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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金是誰建立的 後金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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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金(1616年—1636年,或稱後金汗國)是出身建州女真的努爾哈赤在滿洲(現今中國東北)建立的王朝,爲清朝的前身。

  國號稱呼

  天命元年(1616年)正月,努爾哈赤建國稱汗,號“覆育列國英明汗”,採蒙古汗制,以示自立。兩到三年後鑄造滿文“天命金國汗之印”行用,到天聰十年(1636年)皇太極建號大清以前,一直沿用金國這一稱號。漢文文獻或稱“大金”,乃是習慣性的稱頌。

  至於“後金”一名,既不是努爾哈赤自建的國號,也非出於後世史家的追稱。它初見朝鮮,又由朝鮮傳到了明朝。金國草擬文書的漢人也不無可能偶用“後金”之稱,但並非正式的國名。依據名從主人的通例,我們把努爾哈赤的國家稱爲金國,但爲了與北宋時期的金朝相區分,現代教材中常稱爲後金。

  天聰十年(1636年)皇太極改國號“大清”,改元崇德,“金”爲國號首尾20年。

後金是誰建立的 後金地圖

  歷史

  建州女真的興起

  女真人一直居住在滿洲(即今中國東北),後分爲三部,其中一部最爲強大,該部明代時稱爲建州女真,即今中朝邊境的長白山一帶。明太祖時,明爲包抄和壓抑北元殘餘勢力,於是在滿洲一帶設立遠東指揮使司,開始着手控制女真部的各個部落。明政府先後將建州女真分成三個衛,總稱“建州三衛”,其首領大多爲女真部族的領袖。

  建州女真猛哥帖木兒(努爾哈赤六世祖)時爲明朝建州衛左都督,北方的部族兀狄哈勢力強大,南下壓迫建州女真。猛哥帖木兒被殺,建州部被迫南移,最終定居於興京,並併入建州衛。

  南移後,建州女真部與明朝交往密切,建州部社會生產力得到提高。1570年代,建州右衛王杲沿邊作亂,被擊斬後,兒子阿臺繼續和明軍對抗。遼東總兵李成樑又發動攻擊,嚮導覺昌安和兒子塔克世在混戰中死亡。這場戰爭使“建州三衛”瓦解,部落零散,各自爲政。而此時正是塔克世之子努爾哈赤任明朝建州部首領。1586年(明萬曆十四年)努爾哈赤被明政府襲封爲指揮使,傳說以祖、父遺甲十三副,相繼兼倂海西女真部,征服東海女真部,統一了分散在滿洲各地的女真各部。八旗制度亦在此期間建立,成爲後金的一種社會和軍事組織形式。至1605年(明萬曆三十三年)時,已對內稱建州等處地方國王。

  1599年(明萬曆二十七年)二月,努爾哈赤下令借用蒙古文字編制滿文。

  建國大金

  天命元年(1616年)正月,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城(今遼寧新賓永陵鎮老城村)稱“大金覆育列國英明汗”,建元天命。敘羣臣功,封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爲和碩貝勒,並稱四大貝勒。命額亦都、費英東、何和裏、扈爾漢、安費揚古爲五大臣,同聽國政。七月,努爾哈赤派兵兩千人對黑龍江中游地區的薩哈連部進行征討。

  天命三年(1618年)四月,努爾哈赤公開向明朝問罪,發佈“七大恨”誓師告天。隨即努爾哈赤兵分兩路攻明,以左翼四旗進攻東州城(今遼寧撫順小東鄉)、馬根單堡(今遼寧撫順馬郡村),自己親率右翼四旗直取撫順城(今遼寧撫順)。佯裝商人的後金先鋒部隊與撫順城內的後金軍裏應外合一舉襲取撫順,中軍千總王命印、把總王學道、唐鑰順等戰死,李永芳投降。左翼四旗亦攻克東州城、馬根單堡。東州城守將李弘祖戰死,馬根單堡守備李大成被俘。七月,後金軍破鴉鶻關而入,進犯清河城,明參將鄒儲賢、援遼遊擊張旆亦戰死。

  天命四年(1619年)二月,明軍分四路進攻後金。努爾哈赤決定“憑爾幾路來,我只一路去”的方針,後金軍在薩爾滸(今遼寧撫順東渾河南岸)以集中兵力、各個擊破,五天之內連破三路明軍,殲滅明軍約五萬人,繳獲大量軍用物資,明軍除行動遲緩的李如柏一路敗退倖存外,其餘幾路被後金全殲,薩爾滸大戰以後金全勝、明軍大敗而結束。六月,努爾哈赤攻佔遼東重鎮開原城(今遼寧開原老城鎮),明總兵馬林、副將於化龍、參將高貞、遊擊於守志、守備何懋官等皆戰死。努爾哈赤遷往界藩城(今遼寧撫順縣界藩山上),在此僅居一年零三個月。七月,努爾哈赤又攻佔鐵嶺城(今遼寧鐵嶺銀州鎮)。八月,努爾哈赤徵葉赫,葉赫有二城,貝勒金臺什守東城(今吉林梨樹葉赫鄉),其弟布揚古、布爾杭古守西城(今吉林梨樹葉赫鄉)。分軍圍之,金臺什、布揚古不降被殺,布爾杭古投降,葉赫部滅亡。九月,努爾哈赤命嶽託、碩託與代善分家,並宣佈廢掉代善的太子之位。

  天命五年(1620年)九月,因薩爾滸之戰,界藩城成爲後方,努爾哈赤意識到薩爾滸的重要性,因而遷往薩爾滸,新建薩爾滸城(今遼寧撫順縣東薩爾滸山下)。

  經略遼瀋

  天命六年(1621年)二月,努爾哈赤以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四大貝勒”分月值理政事。三月,努爾哈赤率軍攻打瀋陽城(今遼寧瀋陽),明總兵賀世賢、副將尤世功等分兵守城,努爾哈赤遣偵騎挑戰,賀世賢率部出城迎擊,中伏敗亡。尤世功出兵相救,亦戰死。十三日,後金佔領瀋陽城。十八日,努爾哈赤發兵攻打明遼東都司治所遼陽城(今瀋陽遼陽),明遼東經略袁應泰見大勢已去,自縊而死。努爾哈赤奪取遼陽城後,數日間又連下金州(今遼寧金州)、復州(今遼寧瓦房店)、海州(今遼寧海州)、蓋州(今遼寧蓋州)等地,河東十四衛盡爲後金所有。當月,努爾哈赤即遷都遼陽城,在遼陽城東太子河東岸新建東京城(今遼寧遼陽)。

  天命七年(1622年)正月二十日,後金軍渡遼河,逼近西平堡(今遼寧盤山古城子鎮),明廣寧巡撫王化貞率廣寧之兵共數萬明軍前往救援,援軍合兵一處與後金交戰,大敗。二十三日,王化貞出逃廣寧城(今遼寧北鎮),明遊擊將軍孫得功、守備黃進等獻城,後金兵不血刃佔領廣寧城。緊接着又連陷義州、錦州、大淩河等遼西四十餘城堡。熊廷弼、王化貞率明軍殘部與數十萬流民往山海關而去。

  天命十年(1625年)三月,努爾哈赤又將都城從東京城(今遼寧遼陽)遷至瀋陽城(今遼寧瀋陽)。十一月,和碩貝勒莽古爾泰、貝勒濟爾哈朗、阿巴泰等支援科爾沁部,此時察哈爾林丹汗圍科爾沁部之克勒珠爾根城已數日,後金大軍至農安塔,林丹汗夜遁。

  天命十一年(1626年)正月十四日,努爾哈赤率領諸貝勒大臣等十三萬大軍,號稱二十萬,西渡遼河,進攻寧遠城(今遼寧興城),不敵明軍;二十七日,撤寧遠之兵回師瀋陽城(今遼寧瀋陽)。四月初四,努爾哈赤試圖重振低落的士氣,率軍征討喀爾喀巴林部,大獲全勝。五月二十一日,努爾哈赤出城迎接前來瀋陽的科爾沁部奧巴貝勒,封爲土謝圖汗。八月十一日,努爾哈赤於瀋陽四十里的靉雞堡(今遼寧瀋陽大挨金村)病逝,天聰三年(1628年)葬於福陵。代善與其子嶽託及薩哈廉,擁皇太極嗣汗位。九月一日,皇太極即汗位,焚香告天,宣佈次年爲天聰元年。

