽定條約

兩國在雅克薩地區發生軍事衝突後於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俄羅斯全權代表陸軍大將費奧多爾·戈洛溫伯爵和清政府全權代表領侍衛內大臣索額圖、國舅佟國綱在尼布楚(現俄羅斯涅爾琴斯克)簽定邊界條約。

 參與者

俄國代表費奧多爾·戈洛溫伯爵,波蘭翻譯Andrei Belobotski等。

清方代表索額圖、佟國綱,耶穌會士葡萄牙人徐日升和法國人張誠等。

條約內容

從黑龍江支流格爾必齊河到外興安嶺直到海,嶺南屬於中國,嶺北屬於俄羅斯。西以額爾古納河爲界,南屬中國,北屬俄國,額爾古納河南岸之黑裏勒克河口諸房舍,應悉遷移於北岸;

雅克薩地方屬於中國,拆毀雅克薩城,俄人遷回俄境。兩國獵戶人等不得擅自越境,否則捕拿問罪。十數人以上集體越境須報聞兩國皇帝,依罪處以死刑;

此約訂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罷論。自兩國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後有逃亡者,各不收納,並應械繫遣還。

雙方在對方國家的僑民“悉聽如舊”。

兩國人持有往來文票(護照)者,允許其邊境貿易;

和好已定,兩國永敦睦誼,自來邊境一切爭執永予廢除,倘各嚴守約章,爭端無自而起。

意義

根據此條約,俄國失去了鄂霍次克海,但與清朝建立了貿易關係。此條約以外興安嶺和額爾古納河爲界劃分兩國邊界,但沒有確定興安嶺和烏第河之間地區的歸屬。

最早的國際法條約之一

清俄談判雙方的人員組成都是國際性的,俄方有俄羅斯人、哥薩克人、蒙古人和波蘭人,清方則有滿人、蒙古人、漢人及歐洲傳教士,從世界史角度看,《尼布楚條約》算是最早的現代條約之一,條約文本經由耶穌會士,很快就傳遞到了歐洲。中俄兩方的談判過程頗爲艱鉅,雙方時常強硬,也都有妥協,但所依據的談判精神,是當時在歐洲纔出現不久的國際法原則,而兩名耶穌會士對此起予關鍵作用。

 對“中國”一詞的重塑

尼布楚條約割地多少 尼布楚條約簽訂時間 第2張

清朝康熙帝爲測繪東北地區,特詳諭大學士哪些屬於“中國地方”,以及以什麼爲界線。

“中國”一詞古已有之,該詞在文獻上最早起源於西周武王時期,或指一國的都城京師,或指處於一國中土的位置。以後因年代久遠,記載互異,含義演變更大。從中國歷史文獻中,“中國”這一稱謂大抵可以分辨出多種不同的含意,可指京師、帝王都城之地、諸夏(周代王室所分封的諸國)、春秋齊、宋地以及三國時魏國等。以上“中國”詞義,基本上指地理、政治和文化意義。在華夷觀念下,“中國”一詞並不具體指代任何國家,而是一種尊號,如明朝萬曆年間遣使給日本豐臣秀吉正式詔書上的“中國”一詞:“當茲盛際,諮爾豐臣平秀吉,崛起海邦,知尊中國”,國體意義上的“中國”,直至1689年9月7日《中俄尼布楚界約》簽訂後才首次正式出現在國際法條約文件上。

《尼布楚條約》是中國第一次與歐洲國家按照國際法原則、以對等方式談判達成的平等條約,該條約也被指是最早明確使用“中國”一詞來指代大清的國際法文件。條約中的“中國”指蒙古地區和中國東北在內的整個清帝國。

《尼布楚條約》以拉丁文、滿文和俄文爲正式文本,當中拉丁文是基準。滿文本中沒有使用大清國(Daicing gurun)一詞,而是使用漢語“中央之國”的直譯(Dulimbai gurun)。條約(拉丁和滿文本)中還規定要使用拉丁文、俄文和“中文”(Dulimbai gurun i bithe)鐫刻界碑,翌年碑成,一面是拉丁文和俄文,另一面則有滿、漢、蒙三種文字。另外,清方所指的“中文”不是單一文字,而是包括了漢、滿、蒙三語的複數中文(Dulimbai gurun i bithe)。

新清史學派學者、哈佛大學漢學家及亞洲歷史教授歐立德(Mark C. Elliott)表示,正是清朝將“中國”的定義從“中原地區”轉變成“國家主權”的概念,康雍乾之後的中國,是被清朝皇帝、滿人、漢人等其他族羣共同認同並加以再造過的中國。

後續發展

1693年俄國派使節赴北京覲見要求通商,由於其使節行三跪九叩禮,康熙帝特准俄國在北京建俄館,每3年可以派200人商隊入京逗留80天,其他國家不得享受此待遇。

1858年的《璦琿條約》和1860年的《北京條約》重新劃分了大部分東部邊界,加上尼布楚條約原先劃定的以額爾古納河爲界的部分,確立了俄國和中國的現代疆界。

評價

中國稱此條約爲“清朝做了讓步的平等條約”,俄羅斯(包括蘇聯時期)則稱此條約爲不平等條約,聲稱俄羅斯在《璦琿條約》中收復了在《尼布楚條約》中被中國人強佔的失地。

中方評價

聞一多在他的《七子之歌》中認爲《尼布楚條約》是個不平等條約:“……吾國自《尼布楚條約》迄旅大之租讓,先後喪失之土地,失養於祖國,受虐於異類,臆其悲哀之情,蓋有甚於《邶風》之七子……”。1930年北平文化學社印行的《中國國恥地理》一書中也曾認爲尼布楚條約爲不平等條約。

中俄《尼布楚條約》承認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地區是中國領土,遏止了俄國繼續向南擴張。清政府獲得雅克薩之戰勝利後,爲了和平發展雖做出了一些讓步,但該條約更主要是維護了中國領土主權完整。俄方通常認爲尼布楚條約不利於俄國,對俄而言是不平等條約,而認爲後來的《璦琿條約》和《北京條約》是對俄真正平等的條約。清史專家戴逸先生說:“《尼布楚條約》保障了中國東北邊境一百多年的安定和平,爲清王朝後來平定西北、西南地區的叛亂提供了穩定富饒的大後方,對於清朝的發展和繁榮、康乾盛世局面的出現,具有非常關鍵的作用和非常重要的歷史意義。”

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教授侯楊方指出,當時在尼布楚地區遊牧的是蒙古布里亞特部落,他們在當時並不屬於清朝,清朝也從未對當地實行過有效統治,否定了“清朝割讓了領土給俄羅斯”的說法。他亦指出,條約簽訂時,喀爾喀蒙古也不屬於清朝。

俄方評價

俄方認爲俄國以失去大片領土的代價與清代中國達成了和解,由於簽署了《尼布楚條約》,導致從來不屬於中國的阿穆爾河上游左岸和額爾古納河右岸大片俄羅斯的土地被劃歸中國。俄羅斯遠東考察家涅維爾斯科伊認爲,被迫簽署《尼布楚條約》,對俄國人而言是“悲慘的結局”。

全球通史的評價

美國曆史學家斯塔夫裏阿諾斯在《全球通史》中說,“(《尼布楚條約》)是中國與歐洲一大國簽訂的第一份條約;由於中國代表團有耶穌會傳教士任翻譯人員,條約用拉丁語擬定。邊界確立在沿阿穆爾河以北的外興安嶺一線上,所以,俄羅斯人不得不完全地從有爭議的流域地區撤走”,“以後170年中,俄羅斯人一直遵守條約規定,停留在阿穆爾河流域以外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