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史語錄 > 元代忽思慧所撰《飲膳正要》:卷二·服藥食忌 全文

元代忽思慧所撰《飲膳正要》:卷二·服藥食忌 全文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0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飲膳正要》爲元代忽思慧所撰,成於元朝天曆三年(公元1330年),全書共三卷。卷一講的是諸般禁忌,聚珍品撰。卷二講的是諸般湯煎,食療諸病及食物相反中毒等。卷三講的是米穀品,獸品、禽品、魚品、果菜品和料物等。那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卷二·服藥食忌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元代忽思慧所撰《飲膳正要》:卷二·服藥食忌 全文

但服藥不可多食生芫荽及蒜,雜生菜、諸滑物、肥豬肉、犬肉、油膩物,魚膾腥羶等物。及忌見喪屍、產婦、淹穢之事。又不可食陳臭之物。

有術勿食桃、李、雀肉、胡荽、蒜、青魚等物。有黎蘆勿食猩肉。有巴豆勿食蘆筍及野豬肉。有黃連、桔梗,勿食豬肉。有地黃勿食蕪荑。有半夏、菖蒲,勿食飴糖及羊肉。有細辛勿食生菜。有甘草勿食菘菜、海藻。有牡丹勿食生胡荽。有商陸勿食犬肉。有常山勿食生蔥、生菜。有空青、硃砂,勿食血。凡服藥通忌食血。有茯苓勿食醋。有鱉甲勿食莧菜。有天門冬勿食鯉魚

元代忽思慧所撰《飲膳正要》:卷二·服藥食忌 全文 第2張

凡久服藥通忌∶未不服藥,又忌滿日。正、五、九月忌巳日。二、六、十月忌寅日。三、七、十一月忌亥日。四、八、十二月忌申日。