  東征西討

  天聰元年(1627年)正月,皇太極命阿敏、濟爾哈朗、阿濟格、杜度、嶽託、碩託諸貝勒統兵出征朝鮮。後金一路勢如破竹,連下義州(今朝鮮平安北道新義州市)、定州(今朝鮮平安北道定州市)、郭山(今朝鮮平安北道郭山郡)、安州(今朝鮮平安南道安州市)、平壤(今朝鮮平壤特別市)、黃州(今朝鮮黃海北道黃州郡)、平山(今朝鮮海北道平山郡)諸城,朝鮮國王李倧逃往江華島(今韓國仁川廣域市江華郡)。後金軍至平山時始與朝鮮議和。二月,後金與朝鮮結成盟誓後,後金撤退。五月,皇太極親率後金軍圍錦州城(今瀋陽錦州),攻寧遠城(今遼寧興城)。明軍士卒多戰死,仍力戰不退。後金軍於是解寧遠圍,增兵攻錦州,後金士卒損傷無數,錦州終不可破。六月,後金撤軍。

  天聰二年(1628年)二月,皇太極統大軍親征察哈爾所屬的多羅特部,進至敖木倫,俘獲一萬一千二百人。八月,與喀喇沁部議和,九月調科爾沁、喀喇沁、敖漢、奈曼及喀爾喀諸部兵來會。九月,後金大軍出征察哈爾。至席爾哈、席伯圖(原爲錫伯族居住之處,後成爲地名)、英、湯圖等處,俱下。十月,勝利而歸。這次出征,後金既打擊了大敵察哈爾部,也進一步鞏固了對已歸服的蒙古諸部的統治。

  天聰三年(1629年)十月,皇太極親統大軍攻明。十二月,抵達長城,分三路由龍井關(今河北遷西龍井關村)、大安口(今河北遵化大安口村)、洪山口(今河北遵化洪山口村)攻入。明軍毫無防備,一觸即潰。後金軍先後攻克遵化衛(今河北遵化)、薊州鎮(今河北遵化三屯營鎮),經三河(河北三河)、略順義(今北京順義)、破通州(今北京通州),與明軍大戰於北京城(今北京)下。隨後攻破良鄉(今北京房山良鄉鎮)、固安(今河北固安)、房山(今北京房山),東據遷安(今河北遷安)、灤州(今河北灤州)、永平(今河北盧龍)等地。前後計七個月,於天聰四年(1630年)五月最後撤兵,史稱“己巳之變”。期間施反間計除掉了明薊遼督師袁崇煥。

  天聰四年(1630年)六月,明軍反攻關內四城(永平、灤州、遷安、遵化),阿敏率部倉皇逃離並於行前屠城,極大地敗壞了後金在關內漢人心中的形象,增大了後金後來征戰的難度。皇太極最後借永平等關內四城失守激起衆怒之際對其進行徹底清算,公佈其十六大罪狀,幽禁了阿敏。皇太極在進行權力鬥爭的同時注意維護政權的穩定,他不殺阿敏,並把鑲藍旗交給阿敏之弟對自己一向恭順的濟爾哈朗執掌即是此意。

  天聰五年(1631年)正月,後金鑄造紅衣大炮,炮身上鐫天佑助威大將軍字樣。並有鑄造年月,督造官員及鑄匠、鐵匠的姓名。後金原無火器,鑄炮自此開始。七月,皇太極集諸貝勒大臣議,定官制,設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貝勒管部事。每部有承政(蒙古承政、漢承政),其下設參政八員,啓心郎及筆帖式若干。八月,皇太極兵發大凌城,明總兵祖大壽等堅守不出。十月,祖大壽見援絕,殺副將何可綱,與副將張存仁等降後金。十二月,皇太極接受禮部參政李伯龍之建議,廢除“與三大貝勒俱南面坐”、共理朝政的舊制,改爲大汗“南面獨坐”,突出汗位獨尊地位。繼而尋機削除異已,剷除了威脅汗位的三大貝勒勢力,使汗權得到鞏固。

  統一漠南

  天聰七年(1633年),皇太極會同歸附的蒙古各部大舉進攻林丹汗。後金軍冒雨西進,越興安嶺至達勒鄂漠(今內蒙古克什克騰旗達來若爾)。林丹汗不意敵軍突至,渡上都河西奔,部衆沿途散走十之七八。林丹汗逃至喀喇莽乃(今內蒙古商都),聞追軍將至,倉猝走歸化城(今內蒙古呼和浩特),又西渡黃河而南。後金軍在追擊中飛騎散發佈告,瓦解察哈爾部衆。皇太極進歸化城後,兵騎四出,俘獲甚衆,土默特部餘衆亦降於金。五月,明將孔有德、耿仲明等降金。皇太極率諸貝勒出迎至渾河,行抱見禮,以示優隆。孔、耿不僅帶了一萬二千多精壯官兵及紅夷大炮等,而且加速明朝的遼東海防的瓦解。七月,後金兵取旅順。明總兵黃龍駐守旅順,因鴨綠江有戰事,黃龍派水師支援,孔有德等偵知旅順空虛,遂帶領兵襲其城。黃龍數戰皆敗,彈藥俱盡,遂自刎。遊擊李惟鸞自焚其家屬,力戰而死。十月,明鎮守廣鹿島的副將尚可喜就步了孔、耿後塵,皇太極稱讚他“識時勢之向背”,“殘破海防,實爲我功”。

  天聰八年(1634年)三月,皇太極在盛京城(今遼寧瀋陽)郊閱兵,參加的有滿洲八旗、蒙古二旗、舊漢兵一旗,共十一旗。五月,皇太極發動了一次遠襲明朝宣府、大同的戰役。六月,後金在長城分四路突入塞內。七月,四路大軍於沿應州會和,並先後攻打宣府與大同。八月,撤兵東歸。十二月,後金第一次派大軍遠征黑龍江地區,這次軍事遠征主要是以招撫爲主,沒有發生大規摸的戰鬥,但卻取得了較好的戰果。這次遠征從黑龍江中上游地區招降俘獲了七千多人和大量牲畜財物,分別被編入八旗,成爲後金政權軍事上的新生力量。同時,這次遠征也加速了黑龍江中上游各族歸附後金政權的進程。此後,黑龍江地區索倫各部首領紛紛來朝,絡繹不絕。其中較有影響的有索倫部薩哈爾察首領巴爾達齊、索倫部首領博木博果爾、喀木尼漢地方首領葉雷等。另外,黑龍江地方額蘇里屯東,有從未通後金國者三十九屯,也派人來要求按禮儀入貢。這樣,後金政權基本上完成了對黑龍江中上游地區索倫各部的統一。

  天聰九年(1635年)九月,林丹汗之子額哲奉母獻傳北元傳國璽“制誥之寶”歸降,察哈爾部被後金征服,其屬喀喇沁、土默特和鄂爾多斯諸部,亦盡皆歸附,漠南蒙古爲後金所統一。十二月,正藍旗奴僕冷僧機告發莽古爾泰生前想要謀反,皇對莽古爾泰的親信大開殺戒,兩黃旗正式對正藍旗開始殺戮,這次大屠殺持續了半年,共有一千五百多人被殘殺,正藍旗被皇太極、豪格父子吞併。皇太極爲加強君權將正黃、鑲黃、正藍三旗收歸自己統轄,開創了清朝皇帝直接控制“上三旗”的制度。

  改易國號

  天聰十年(1636年)四月五日,滿洲諸貝勒、外藩蒙古諸貝勒、漢軍都元帥、總兵官等齊集盛京(今遼寧瀋陽),舉行盛大典禮,共上尊號。文武羣臣百餘人分次排列皇太極面前,其中由和碩貝勒多爾袞代表滿洲捧滿字表文,由土謝圖濟農巴達禮代表蒙古捧蒙古字表文,由都元帥孔有德代表漢官捧漢字表文,分別率羣臣跪讀表文,上皇太極尊號爲“寬溫仁聖皇帝”。皇太極正式即皇帝位,改元崇德,國號大清。這表示着以滿族貴族爲核心,有蒙、漢封建主參加的聯合政權正式確立。

  疆域

  領土範圍

  萬曆十六年(1588年),努爾哈赤統一了建州女真各部,形成了以赫圖阿拉城爲中心,囊括蘇子河、渾河及渾江流域大部的新的勢力範圍。這一範圍大致相當於遼寧新賓全部,清原南部,撫順東部,桓仁、寬甸北部,東西長二百餘里,南北寬約一百五十餘里。

  天命元年(1616年),後金疆域東起東海,西至遼東長城,南達鴨綠江,北接嫩江。

  天聰九年(1635年),東北起庫頁島,東臨鄂霍茨克海,西北迄貝加爾湖,南至長城(遼西到寧遠),西南到宣府鎮(今河北張家口宣化區)、大同鎮(今山西大同)邊外,西達青海(今青海省),北跨外興安嶺。

  行政區劃

  努爾哈赤統一女真以後,看到了明朝行政區劃府縣制的優越性,也看到女真自然、社會和歷史情況與明不同。地廣人稀,到處有可開墾的肥沃土地,森林、草原資源豐富,土牆草頂的屋舍隨處可以取材構建。加之女真人團體遷徙的傳統,並沒有同哪一方土地結下永久之緣。無論從觀念和生活實際考慮,他們同土地的聯繫遠不如漢人那樣密切,女真人的集團觀念勝於土地觀念,所以不能以地域作爲行政區劃的絕對標準,未能象明朝那樣實行府縣制,卻要達到府縣制的效果,努爾哈赤酌金行事,基於圍獵征戰的傳統,有編制軍事組織的便利條件,在學習明軍以不同顏色旗幟作爲分伍號令的標誌,在改變了”傳箭爲令”的傳統的基礎上,於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創建八旗制度,實現以軍事組織形式的行政區劃。

  盟旗制度

  滿蒙內外勢力的結合,是後金軍事實力的重要基礎。後金置備較爲大型的蒙古牧區旗軍,應從天命十一年(1626年)始設科爾沁六旗開始。天聰元年(1627年)以後,遊牧蒙古旗迅速增加。崇德元年(1636年)以後,其制始臻完善,從而發展爲有名的清代蒙古盟旗制度。

  兄弟之國

  天聰元年(1627年),後金派大將阿敏攻打朝鮮,朝鮮國王李倧逃往江華島,史稱“丁卯之役”。後金軍至平山(今朝鮮黃海北道平山郡)時始與朝鮮議和,結成盟誓後撤退。三月,後金與朝鮮結爲兄弟之國。按照和約,雙方除互市外,還有“歲幣”,即朝鮮每年要向後金進獻大筆財物。很明顯,“江都之盟”是在強力下籤訂的,對朝鮮來說帶有很大的屈辱性。所謂“兄弟之國”,也是後金爲兄,朝鮮爲弟;以前女真不時向朝鮮貢納,這時朝鮮卻要向後金納“歲幣”。後金的地位在上升,朝鮮的地位在下降,雖曰“兄弟”,但並不真正平等。朝鮮不甘於這種屈辱地位,且和明王朝仍保持着傳統的宗藩關係,故與後金的兄弟關係一直不諧。以致在九年後發生“丙子之役”。

  政治

  政治體制

  努爾哈赤時期的後金國家政權是軍事政權,雖有理政聽訟大臣、札爾固齊等名號,但仍屬於八旗之下的行政體系。天命五年(1620年)三月,他又仿明制將八旗下的各官分爲總兵官、副將、參將、遊擊、備禦五個等次,但並非官制官職的創設,而是建立區別等級的“世職制”。也就是說努爾哈赤時期的後金政權嚴格說來並無文官制度,皇太極繼位後纔開始了對中原國家機構的模仿。

  皇太極爲了適應歷史形勢的發展,在漢官的推動下,自覺不自覺地逐漸漢化、封建化,最終仿效明制,確立了以女真貴族爲主體,包括漢、蒙古各族上層分子在內的封建君主專制政體。這一制度的確立,加速了女真族社會的發展進程,凝聚了後金政權的內部力量,爲此後入主中原,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

  中樞機構

  和碩貝勒共治國政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努爾哈赤置理政聽訟大臣,共五人,均爲努爾哈赤之親信大臣和統兵將領,又稱“議政五大臣”。同時還設有扎木固齊十人,亦稱“理事十大臣”,與五大臣佐理國政,釐治政刑。凡有聽斷之事,先經十大臣審問,然後言於五大臣再審,最後由努爾哈赤親審。天命六年(1621年)二月,努爾哈赤命四大貝勒按月分值,國中一切機務,俱令值月貝勒掌握。

  天命七年(1622年)三月,努爾哈赤在與諸子的談話中,提出在他身後,實行八和碩貝勒共議國政。八和碩貝勒共議國政將使後金新汗的權力大爲削弱,八和碩貝勒的權力、作用則被突出,而後金新汗與八和碩貝勒之間、八和碩貝勒彼此之間相互監督與制約的規定,以及保證八和碩貝勒實力均衡、權力相等的措施。八和碩貝勒共治制自宣佈後,即開始部分實施。如八旗貝勒定期“齊集大政殿審事”,“大事則奏聞於汗”;下級官員的任免,由上級官員“於諸貝勒集八角殿之日,乞請在案”;八旗分別立一賞罰檔案,各旗獎懲升降官員,“八冊皆錄”;八旗貝勒共同審案,結案後,大事亦須奏聞於汗;後金向漢人下達命令,“皆以八和碩貝勒之書頒發”;等等。

  天命八年(1623年)二月,努爾哈赤爲進一步加強對諸貝勒的考察與監督力度,於八和碩貝勒,設八大臣副之,以觀察諸貝勒之心。併爲每旗貝勒設四大臣,向諸貝勒宣講歷代興衰歷史,有“知貝勒之過惡而不言者”,“論死”。進一步加強對八和碩貝勒的控制。

  天聰五年(1631年),除代善、莽古爾泰兩大貝勒之外,還有“議政十貝勒”。議政大臣的任命更早,在皇太極即位之初就決定任命八個議政大臣。這八個議政大臣和議政貝勒,實爲組成皇太極時期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基本成員。

  都堂衙門

  天命六年(1621年)四月,努爾哈赤“降都堂阿敦、副將李永芳、馬友明及漢人衆遊擊官書日:“著將明國所定諸項章典,俱繕之陳奏,以便去其不適,取其相宜”。這是進入遼瀋後都堂名稱的初見。九月,努爾哈赤又給”都堂、總兵官以下至遊擊各員配以漢人書辦,編爲六級”。至此,都堂衙門設官己經齊備。十二月,都堂首次直接下達文書,徵調蓋州地區漢人貢賦,開始正式行使職權。必須指出的是,此時的都堂衙門既非議政,審理大臣都堂的官署,亦非如後來的國家行政中樞,僅僅是作爲處理漢人事務的一個機構。至此都堂衙門還只是一個行政執行機構,對於漢人軍隊的調遣,都堂始終無權過問。都堂衙門雖爲處理漢人事務而設,但不久其權限就擴大到八旗諸申,成爲掌管後金全國財政的機構。其原因乃是廣大漢人的激烈反抗而迫使後金政權統治漢人的政策不得不發生變化。如果說,五大臣的這種地位是天命以前爲了加強集權的需要,那麼,到八旗制度建立之後,八旗貝勒與各旗成員的隸屬關係日益強化,五大臣的這種特殊地位與八旗制度無法相容,都堂的出現,意味着五大臣議政形式的終結。

  天命八年(1623年)七月,努爾哈赤停止都堂下達文書,將其權力收歸於自己和八貝勒手中。都堂由此銷聲匿跡。

  內三院

  天聰三年(1629年)皇太極設“文館”,是後金建立的第一個文官機構。天聰十年(1636年),皇太極在文館基礎上,仿照明制設置的文翰顧問機構。即內國史院、內祕書院、內弘文院。各設大學士一人,下屬有學士、主事等官。內國史院掌管編纂史書,撰擬表章;內祕書院掌管起草外交文書和撰擬祭文等;內弘文院掌管解釋古今政事得失,向皇帝和皇子進講,並教育諸親王等,爲清內閣之雛形。

  六部

  天命七年(1622年)六月,努爾哈赤在八旗所屬各個衙門之外,另委派八旗官員,專門負責有關審案、辦理庫糧、分撥田舍等方面事宜,並逐步形成5個行政部門,直接聽命於大汗。這些行政部門雖然尚處於雛形階段,卻成爲皇太極設立六部的前奏。

  天聰五年(1631年)七月,漢官寧完我上書建議皇太極,仿照明朝的管理制度,設立六部,以貝勒管部事。後金六部,分吏、戶、禮、兵、刑、工,一如明制,每部皆用一貝勒主管。六部各設貝勒一人,作“管某部事”。在它之下,還設有承政、參政、啓心郎、辦事、筆帖式等官。承政各設滿蒙、漢一人。承政之下,皆設參政(尚書侍郎)八人,只有工部是設滿人八名,蒙漢各兩名。辦事、筆帖式,看事務繁簡,各酌量補授六部的設置,加強了君權。

  蒙古衙門

  蒙古衙門(後改稱理藩院)是後金專門處理蒙古事務的一個機構。它是伴隨着蒙古歸附、有關蒙古事務增多而出現的機構。對蒙古衙門建立的時間,過去曾有幾種不同看法,但都不夠準確。史學界多采用趙雲田先生的崇德元年(1636年)之說。趙雲田先生最初提出蒙古衙門建於崇德元年(1636年)六月。崇德三年(1638年)八月,改名爲理藩院。後來又作進一步研究後認爲蒙古衙門初設於天聰十年(1636年)二月,而其較多的活動則始於該年六月以後,在此之前史籍中不見有關蒙古衙門具體活動的記載。

  科舉制度

  天聰三年(1629年)九月,後金舉行了一次考試。這次考試實際上是皇太極對努爾哈赤晚期屠殺漢族文人政策的一種補救措施,是重新承認漢族文人社會地位的一項舉措。而且取中之生員只是分別等第,按照等第分賞布帛、免除徭役,並沒有得到功名,所以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科舉考試。

  真正意義上的科舉考試始於天聰八年(1634年)。此次考試分爲兩個階段。三月,“考試漢人生員,分別等第。一等十六人,二等三十一人,三等一百八十一人。”四月,又進行了一次廣泛針對滿洲、蒙古、漢軍的考試。“初命禮部考取通滿洲蒙古漢書文義者爲舉人。取中滿洲習滿書者,剛林、敦多惠;滿洲習漢書者,查布海、恩格德;漢人習滿書者,宜成格;漢人習漢書者,齊國儒、朱燦然、羅繡錦、樑正大、雷興、馬國柱、金柱、王來用;蒙古習蒙古書者,俄博特、石岱、蘇魯木,共十六人。俱賜爲舉人,各賜衣一襲,免四丁,宴於禮部。”儘管在程序上還有待完善;但考試由禮部主持,且授予取中者以舉人的頭銜,後金的科舉考試已經初具規模。

  法律制度

  萬曆十五年(1587年),努爾哈赤在佛阿拉城立國政時,開始“制定法律”,並頒行“凡作亂竊盜欺詐,悉行嚴禁”的具體條文。新法建立之初從形式上看比較簡單,但法律的性質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儘管沒有形成系統的成文法,而只是未成文的口頭法,但是從女真人社會的發展來看,法律建設的進程確實向前邁進了一步。

  後金時期創建的法律,也就是成文法,是在接續了習慣法、口頭法的基礎之上建立起來的。女真族部落時期沒有文字,因此,建立成文法是不可能的。直到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發明了滿文以後,有了文字,可以將口頭法令記錄下來,使法令可以頒佈、修改、整理,在國家強制力的作用下普遍實施,至此,成文法得以建立。

  軍事

  八旗制度

  八旗建制

後金是誰建立的 後金地圖 第2張

  八旗盔甲

  八旗制度的產生源於女真人的社會生活,和女真人的民族傳統是分不開的,也和後金時期的經濟、政治、軍事有着密切聯繫。牛錄是八旗制度的基礎,也可以說是八旗制度的雛形。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正式建立了牛錄。以五牛錄爲一甲喇,每五個甲喇爲一固山,一固山就是一旗,各旗以黃、白、藍、紅四種不同的顏色爲標誌。建立四旗以後,努爾哈赤滅掉了哈達、輝發、烏拉等三部,實力急劇增長,被征服的人口日益增多,幅員也不斷擴大,原有的四旗越來越不適應人口的增加、兵員的擴充和戰爭的需要。在此情況下,努爾哈赤把原來的四旗擴展爲八旗,將原有的黃、白、藍、紅四色旗幟鑲上邊,這就是:正黃、正白、正藍、正紅、鑲黃、鑲白、鑲藍、鑲紅,合起來稱爲八旗。八旗的建制分爲三級,即牛錄(佐領)、甲喇(參領)、固山(都統)。皇太極還制定了編制牛錄的方法和原則,使八旗制度在擴大中不斷鞏固。

  天命元年(1616年)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正式稱汗,建立了以八旗制度爲主要形式的後金政權。皇太極繼承汗位以後,革弊布新,進一步完善了八旗制度,他編制了“蒙古八旗”和“漢軍旗”,細化了八旗的職官制度,實行封爵制,分爲王、公、伯、子、男數等,又給立功者世襲。皇太極還建立了其他各項制度,使得八旗制度從建立、發展並最終臻於完備。

  八旗職官制度

  職官制度是隨着八旗的建立而出現的。八旗制度應該是從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以每三百人編一牛錄開始的,管轄牛錄的官員即被定爲“牛錄額真”。而在此之前,後金社會只有沿習已久的並非爲固定官名的“汗”、“貝勒”、“臺吉”等首領之稱,至於“札爾固齊”、“大臣”、“巴圖魯”之類,也不是正式職官制度下的官名。“牛錄額真”官名的出現與設置,預示着八旗職官制度開始形成並逐漸走向完善。

  八旗軍律制度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八旗軍律初步形成於牛錄創立之時。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八旗正式建立之後,軍律較以前更爲詳細,天命元年(1616年)努爾哈赤稱“覆育列國英明汗”以來,隨着八旗建制的確立和對八旗內部層層管理的嚴密,八旗軍律有了更大發展。八旗軍律在形成時期多以努爾哈赤之命令爲準。最早而又較完備的八旗軍律定於萬曆四十三年建立八旗之時。在這種具有原則性的軍律之下,具體的軍律被不斷細密化。如天命三年(1618年)四月,頒佈甲兵管束令。執行軍律不僅僅針對甲兵士卒,對八旗各級將領均一體視之。《滿文老檔》中記載了總兵、副將、參將、遊擊、備禦所有級別官員關於遵守軍律的誓書即保證書。八旗軍律的實施儘管在當時並未形成系統的法律條文,但是具有針對性的軍律設立,還是對建立未久的八旗各級將士起到了具有明顯效果的約束力,成爲整合八旗,整頓軍紀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天聰年間(1627年至1636年),八旗軍律更爲細密嚴格,尤其表現在出師征伐中的賞罰方面。天聰六年(1632年)三月,皇太極對出征軍律又作了詳細規定。四月,又對出征攻掠也作了詳細軍令。除以軍律軍令約束統轄八旗之外,對攻城掠地、勤於職守有功者亦給予升遷及賞賜人口、牲畜、銀兩等獎勵,查《八旗通志》人物誌、封爵表、世職表等,可知獎賞有功之人的軍律也很細密。

  八旗軍律給八旗上下將士制定了行爲規範和標準,嚴厲的懲罰和充分的獎賞,使原本湊集起來的各部族之人有了統一的軍事和思想紀律觀念以及軍事行爲標準。對八旗軍律的堅持與實行,以及對八旗上下頻繁的獎懲,使八旗軍律深入人心。久而久之,八旗逐漸成爲一支軍紀較爲嚴明的整體。

  八旗軍功制度

  努爾哈赤在起兵之初即已開始實行軍功制度,並將這種制度逐漸完善。八旗軍功制度比較複雜,擇其大端,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一,以軍功授與實職。在八旗職官制度基礎上,按軍功之類別大小授與固山額真(都統)以下,牛錄額真(佐領)以上各官,軍功大者可以超拔。同類軍功又分爲一、二、三等,分別授與相應官職。其二,以軍功授與爵位及世職。爵位分爲宗室封爵與異姓封爵兩種,異姓爵位分爲公、侯、伯、子、男五等,入關前公、侯、伯、子、男分別用滿語稱呼,爵位之設立也並不十分精密。在這五等爵位中,每等爵位分爲三個級別,子孫可以承襲爵位。除此之外,軍功不及封爵者,給予世職承襲。“五等之封,皆積功而遞加者也。其功不能及五等,而勳勞亦不可湮沒者,國家酬庸之典,亦核其等差,錫以世職。”世職即可以子孫承襲的獎勵之職位。其三,以軍功減免差徭,減免罪責。八旗各層各級成員,需負擔差徭,有軍功者視其功勞多少及所得封爵與世職之大小,可以得到減免差徭和減免罪責的優待。其四,以軍功賞賜人口財物。有軍功者不僅能夠升遷並得到封爵和給予世職的獎勵,而且還會得到人口財物的賞賜,成爲八旗中的富裕之人。

  至天聰年間,軍功制度更爲完備詳細,凡在征戰中有功之人均可以功受賞。此階段授以軍功的形式有四種。其一,擢升其官職,如陣亡,家族之人可襲其官,並賞給銀兩財物。其二,雖有戰功,但尚不得升遷,將其功記錄在案,賞銀兩財物,待再立功時准予升遷。其三,僅敘其功,觀其以後立功情況予以晉升。其四,僅賞銀兩或財物,以此肯定其功勞。這四種形式均以其軍功大小爲根據來確定,並非僅由官員及皇太極意志決定,其公開性和公平性能夠得到基本保證。

  八旗戶籍制度

  八旗牛錄、甲喇、固山的建制,實際上也是一種兵民結合的人口管理方式,但從普遍意義上來說,以旗統人包括八旗勢力範圍內所有人口的管理,實際情況還要更復雜一些。八旗人口之管理自努爾哈赤時代即已開始。初次編建牛錄已經是在清查人口基礎上進行的,對於人口的管理已有“以旗統人”的辦法,對漢族人口的管理也很嚴密。正式記錄大規模編審壯丁,是在天聰四年(1630年)十月。這次編審壯丁極爲認真,八旗各級官員均需盟誓,如實清點。八旗入關之前,三年一比丁已成爲定製。

  經濟

  商業

  後金建立之後,努爾哈赤發展國內商業貿易,後金經濟初步形成,並得到發展。但努爾哈赤用極端的手段干預商業貿易,對廣大漢族來說,這一時期的商業貿易是歷史的倒退。皇太極繼承汗位後,重視國內貿易同時,積極發展與周邊朝鮮、野人女真、漢族、蒙古貿易往來。通過與朝鮮貿易,轉嫁了國內經濟危機;與明張家口貿易,不僅換回大量的物資,而且打開進入中原的通道;與蒙古貿易,間接換回中原的物質;與皮島和野人女真貿易,增強了後金有生力量,併爲後金進攻明朝剪除後患。皇太極從貿易中換回大量物資,拉攏了滿、蒙、漢上層貴族,通過貿易達到他的政治、軍事、經濟的目的,爲女真人政權的鞏固、進軍中原奠定基礎。

  手工業

  女真經濟的迅速發展還表現在手工業方面。15世紀,女真人尚“不解鍊鐵”。到16世紀中葉,女真不僅有自己的冶鐵匠,還有專門鎧甲、弓箭等各種匠役和“作坊”,制鐵業已成爲當時最重要的手工業部門。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則開始大規模“炒鐵,開金銀礦”。儘管努爾哈赤時期重視手工業的發展,也培養了一部分女真工匠,但主要還依賴漢族和朝鮮族的能工巧匠,因此,凡來降的各類匠人均厚待之。努爾哈赤派漢、朝能工巧匠到手工生產的各個領域,並讓族人充當甲匠、箭匠,在漢、朝工匠的指點下從事手工業生產。

  在漢、朝手工業者的參與下,努爾哈赤時期的造船業也發展起來,能製造船體大而堅固的各式戰船。其中有“佟克申式樣”、“漢人式樣”和“朝鮮式樣”。

  朝鮮族手工業者對女真社會的貢獻還表現在紡織業方面。16世紀中期,女真地區雖然產麻,卻不知紡織,到萬曆年間開始自織麻布。但當時“女工所織,只有麻布,織錦刺繡則唐人所爲”。故努爾哈赤對善紡織的漢族、朝鮮族工匠皆予以“厚待”,並按工匠技術高低分成等級,撥給耕地、供給糧食(甚至包括妻、奴),還配以男丁(勞力)作爲“餘丁”,以代替其耕作,使這些紡織工匠成爲專門從事紡織業的手工業工人。

  農業

  17世紀初,努爾哈赤率領統一後的女真各部逐步遷移到氣候溫和寒暖適宜的遼東地區可耕地帶,最終將政治重心遷移並設立在瀋陽。這是女真人最大規模的遷徙。在完全不同的文化和社會環境的衝擊下,女真人逐漸開始適應全新的農耕環境。爲穩定社會秩序,後金推行了計丁授田政策,此舉也爲女真人的農業生產和發展奠定了基礎。栽培農作物除了正確掌握作物習性和生長規律以外,還必須懂得氣候變化和土壤肥力的合理利用規律。民間廣泛流傳的諸如《萬寶全書》類日用百科類書籍,出現在女真人的翻譯書目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遼東地區生活知識讀物的普及狀況。這些讀物同時影響並豐富了南遷後的女真人讀書生活及農業生產。多樣化農具的使用更能說明農業科技的發展以及傳播的多樣性。

  貨幣

  後金建政後,努爾哈赤與皇太極都曾開爐鑄幣,“天命元年(1616年)鑄天命通寶錢……尋開局鑄錢二品,依古九州府圖法制之,輪郭外周,錢面作字陽起一爲國書滿文,一漢字曰天命通寶,其滿文一品錢質較大。”一直以來,在遼寧與內蒙諸地均出土了許多天命汗錢,也證實了在努爾哈赤建元天命之時即開局鑄幣。然而,天命汗錢從發行之時就產量不多,而且從出土的錢幣來看,質量不一,參差不齊。在天命十年(1626年)正月初二,努爾哈赤就明發汗諭,告停止鑄錢。

  皇太極繼任汗位之後,亦開爐鑄幣。“太宗文皇帝御極,改元天聰。亦鑄錢二品,一爲滿文,一漢字曰天聰通寶,大小各如舊制”。與天命汗錢相同,天聰通寶同樣是出產量相對較少,質量較差。同時,鑄工也不盡精美,材質不一,厚薄不均。綜上所述,兩朝通寶錢的經濟作用不大,反倒是政治意義以及象徵意義更大一些。

  文化

  文字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努爾哈赤爲了來往文書及記注政事的需要,命巴克什額爾德尼等人以蒙古字母爲基礎,結合女真語音,而創制了滿文,這種由蒙文脫胎而來的初期滿文,是沒有圈點的滿文,叫做老滿文。

  天聰六年(1632年),皇太極命巴克什達海將老滿文在字旁加置圈點,使滿文的語音、形體更臻完善,這種加置圈點的滿文,叫做新滿文。

  宗教

  女真人曾信仰薩滿教,“薩滿”是通古斯語,意爲“瘋狂的人”,漢譯爲巫師。女真人的薩滿教兼有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和偶像崇拜四重含意,故崇拜的神祇既多又雜。祭記的方式也不盡相同,有宮廷與民間之別,富者與貧者之別及地區之別、家族之別。後金時期,皇宮裏的薩滿多由熟悉愛新覺羅氏族方言而又聰明伶俐的女人擔任,稱薩滿太太,專管汗王舉行各種神典,口誦滿語祭神,與民間爲人治病的薩滿不同。民間薩滿分兩種,一種是跳神的薩滿,爲人治病、問卜、求神驅鬼,另一種是管理祭祀的家薩滿,負責祭祀祖先神。過去女真人的農民“信巫不信醫”,有病先請薩滿跳神,無效才請醫生診治。薩滿祈禱跳神時,頭戴尖帽,綴五色紙條,下垂蔽面,外懸小鏡,身穿長布裙,腰繫銅鈴,擊鼓而舞,口中唸唸有詞。而家薩滿在各姓氏中都有一名。在祭祀祖先時跳神唱滿語神歌,歌頌一年的豐收,或讚頌祖先的功德。

  科技

  火炮

  天聰五年(1631年)正月,皇太極命總兵官額附佟養性爲督造,遊擊丁啓明、備禦祝世蔭爲監造,鑄匠王天相、竇守位,鐵匠劉計平等一批漢官漢匠負責製造紅衣大炮。造成以後,賜名“天佑助威大將軍”,後金先是“未備火器,造炮自此始”。這標誌着後金開始進入冷熱兵器並用時期,對後金軍隊的發展壯大具有重要意義。

  醫學

  女真族醫學從原始奠基時期進入發展時期,始於皇太極時代,其標誌是原始薩滿教衰落。醫生登上歷史舞臺;先進民族醫學的傳入和採用。具體說是蒙古醫學、漢族醫學和西方醫學的吸收。使滿族醫學擺脫了原始狀態,進入全面大發展時期。最明顯的是伴隨後金政權的建立,促進官方醫學的崛起,太醫院之設最早當在天聰初年,任命御醫韋儘性爲左院判,允祖爲右院判。

  女真族醫學發展在相當程度上又藉助於蒙古醫學和漢族醫學的引進,特別是適應當時環境,蒙古醫學佔有突出的地位。早在努爾哈赤時代,就有蒙古著名醫生墨爾根綽爾濟於天命年間率先來歸,以“精岐黃之術”受到重用。他曾以藥物使“中流矢,命在須臾”的正白旗先鋒官鄂碩起死回生,曾用“熱鑊燻蒸”和“斧椎其骨”以至“手捏有聲”的醫術,使“臂屈不伸”的患者“即愈”;也曾用“剖白聚駝”,將身被三十矢,又昏絕的都統吳拜“置於駝腹”,立即甦醒。他以“起死回生”之絕技,使女真族正骨醫學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震動全民,贏得“神醫華陀”稱號。

  建築

後金是誰建立的 後金地圖 第3張

  赫圖阿拉城

  後金都城的遷徙呈現出自東而西,由北而南,又由南而北,從山區到平原,從河流上游向中下游的遷徙軌跡。都城的修建也從草創時期的簡易的城牆,逐漸發展到青磚青石壘砌。赫圖阿拉城修建之初正當後金政權剛剛建立之時,城牆是用比較原始的方法修建的夯土木椽城,其形制也沿襲了東北地區古代民族及其女真人修築山城的傳統,可以說“赫圖阿拉城是女真人牧獵文化的中心”。遼陽東京城是女真人走出山谷建立的第一座較大的平原城,採用了明朝修築城池的方法,利用比較堅固的土石構築城牆,實際上是在漢人聚居的遼陽城之側修築了具有女真人特點,結合明人的技術所修建的城池。遷都瀋陽之後,隨着建築技術和制磚技術不斷進步,盛京城的修建則以磚石爲主,城的形制也從圓角長方形、菱形城發展爲規則的四角方形城,而且城牆上的附屬防禦建築也越來越複雜。如門樓、敵樓、錐堞、女牆和甕城等相繼出現,反映了農耕文化與漁獵文化相結合的文化特徵,尤其是盛京城內宮殿區域的建築最具地域特色。清初的“關外三京”展現出女真人與漢族、漁獵與農耕兩種文化在都城建築上的相互融合發展的過程。從中可以窺見到女真人的歷史發展的進程,實際上就是逐漸與漢族文化走向合流的過程。

  社會

  風氣

  女真人分佈很廣,由於地域不同,生活習慣不一樣,風俗也不同。女真統一後,各民族各部族聚集到一起,風俗雜亂。爲了使社會穩定,就要移風易俗,革除陋習。天命四年(1629年),努爾哈赤指出“爲國之道,以教化爲本,移風易俗,實爲要務。誠亂者緝之,強者馴之,相觀而善,奸慝何自而逞,故殘暴者當使之淳厚,強梁者當使之和順,乃可幾仁讓之風焉。舍此不務,保必克臻上理耶。”在移風易俗中禁止嗜酒、禁菸、禁賭、禁裹足、禁誣等,形成了新的風氣。此外,還禁巫覡邪教,統一民族信仰崇拜等。在清新的文化氛圍中,各民族、各部族的人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小,增強了八旗的整體意識。

  飲食

  女真人入關前,正是女真興起時期,戰爭頻仍。奴隸制、封建制國家不斷髮展的時期,作爲特定時期的女真人飲食文化表現出等級性、政策性、外來性和不斷完善性等鮮明的時代特徵。這些特徵對入關後女真人飲食文化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一方面,其中許多因素深深積澱於女真人傳統飲食文化。另一方面,等級性的增強、諸種封建禮制的完備和對外來飲食文化接受,則爲入關後女真人飲食文化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

  服飾

  女真人入關前,服飾面料主要有兩類,即毛皮和紡織品。毛皮主要包括貂皮、猞猁猻、虎皮、貉皮、狐皮、狼皮、豹皮、灰鼠皮、羊皮、鼬皮、狸皮、銀鼠皮、水獺皮、騷鼠皮、灰鼠皮等。這些毛皮中以黑貂、玄狐爲最高貴。也有專門使用毛皮的某一部位如貂蹄、狐肷等拼縫製成一件衣服,在對毛皮的處理上還提到染色的方法。毛皮在使用上可以毛朝外製成端罩,毛朝內掛麪製成襖或袍,可以製成披領或領子,也可以毛皮鑲邊。紡織品主要有棉布、絲織品。棉布包括大毛青布、小毛青布、佛頭青布、翠藍布等,都是不同深淺的藍布。根據《布經》記載,佛頭青布、毛青布是一種深青色的棉布。絲織品有蟒緞、倭緞、帽緞、妝緞、補緞、綢、澎緞、紗羅、紡絲等,其中蟒緞爲有龍或類龍紋(蟒、鬥牛、飛魚)的緞織物,補緞應該是一種有團花、團龍紋圖案緞織物,倭緞是一種起絨織物,也稱爲天鵝絨。蟒緞、補緞、倭緞、妝緞是相對較爲高貴的絲織物,而且這些絲織品並非本地所產,基本靠明朝賞賜、商品交換和戰爭掠奪獲得。入關前女真主要的服飾有朝衣、袍、褂、端罩、襖等,除朝衣外,男女服飾區別不大。

  髮式

  女真人的髮式和頭飾也很有特點。女真人的男子都要留長辮子,入關前後,均要求漢人男子也要留髮,一直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爲止。

  女真人婦女與男孩一樣,成年後才蓄髮,或綰或髻。髻的樣式和名稱有好幾種,如兩把頭、架子頭、大盤頭等。其中以兩把頭最爲普遍,是女真人婦女的一種典型髮式。兩把頭就是將長髮梳理整齊以後,束在頭頂上,然後分成兩綹,並梳成一個橫的髻,將其餘的頭髮梳成一個呈燕尾形的扁髻,壓在脖頸的後面。因此,女真人婦女行走時,脖子是不能隨意轉動的,顯得很莊重。女真人婦女不僅很講究髮式,也很注意頭飾。在衆多頭飾中,大扁方頭飾最爲普遍。這是一根長約三十釐米,寬約二、三釐米的銀簪子,橫於髮髻之中。

  喪葬

  天聰八年(1634年)二月,皇太極定喪祭焚衣及殉葬例。自貝勒以下,牛錄額真以上,凡有喪喪者許焚冬衣、春秋衣、夏秋衣一套,不足此數者聽之,如舊衣不足,毋得新制充數。若逾定數及無舊衣而新制以焚化者,被人告發、俱坐應得之罪。夫死其妻許殉,仍行旌表,若妻不殉而強逼侍妾殉者,其妻論死。其違律自殉者,棄其屍,仍令其家賠婦人一口入官。

  外交

  與明朝

  努爾哈赤祖、父死後,明邊將歸還其祖、父屍體,另放書三十道、馬三十匹,晉升努爾哈赤爲都指揮使。努爾哈赤要求明邊將處死尼堪外蘭,明邊將偏祖尼堪外蘭,努爾哈赤滿懷仇恨,於萬曆十一年(1583年)以其祖、父十三副遺甲起兵,開始了討伐尼堪外蘭的鬥爭,終於萬曆十五年(1587年)統一了建州女真,殺死尼堪外蘭,築佛阿拉城在統一建州過程中,努爾哈赤對明朝唯命是從,經常到撫順送還本部所掠人口,表示忠於明廷。這樣,萬曆十七年(1589年),努爾哈赤由都指揮使升爲都督僉事。

  隨着建州女真的強大,努爾哈赤開始統一女真各部。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爆發了建州與葉赫、烏拉、輝發、哈達、珠舍裏、訥殷科爾沁、錫伯、卦勒察九部聯軍的戰鬥,建州勢力大增。此時,努爾哈赤對明朝仍是忠順從命,稱臣納貢。“女真國”的稱號只是對內使用,對明仍報建州首領身分,並先後於萬曆十八年(1590年)、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三次入京朝貢。這樣,明廷於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晉升努爾哈赤爲“龍虎將軍”。

  努爾哈赤統一海西三部以後,攻打葉赫遭到明廷的強力於涉,只好放棄,且嚮明邊將申訴兵討葉赫的理由。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初一日,由巴克什、額爾德尼宣讀表章,稱努爾哈赤爲大汗,國號“金”,年號“天命”,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爲天命元年。後金建立了,但對明廷仍不敢公開打出“金”的旗號。隨着“後金”的建立和發展,與明的矛盾日益增加,努爾哈赤於天命三年(1618年)以《七大恨》訴告於天,誓師伐明。

  後金軍出兵撫順,很快撫順、東州、馬根單失守,入鴉鵲關攻下清河城。頑強的後金給羸弱的明王朝以重重的一擊。就此努爾哈赤也未想完全斷絕與明的君臣關係。後金軍攻下撫順城後,放回明東廠差役張儒紳等四人,攜帶奏文自稱“建州國汗”,後又差人迴文明廷要求尊封爲王,得到原有撫順五百道敕書及開原的敕書,加緞三千匹、金三百兩、銀三千兩,只有這樣才肯赴貢罷兵。撫順、清河之役後,明廷拒絕了努爾哈赤的要求。

  天命四年(1619年),後金軍與明軍大戰於薩爾滸山。努爾哈赤採取“憑你幾路來,我只一路去”的戰略;大敗明軍,薩爾滸之戰是明金政局轉折的關鍵一仗。它震撼了腐朽的明王朝的統治,努爾哈赤對明廷不再畏俱,公開亮出“大金國”的旗號,與明廷並稱“北朝”、“南朝”。

  天聰六年(1627年),皇太極給袁崇煥去信,提出議和條件。同年又嚮明帝奉書,希望早日議和。天聰三年(1629年),皇太極又書信給袁崇煥,如此這般信使頻繁往來。皇太極一再讓步,表示可以去天聰年號,把自己列明帝之下,但不得與明臣並列,必須保留後金在遼東的地盤,接受明朝的封典,講和的禮物從減等等。議和對後金來說不過是權宜之計,皇太極要通過和談穩定局勢,取得足夠的時間來鞏固和積蓄力量。明朝始終以“宋金議和”爲戒,絕不上當。但皇太極還是一直高舉和談的大旗。一面要求與明議和,一面不斷地進行征討明朝的戰爭。

  與蒙古

  科爾沁部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嫩江蒙古廓兒沁國主甕剛代、莽古、明安、實伯部、刮兒恰部”等曾參與了以葉赫部爲首的攻打努爾哈赤建州女真的九部之戰,結果大敗而歸。努爾哈赤爲了爭取和招撫嫩江科爾沁蒙古等族,採取了優待並釋放所俘獲的20名蒙古戰俘的策略。這一舉措使科爾沁蒙古部主既見其兵威,又感其恩德。主動與努爾哈赤建立聯繫。努爾哈赤也厚待來使,以禮往來。隨着建州女真的統一強大和後金政權的建立,努爾哈赤繼續採用結盟的策略拉攏和招撫嫩江流域的科爾沁蒙古,而科爾沁蒙古等在察哈爾蒙古林丹汗的壓力下,漸漸倒向後金政權。他們或派使者或親自到後金國朝見努爾哈赤,雙方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到天命九年(1624年),爲了共同對付察哈爾蒙古林丹汗的侵擾,努爾哈赤派使臣到嫩江等地“與科爾沁蒙古臺吉奧巴、阿都齊達爾汗、戴青、蒙果等會盟”。雙方互相派遣使臣舉行儀式,刑牛馬祭天地,結盟修好。這樣,嫩江流域的科爾沁蒙古等部先後歸附後金政權,成爲後金政權可靠的同盟。

  在實行政治聯盟的同時,努爾哈赤及皇太極父子還採用聯姻的策略進一步加強和鞏固與科爾沁蒙古等部的聯盟關係。到清朝入關前,後金皇族公主下嫁給科爾沁蒙古部首領的約有10餘名。姻親關係使嫩江流域的科爾沁蒙古等成爲後金政權最親密的盟友。爲了控制嫩江流域的科爾沁蒙古,努爾哈赤及皇太極父子還特別重視從名和利方面對其上層進行籠絡,賜名封爵便是一項重要的策略。努爾哈赤父子的禮遇封賞策略,將嫩江流域等地的科爾沁蒙古等部完全吸引到後金政權的陣營之中。

  由於長期處於各自爲政、互不統屬的渙散狀態之中,蒙古各部的紀律性極差,雖然他們相繼歸附後金,但背盟反叛、不聽指揮的事情時有發生。皇太極即位後,對歸順的科爾沁蒙古等部實行了嚴肅法紀、賞罰分明的策略,用後金政權的法令來嚴格約束科爾沁蒙古等部,使之成爲後金政權俯首貼耳的忠誠臣僕。爲了進一步控制歸順的蒙古各部,皇太極等又通過編旗等策略,使黑龍江西部地區的蒙古各部徹底臣服,並使之成爲後金政權創基立業的一支最可靠的生力軍。

  察哈爾部

後金是誰建立的 後金地圖 第4張

  蒙古大汗孛兒只斤·林丹巴圖爾

  努爾哈赤統治時期和漠南蒙古的關係,大體可分兩個階段。從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秋,擊敗九部聯軍,到天命四年(1629年)十一月與喀爾喀部長會盟爲第一階段。在這階段中,漠南蒙古科爾沁部、扎嚕特部、巴約特部相繼與努爾哈赤和好或聯姻,友好往來頻繁。此外,雙方也有過戰爭。規模最大的一次發生在天命四年(1619年)七月。當時,努爾哈赤率軍攻打明朝鐵嶺城、漠南蒙古喀爾喀部貝勒齊賽等,引兵萬餘,企圖乘夜伏擊努爾哈赤。結果齊賽戰敗被擒。從天命五年(1620年)察哈爾林丹汗遣使齎書,到天命十年(1625年)擊敗林丹汗,是清太祖時期和漠南蒙古關係的第二階段。這一階段和漠南蒙古關係中,努爾哈赤極力團結其它各部,集中力量孤立和打擊林丹汗。這正是林丹汗和明朝結盟的必然結果。當然,林丹汗的飛揚跋啓,肆意凌辱其它各部,也給了努爾哈赤可利用的條件。

  天聰年間(1627至1636年)皇太極對漠南蒙古的關係,是繼太祖之後的第三個階段。集中力量徹底擊敗察哈爾部林丹汗,逐漸臣服漠南蒙古,是這個階段的主要內容。在短短的幾年裏,皇太極就徹底粉碎了林丹汗勢力,在對漠南蒙古的關係中取得了顯著進展,這是他對漠南蒙古政策的結果。皇太極基本上繼承了努爾哈赤對漠南蒙古的政策,表現爲懾之以兵,懷之以德”。不同的是他偏於“懷之以德”。出現這種變化,首先是因爲皇太極時期後金力量日益壯大。在對明朝進攻中,皇太極的軍隊曾多次深入到北京附近。對明朝軍事方面的迅速進展,使皇太極更加感到漠南蒙古地位的重要。只有早日臣服漠南蒙古,才能鞏固住對明的戰績。而要早日達到這個目的,採取懷柔措施,既比軍事進攻有效,又能保證集中兵力對付明朝。

  喀爾喀五部

  喀爾喀五部同努爾哈赤的建州女真來往,始於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當時,巴嶽特部的老薩(又作老思、老撒,索寧岱青之子)遣使隨科爾沁部明安前往建州女真。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老薩之兄達爾漢貝勒、恩格德爾亦遣使聯絡努爾哈赤,並贈馬二十匹。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喀爾喀五部使臣在巴嶽特部恩格德爾的引薦下前往建州女真,會見努爾哈赤,並給他贈上昆都侖汗之號。此後,咯爾喀五部封建主同建州女真建立了友好關係。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札魯特部臺吉鍾嫩和額爾濟格率先同努爾哈赤聯姻。天命二年(1617年),努爾哈赤將侄女遜戴嫁與巴嶽特部恩格德爾爲妻。這樣,喀爾喀五部中的札魯特和巴嶽特二部,以聯姻方式密切了同女真的關係。

  天命四年(1619年),後金大軍攻克明朝鐵嶺衛。當時,翁吉刺特部的宰賽同其二子色特希爾和克什克圖並札魯特部之色本、巴克等人“以兵萬餘助明”,而被後金俘虜。努爾哈赤將他們囚禁起來。翁吉刺特部是喀爾喀中最雄強的一部,宰賽又是五部封建主中舉足輕重的人物。努爾哈赤遂以宰賽爲人質,要喀爾喀五部援助其對明朝的戰爭,並表示只有在喀爾喀五部派兵助其玫克明朝廣寧衛之後,才考慮釋放宰賽。喀爾喀五部於是年派遣了一個龐大的使團赴後金,同努爾哈赤獻血爲盟。喀爾喀五部表示:雙方“與明國修怨,務同心合謀”。隨後,努爾哈赤釋放宰賽之子克什克圖回營“保守人畜”,另一子隨其父留於後金。次年,又釋放札魯特部之色本回營。當時,蒙古林丹汗以“聯明抗金”的既定方針要求喀爾喀五部封建主解除同後金的聯盟,致使喀爾喀五部在聯明與抗金的政治選擇上搖擺不定。天命五年(1620年),發生了札魯特部“劫掠”後金使臣的事件。因此,後金宣佈喀爾喀五部貝勒“負盟”。

  天命六年(1621年),巴嶽特部之達爾漢巴圖魯(明籍作卜兒亥)和翁吉刺特部巴哈達爾漢(明籍作暖兔)屬下乘後金攻克瀋陽之際,到那裏“劫掠”,遭後金殺戮二十餘人。這樣,五部同後金的關係趨於惡化。同年八月,喀爾喀五部以宰賽二子一女爲人質,並以一萬頭牲畜爲代價贖回宰賽。從此,弘吉刺惕部歸附後金。天命八年(1623年),努爾哈赤釋放同宰賽一起被俘的札魯特部臺吉巴克。同年四月,後金出兵消滅了札魯特部昂安及其屬衆。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爾哈赤派次子代善率大軍出征札魯特部,俘獲巴克等十四人,“盡獲其子女、人民、牲畜而還”。天聰元年(1627年),札魯特部又受到來自蒙古林丹汗的攻擊,部分封建主奔往科爾沁部避難,天聰三年(1629年),札魯特部最終歸附後金。巴嶽特部達爾漢巴圖魯之子恩格德爾既與後金聯姻,便索性於天命九年(1624年)攜其弟並屬下舉部遷居後金境內。努爾哈赤“以平虜堡人民賜之”。天命十一年(1626年),後金以巴林部“背盟,私與明和”爲藉口進軍巴林部,殺掉蘇巴海之孫囊努克。隨後,巴林部一些封建主開始歸附後金。天聰二年(1628年),巴林部亦遭到林丹汗的進攻,塞色爾、塞令等率部投降後金。烏齊埒特部之炒花,在巴林部遭到後金進攻時,非但沒有派兵援救,反而逃至西刺木倫河以北袖手旁觀,爲此,曾受到林丹汗的嚴厲譴責。天命十一年(1626年),林丹汗調炒花率兵同明朝聯合對付後金。這時,後金急速進攻炒花,烏齊埒特部被擊潰,其大部分部衆逃入察哈爾部。

  右翼三部

  後金於天聰六年和八年(1632年至1634年)兩徵察哈爾部,林丹汗率部向西遷往青海,許多部衆脫離林丹汗東來。右翼的鄂爾多斯部濟農額林沁、土默特部博碩克圖汗子俄木布也乘機擺脫林丹汗的控制,率部歸附後金。而喀喇沁部把都兒(即俺答弟)的子孫在察哈爾的征服中受到重創,部衆離散。自天聰二年(1628年)始紛紛率部投降後金。

  後金對鄂爾多斯、土默特、喀喇沁採取特別的政策。通過剝奪喀喇沁和土默特貴族對其屬民的統轄權,直接控制這兩部,壟斷了原蒙古各部與明朝貿易的市口。後金當時還沒有入主中原的準備,所以不得不出此策。這樣,因爲與明朝建立貿易關係而名聲顯赫的土默特部俺答汗後裔子孫(除了鄂木布楚虎爾一支外),入清後全部失去了對其屬民的領有權,降爲庶民。喀喇沁部把都兒子孫也在察哈爾與後金的權力交替中全部降爲庶民。鄂爾多斯部則因爲居地偏遠,在明蒙貿易中無足輕重,所以清廷爲不驚動明朝保護市口,仍維持其原狀,入關後才授予扎薩克職,建立了旗分。

  與朝鮮

  努爾哈赤統治時期非常清楚,一向聽命於明廷,對明稱臣納貢、給予明朝軍事經濟援助的朝鮮的存在,已威脅到它的安全,成爲其征伐明朝統一中原的後顧之憂。因此,後金視朝鮮爲眼中釘,一直伺機消滅它;但由於努爾哈赤政權需專力同明王朝相抗衡,尚無足夠實力來旁顧東鄰朝鮮,故只好暫時對朝鮮採取積極的拉攏、緩和政策,極力通好於朝鮮,以達到兩國之間不再發生正面武裝衝突,且使朝鮮不再出兵助明,從而避免腹背受敵,消除後顧之患,穩定後方的戰略目的。懾於後金方面的強大軍事壓力,光海君堅持與努爾哈赤書信往來,並約定“通和息兵”“各守封疆”。不過對於努爾哈赤提出的締結盟約要求,光海君不敢答應,因爲明皇朝畢竟還存在,光海君還要顧及君臣關係,不敢私下與努爾哈赤簽訂文字協定,以免讓明朝抓住把柄而責怪朝鮮。從後金方面而言,儘管沒能達到與朝鮮結盟的目的,但後金並沒有放鬆對朝鮮的爭取,一方面,努爾哈赤致書朝鮮光海君予以威脅道“惟明是助,異日勿怨我也”;另一方面,繼續加強挑撥朝鮮與明關係的工作,以圖朝鮮脫離明朝,加入後金一方。

  天聰元年(1627年),皇太極出兵朝鮮,這場戰爭在清朝被稱爲“丁卯之役”,朝鮮史書則稱之爲“丁卯虜亂”。後金的軍事行動出乎預料地順利,由大貝勒阿敏率領的金兵正月初八日進入朝鮮,正月二十六日就抵達平壤(今朝鮮平壤直轄市)。面對大軍壓境,朝鮮軍隊望風自潰,朝鮮國王李倧逃亡江都(今韓國仁川廣域市江華郡)。雙方最終在三月初達成和約,先後在江都、平壤舉行盟誓,約爲兄弟之國。這是努爾哈赤與皇太極前後兩位後金汗王對朝鮮政策的不同之處。

  不管是努爾哈赤統治時期,亦或是皇太極統治時期,他們在開展對朝鮮關係時,都考慮到了明朝在其中的作用問題。此時的明朝儘管已經衰敗,但仍是統治中國的正統王朝;後金儘管強大,但只是佔據東北一隅的地方政權;朝鮮與後金開展關係,必然要遵守封貢體制的規則,顧及明朝的態度,明廷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忽視的,因此這是涉及到後金、朝鮮、明朝三方關係的問題。不過,努爾哈赤後金政權與光海君時期的朝鮮、明朝的三角關係,同皇太極後金政權與朝鮮仁祖時期的朝鮮、明朝的三角關係,不盡相同。努爾哈赤時期的後金勢力尚未強大,明朝儘管已日薄西山但尚存實力,作爲中間力量的朝鮮則在正確地估計後金力量的基礎上,繼續維持與明的宗藩關係,因而該時期可謂三足鼎立局面。皇太極後金時期,儘管朝鮮積極推行“親明反虜”政策,但由於明朝日漸沒落,已全無天朝大國的威嚴和地位,加之皇太極又以軍事征服了朝鮮,使朝鮮先成爲“弟”國,繼之以“臣”國,故此時期的三邊關係勢力並非是均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